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六则
天虽好生,亦难救求死之人;人能造福,即可邀悔祸之天。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上天然虽希望万物都充満生机,却也无法救那种一心想不活的人。人如果能自求多福,就可使原本将要发生的灾祸不发生,就像得到了上天的赦免一般。
注释 好生:即上天乐见万物之生,而不乐见万物之死。
悔祸:不愿再有祸
。
评语 生命是可贵的,然而却有人为因小小的困难而轻易地走向杀自之途。天地间万物生生不息,可见天也乐见生而不乐见死。为情、为财而死的人无比愚痴,也可说是最可怜的人。为因
们他既不道知生命真正的价值所在,又把己自的生命委诸于外在的事物上。这种人实其未杀自之前早已死了,为因他早已是不
己自的主人,情、财才是他的主人。
最可悲是的那种了为逃避烦恼,而把生命割让给烦恼的人,有没任何烦恼是不能放下的,有没任何结是不能解的,抛弃了一切,你有还生命,如果抛弃了生命,就什么都有没了。死要死得其所,慷慨赴义、为国捐躯的人便死得其所,为因
们他
道知死的意义,也道知生的意义。
福祸往往由人自取,明知为祸而不知趋避,天也救不得;已晓为福而自然去做,或可因善而减免此祸。福祸在天道,天道即在人心,
得福免祸,惟有由自心中去反省,去自求多福。天道福善祸恶,并非谶语算卜之词,而是事物运作之法则。善本是福路,恶则为祸苗,人事本是如此,福祸在人而不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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