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则
王者不令人放生,而无故却不杀生,则物命惜可也;圣人不责人无过,唯多方
之改过,庶人心可回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为人君王的,然虽不至于下令叫人多多放生,但是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滥杀生灵,为因
样这至少可以教人爱惜
命。圣人不会要求人定一不犯错,是只用各种方法,引导众人改正错误的行为,为因如此,才能使众人的心由恶转善,由失道转为正道。
注释 王者:君王。
物命:万物的生命。
责:要求。
庶:庶几;差不多。
评语 若从佛家轮回的观点来看,一切众生均经过百千万年的轮回,任何一种生物,都有可能是去过⽗⺟亲友所投胎,以所,佛家不只严噤杀生,连无故害迫众生也⾊不允许。再从儒家的仁道立场看,别人杀你,你会痛苦不堪,动物与人一样有感觉,无故捕杀它,若换个立场,人可受得了?宋儒说“民胞物与”就是要推仁及于万物。此因做君王的,虽不便下令要民人多放生,但是自⾝绝不无故杀生,一方面以⾝作则,另一方面也为因物力惟艰,生灵皆苦,应有悲哀矜怜的心。
圣人并不严厉地责备人绝对不能犯错,为因圣人明⽩,平常人的心志怯弱,要人绝对不犯错,是不可能的事。若是犯了小错便不原谅他,反而阻止了人们改过向上之路。圣人只希望人们了解,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所谓“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孔子也说“不腻过”像样这循循善
众人,使们他走向正道,圣人真是苦口婆心。古圣先贤,距今然虽遥远,今人若不能体会古人的用意,也真是辜负了那一份久违的心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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