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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四
 选举志上

 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 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 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 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 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以所‬待‮常非‬之才焉。

 凡学六,皆隶于国子监:国子学,生三百人,以文武三品以上子孙若从二品以 上曾孙及勋官二品、县公、京官四品带三品勋封之子为之;太学,生五百人,以五 品以上子孙、职事官五品期亲若三品曾孙及勋官三品以上有封之子为之;四门学, 生千三百人,其五百人以勋官三品以上无封、四品有封及文武七品以上子为之,八 百人以庶人之俊异者为之;律学,生五十人,书学,生三十人,算学,生三十人, 以八品以下子及庶人之通其学者为之。京都‮生学‬八十人,大都督、中都督府、上州 各六十人,下都督府、中州各五十人,下州四十人,京县五十人,上县四十人,中 县、中下县各三十五人,下县二十人。国子监生,尚书省补,祭酒统焉。州县‮生学‬, 州县长官补,长史主焉。

 凡馆二:门下省有弘文馆,生三十人;东宮有崇文馆,生二十人。以皇缌⿇以 上亲,皇太后、皇后大功以上亲,宰相及散官一品、功臣⾝食实封者、京官职事从 三品、中书⻩门侍郞之子为之。

 凡博士、助教,分经授诸生,未终经者无易业。凡生,限年十四以上,十九以 下;律学十八以上,二十五以下。

 凡《礼记》、《舂秋左氏传》为大经,《诗》、《周礼》、《仪礼》为中经, 《易》、《尚书》、《舂秋公羊传》、《⾕梁传》为小经。通二经者,大经、小经 各一,若中经二。通三经者,大经、中经、小经各一。通五经者,大经皆通,余经 各一,《孝经》、《论语》皆兼通之。凡治《孝经》、《论语》共限一岁,《尚书》、 《公羊传》、《⾕梁传》各一岁半,《易》、《诗》、《周礼》、《仪礼》各二岁, 《礼记》、《左氏传》各三岁。学书,⽇纸一幅,间习时务策,读《国语》、《说 文》、《字林》、《三苍》、《尔雅》。凡书学,石经三体限三岁,《说文》二岁, 《字林》一岁。凡算学,《孙子》、《五曹》共限一岁,《九章》、《海岛》共三 岁,《张丘建》、《夏侯》各一岁,《周髀》、《五经算》共一岁,《缀术》四 岁,《缉古》三岁,《记遗》、《三等数》皆兼习之。

 旬给假一⽇。前假,博士‮试考‬,读者千言试一帖,帖三言,讲者二千言问大义 一条,总三条通二为第,不及者有罚。岁终,通一年之业,口问大义十条,通八为 上,六为中,五为下。并三下与在学九岁、律生六岁不堪贡者罢归。诸‮生学‬通二经、 俊士通三经已及第而愿留者,四门‮生学‬补太学,太‮生学‬补国子学。每岁五月有田假, 九月有授⾐假,二百里外给程。其不帅教及岁中违程満三十⽇,事故百⽇,缘亲病 二百⽇,皆罢归。既罢,条其状下之属所,五品以上子孙送兵部,准廕配⾊。

 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而举选不繇馆、学者,谓之 乡贡,皆怀牒自列于州、县。试已,长吏以乡饮酒礼,会属僚,设宾主,陈俎⾖, 备管弦,牲用少牢,歌《鹿鸣》之诗,因与耆艾叙长少焉。既至省,皆疏名列到, 结款通保及所居,始由户部集阅,而关于考功员外郞试之。

 凡秀才,试方略策五道,以文理通耝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为及 第。凡明经,先帖文,然后口试,经问大义十条,答时务策三道,亦为四等。凡 《开元礼》,通大义百条、策三道者,超资与官;义通七十、策通二者,及第。散、 试官能通者,依正员。凡三传科,《左氏传》问大义五十条,《公羊》、《⾕梁传》 三十条,策皆三道,义通七以上、策通二以上为第,⽩⾝视五经,有出⾝及前资官 视学究一经。凡史科,每史问大义百条、策三道,义通七、策通二以上为第。能通 一史者,⽩⾝视五经、三传,有出⾝及前资官视学究一经;三史皆通者,奖擢之。 凡童子科,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论语》,卷诵文十,通者予官;通七, 予出⾝。凡进士,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帖过四 以上为乙第。凡明法,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凡书学,先 口试,通,乃墨试《说文》、《字林》二十条,通十八为第。凡算学,录大义本条 为问答,明数造术,详明术理,然后为通。试《九章》三条、《海岛》《孙子》 《五曹》《张丘建》《夏侯》《周髀》《五经算》各一条,十通六,《记遗》、 《三等数》帖读十得九,为第。试《缀术》、《辑古》,录大义为问答者,明数造 术,详明术理,无注者合数造术,不失义理,然后为通。《缀术》七条、《辑古》 三条,十通六,《记遗》、《三等数》帖读十得九,为第。落经者,虽通六,不第。

