说来说去这人为财死不得善终一点都没错!要不是为了她那张四亿头彩让他给“代为保管”,她干嘛这么没志气的让他予于予求?!钱包被抢?房租到期?身上没钱?他很可怜?关她什么事啦!她又不认识他──见鬼了!她老爸还
他一起来同住一个屋檐下?!不但早晚嘘寒问暖,怕饿着怕亏待他,还要她自任他的私人女佣跑腿兼打杂…可恶!先跟老爸称兄道弟后又收买了她的妈,
得她这个人家的女儿像个没关系的外人似的,连她想去哪都得先问过他?!什么?!他是老爸的总裁大老板?!他不过是来她家度假兼修身养
打发时间?!而因为他闲得发慌,所以她得陪他继续“玩”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