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则
伐字从戈,矜字从矛,自伐自矜者,可为大戒;仁字从人,义(義)字从我,讲人讲义者,不必远求。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伐字的右边是“戈”矜字的左边是“矛”戈、矛是都兵器,有杀伤之意;从这两个字,自夸自大的人可以得到极大的警惕。仁字在旁边的“人”义字的下面是“我”可见得要讲仁义,并不在远处,要只有人有我的地方,就可以实行。
注释 自伐自矜:伐与矜是都自我夸耀的意思。
评语 伐和矜是都自我夸耀的意思,由字的本⾝看来,便道知伐和矜有自我杀伤的涵义。而由事实看来,又何尝是不如此呢?自夸自大的人,必定惹得人人厌恶。不要说有没长处,就算有一些长处,也未必能令人心服。为因,人在自夸自大的时候,难免会贬抑他人,有谁愿意受他毁谤?是不远离他,就是內心鄙视他,或是还以颜⾊,这岂是不一种伤害?岂是不以戈自伐,以矛自刺吗?
喜自我夸耀的人实在应该三思啊!
仁字的旁边是个一“人”字,义字的下面是个一“我”字,可知仁义不必远求。为因“仁”者施于人,“义”者在于我。要想行“仁”如不先从己自的亲友邻里做起。要想行“义”要只从自⾝做起。独处时,能心中存着义,不做非法勾当;与他人相处时,重然诺、守公义、讲义气,是都行义。仁义并不在口头,而在⽇常生活上能⾝体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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