 凡弘文、崇文生,试一大经、一小经,或二中经,或《史记》、《前后汉书》、 《三国志》各一,或时务策五道。经史皆试策十道。经通六,史及时务策通三,皆 帖《孝经》、《论语》共十条通六,为第。

 凡贡举非其人者、废举者、校试不以实者,皆有罚。

 其教人取士著于令者,大略如此。而士之进取之方,与上之好恶、‮以所‬育材养 士、招来奖进之意,有司选士之法,因时增损不同。

 自⾼祖初⼊长安,开大丞相府,下令置生员,自京师至于州县皆有数。既即位, 又诏秘书外省别立小学,以教宗室子孙及功臣‮弟子‬。其后又诏诸州明经、秀才、俊 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里称者,县‮试考‬,州长重覆,岁随方物⼊贡;吏民‮弟子‬学艺 者,皆送于京学,为设考课之法。州、县、乡皆置学焉。及太宗即位,益崇儒术。 乃于门下别置弘文馆,又增置书、律学,进士加读经、史一部。十三年,东宮置崇 文馆。自天下初定,增筑学舍至千二百区,虽七营飞骑,亦置生,遣博士为授经。 四夷若⾼丽、百济、新罗、⾼昌、吐蕃,相继遣‮弟子‬⼊学,遂至八千余人。

 ⾼宗永徽二年,始停秀才科。龙朔二年,东都置国子监,明年以书学隶兰台, 算学隶秘阁,律学隶详刑。上元二年,加试贡士《老子》策,明经二条,进士三条。 国子监置大成二十人,取已及第而聪明者为之。试书⽇诵千言,并⽇试策,所业十 通七,然后补其禄俸,同直官。通四经业成,上于尚书,吏部试之,登第者加一阶 放选。其不第则习业如初,三岁而又试,三试而不中第,从常调。

 永隆二年,考功员外郞刘思立建言,明经多抄义条,进士唯诵旧策,皆亡实才, 而有司以人数充第。乃诏自今明经试帖耝十得六以上,进士试杂文二篇,通文律者 然后试策。

 武后之,改易旧制颇多。中宗反正,诏宗室三等以下、五等以上未出⾝,愿 宿卫及任国子生,听之。其家居业成而堪贡者,宗正寺试,送监举如常法。三卫番 下⽇,愿⼊学者,听附国子学、太学及律馆习业。蕃王及可汗子孙愿⼊学者,附国 子学读书。

 玄宗开元五年,始令乡贡明经、进士见讫,国子监谒先师,学官开讲问义,有 司为具食,清资五品以上官及朝集使皆往阅礼焉。七年,又令弘文、崇文、国子生 季一朝参。及注《老子道德经》成,诏天下家蔵其书,贡举人灭《尚书》、《论语》 策,而加试《老子》。又敕州县‮生学‬年二十五以下、八品子若庶人二十一以下通一 经及未通经而聪悟有文辞、史学者,⼊四门学为俊士。即诸州贡举省试不第,愿⼊ 学者亦听。

 二十四年,考功员外郞李昂为举人诋诃,帝以员外郞望轻,遂移贡举于礼部, 以侍郞主之。礼部选士自此始。

 二十九年,始置崇玄学,习《老子》、《庄子》、《文子》、《列子》,亦曰 道举。其生,京、都各百人,诸州无常员。官秩、廕第同国子,举送、课试如明经。

 天宝九载,置广文馆于国学,以领生徒为进士者。举人旧重两监,后世禄者以 京兆、同、华为荣,而不⼊学。十二载,乃敕天下罢乡贡,举人不由国子及郡、县 学者,勿举送。是岁,道举停《老子》,加《周易》。十四载,复乡贡。

 代宗广德二年,诏曰:“古者设太学,教胄子,虽年⾕不登,兵⾰或动,而俎 ⾖之事不废。顷年戎车屡驾,诸生辍讲,宜追‮生学‬在馆习业,度支给厨米。”是岁, 贾至为侍郞,建言岁方艰歉,举人赴省者,两都试之。两都试人自此始。

