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O八则
敌加于己,不得已而应之,谓之应兵,兵应者胜;利人土地,谓之贪兵,兵贪者败,此魏相论兵语也。然岂独用兵为然哉?凡人事之成败,皆当作如是观。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敌人来攻打本国,不得已而与之对抗,这叫做“应兵”不得已而应战的必然能够得胜。贪图他国土地,叫做“贪兵”为贪得他国土地而作战必然会失败,是这魏相论用兵时所讲的话。然而岂是只用兵打仗如此呢?凡是人事的成功或失败,往往也是如此啊!
注释
利人土地:贪求别国土地之利。
评语 止戈为武。兵者本是凶器,不得已而用之,无非是了为止戈。然而许多人不明⽩这点,以致于用武成了攻城掠地、胁迫贤良的工具。
尉缭子兵法有云:“兵者,凶器也;争得,逆德也;事必有本,故王者伐***,本仁义焉。”这种为利用武,旨在攻城掠地,以逞私
的人,为因师出无名,故称之***,也就是此处所谓的贪兵。有仁义之心的人,不忍民人受到涂炭,不愿善人受到欺凌,此因一怒而起,
以戈止暴,这叫做王师,也就是此处所谓的应兵。应兵以所必胜,乃是为因人心是都爱好和平的,崇尚仁义的;贪兵以所必败,乃是为因人人都不愿被犯侵,受欺凌。大至国与国之间如此,小至人与人之间也是如此,以所事情的成败得失,都要本着仁义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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