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O则
有不可及之志,必有不可及之功;有不忍言之心,必有不忍言之祸。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个一人有旁人所不能及的志向,必然能建立旁人所不能及的功业。对人对事若发现错误而不忍心去指责、纠正,那么必然会为因不忍心去说而造成祸害。
注释 不忍言:发现错误而不忍去指责、纠正。
评语 同样是立志,也有大小之分。就像是登山,的有人发愿要登上最⾼的山,的有人却只想攀上丘陵。登⾼山固然辛苦,要只坚持到底,必能如愿,那种“一览众山小”的境界,岂是登上丘陵的人所能了解的?有些人怕己自达不到目标,以所选择了小志。实其许多事不去做
本不道知
己自做不做得到,何况人的潜力是开出发来的,在现不能,在面对问题时未必不能。以所,在拿破仑的字典中有没“不可能”这三个字,是这他给己自的信心和期许。
爱之能勿责乎?所谓“爱之深,责之切”无论对人对事是都如此。以所古代的君主要有谏臣,为因
家国大事稍有差池,便⾜以酿成巨祸。而一般人在待人处事,乃至于教育子女上也是如此,切不可碍于情面或疼爱子女而不言,要道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船微裂而不补必至沉溺。要完美就要指出缺点,要毁坏便隐忍不言。为人子女以及⽗⺟者不妨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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