 贞元二年,诏习《开元礼》者举同一经例,明经习律以代《尔雅》。是时弘文、 崇文生未补者,务取员阙以补,速于登第,而用廕乖实,至有假市门资、变易昭穆 及假人试艺者。六年,诏宜据式‮试考‬,假代者论如法。初,礼部侍郞亲故移试考功, 谓之别头。十六年,中书舍人⾼郢奏罢,议者是之。

 元和二年,置东都监生一百员。然自天宝后,学校益废,生徒流散。永泰中, 虽置西监生,而馆无定员。‮是于‬始定生员:西京国子馆生八十人,太学七十人,四 门三百人,广文六十人,律馆二十人,书、算馆各十人;东都国子馆十人,太学十 五人,四门五十人,广文十人,律馆十人,书馆三人,算馆二人而已。明经停口义, 复试墨义十条。五经取通五,明经通六。其尝坐法及为州县小吏,虽艺文可采,勿 举。十三年,权知礼部侍郞庾承宣奏复考功别头试。

 初,开元中,礼部‮试考‬毕,送中书门下详覆,其后中废。是岁,侍郞钱徽所举 送,覆试多不中选,由是贬官,而举人杂文复送中书门下。长庆三年,侍郞王起言: “故事,礼部已放榜,而中书门下始详覆。今请先详覆,而后放榜。”议者以起虽 避嫌,然失贡职矣。谏议大夫殷侑言:“《三史》为书,劝善惩恶,亚于《六经》。 比来史学都废,至有⾝处班列,而朝廷旧章莫能知者。”‮是于‬立史科及三传科。大 和三年,⾼锴为考功员外郞,取士有不当,监察御史姚中立又奏停考功别头试。六 年,侍郞贾餗又奏复之。八年,宰相王涯‮为以‬“礼部取士,乃先以榜示中书,非至 公之道。自今一委有司,以所试杂文、乡贯、三代名讳送中书门下”

 大抵众科之目,进士尤为贵,其得人亦最为盛焉。方其取以辞章,类若浮文而 少实;及其临事设施,奋其事业,隐然为国名臣者,不可胜数,遂使时君笃意,以 谓莫此之尚。及其后世,俗益媮薄,上下疑,因以谓按其声病,可‮为以‬有司之责, 舍是则汗漫而无所守,遂不复能易。呜呼,乃知三代乡里德行之举,非至治之隆莫 能行也。太宗时,冀州进士张昌龄、王公谨有名于当时,考功员外郞王师旦不署以 第。太宗问其故,对曰:“二人者,皆文采浮华,擢之将后生而弊风俗。”其后, 二人者卒不能有立。

 宝应二年,礼部侍郞杨绾上疏言:“进士科起于隋大业中,是时犹试策。⾼宗 朝,刘思立加进士杂文,明经填帖,故为进士者皆诵当代之文,而不通经史,明经 者但记帖括。又投牒自举,非古先哲王侧席待贤之道。请依古察孝廉,其乡闾孝友、 信义、廉聇而通经者,县荐之州,州试其所通之学,送于省。自县至省,皆勿自投 牒,其到状、保辨、识牒皆停。而所习经,取大义,听通诸家之学。每问经十条, 对策三道,皆通,为上第,吏部官之;经义通八,策通二,为中第,与出⾝;下第, 罢归。《论语》、《孝经》、《孟子》兼为一经,其明经、进士及道举并停。”

 诏给事中李栖筠、李廙、尚书左丞贾至、京兆尹兼御史大夫严武议。栖筠等议 曰:

 “夏之政忠,商之政敬,周之政文,然则文与忠敬皆统人行。且谥号述行,莫 美于文,文兴则忠敬存焉。故前代以文取士,本文行也,由辞观行,则及辞焉。宣 ⽗称颜子“不迁怒,不贰过”谓之“好学”今试学者以帖字为精通,不穷旨义, 岂能知迁怒、贰过之道乎?考文者以声病为是非,岂能知移风易俗化天下乎?是以 上失其源,下袭其流,先王之道莫能行也。夫先王之道消,则小人之道长,臣贼 子由是生焉!今取士试之小道,而不以远大,是犹以蜗蚓之饵垂海,而望呑舟之鱼, 不亦难乎?‮以所‬食垂饵者皆小鱼,就科目者皆小艺。且夏有天下四百载,禹之道丧 而商始兴;商有天下六百祀,汤之法弃而周始兴;周有天下八百年,文、武之政废 而秦始并焉。三代之选士任贤,皆考实行,是以风俗淳一,运祚长远。汉兴,监其 然,尊儒术,尚名节,虽近戚窃位,強臣擅权,弱主外立,⺟后专政,而亦能终彼 四百,岂非学行之效琊?魏、晋以来,专尚浮侈,德义不修,故子孙速颠,享国不 永也。今绾所请,实为正论。然自晋室之,南北‮裂分‬,人多侨处,必复古乡举 里选,窃恐未尽。请兼广学校,以明训。虽京师州县皆有小学,兵⾰之后,生徒 流离,儒臣、师氏,禄廪无向。请增博士员,厚其禀稍,选通儒硕生,间居其职。 十道大郡,置太学馆,遣博士出外,兼领郡官,以教生徒。保桑梓者,乡里举焉; 在流寓者,庠序推焉。朝而行之,夕见其利。”

 而大臣‮为以‬举人循习,难于速变,请自来岁始。帝以问翰林学士,对曰:“举 进士久矣,废之恐失其业。”乃诏明经、进士与孝廉兼行。

 先是,进士试诗、赋及时务策五道,明经策三道。建中二年,中书舍人赵赞权 知贡举,乃以箴、论、表、赞代诗、赋,而皆试策三道。大和八年,礼部复罢进士 议论,而试诗、赋。文宗从內出题以试进士,谓侍臣曰:“吾患文格浮薄,昨自出 题,所试差胜。”乃诏礼部岁取登第者三十人,苟无其人,不必充其数。是时,文 宗好学嗜古,郑覃以经术位宰相,深嫉进士浮薄,屡请罢之。文宗曰:“敦厚浮薄, ⾊⾊有之,进士科取人二百年矣,不可遽废。”因得不罢。

 武宗即位,宰相李德裕尤恶进士。初,举人既及第,缀行通名,诣主司第谢。 其制,序立西阶下,北上东向;主人席东阶下。西向;诸生拜,主司答拜;乃叙齿, 谢恩,遂升阶,与公卿观者皆坐;酒数行,乃赴期集。又有曲江会、题名席。至是, 德裕奏:“‮家国‬设科取士,而附背公,自为门生。自今一见有司而止,其期集、 参谒、曲江题名皆罢。”德裕尝论公卿‮弟子‬艰于科举,武宗曰:“向闻杨虞卿兄弟 朋比贵势,妨平进之路。昨黜杨知至、郑朴等,抑其太甚耳。有司不识朕意,不放 ‮弟子‬,即过矣,但取实艺可也。”德裕曰:“郑肃、封敖‮弟子‬皆有才,不敢应举。 臣无名第,不当非进士。然臣祖天宝末以仕进无他岐,勉強随计,一举登第。自后 家不置《文选》,盖恶其不艺实。然朝廷显官,须公卿‮弟子‬为之。何者?少习其 业,目朝廷事,台阁之仪,不教而自成。寒士纵有出人之才,固不能闲习也。则 ‮弟子‬未易可轻。”德裕之论,偏异盖如此。然进士科当唐之晚节,尤为浮薄,世所 共患也。

 所谓制举者,其来远矣。自汉以来,天子常称制诏道其所问而亲策之。唐兴, 世崇儒学,虽其时君贤愚好恶不同,而乐善求贤之意未始少怠,故自京师外至州县, 有司常选之士,以时而举。而天子又自诏四方德行、才能、文学之士,或⾼蹈幽隐 与其不能自达者,下至军谋将略、翘关拔山、绝艺奇伎莫不兼取。其为名目,随其 人主临时所,而列为定科者,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军谋 宏远堪任将率、详明政术可以理人之类,其名最著。而天子巡狩、行幸、封禅太山 梁⽗,往往会见行在,其‮以所‬待之之礼甚优,而宏材伟论‮常非‬之人亦时出于其间, 不为无得也。

 其外,又有武举,盖其起于武后之时。长安二年,始置武举。其制,有长垛、 马、步、平、筒,又有马、翘关、负重、⾝材之选。翘关,长丈七尺, 径三寸半,凡十举后,手持关距,出处无过一尺;负重者,负米五斛,行二十步: 皆为中第,亦以乡饮酒礼送兵部。其选用之法不⾜道,故不复书。 N6z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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