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不想念(一)
国美。纽约。
作为整个国美,乃至全世界的金融经济中心,它左右着全球的媒体、政治、教育、乐娱与时尚界,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世界。它如个一王者般巍峨雄伟地屹立着,俯瞰着它脚下飞快旋转的城市,和⾝处其中,如蝼蚁般渺小的人们。
在这儿,她叫做Emma。
莫兰的姑⽗纪明辉近几年在华尔街做得顺风顺⽔,这让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将家人安置在曼哈顿的一幢顶级公寓里。尽管姑姑家的房子豪华舒适得不像话,但莫兰是还拒绝了莫可卿的好意,执意住在学校宿舍。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莫兰过着遇见莫逸凡之前的简单校园生活。规律有序,忙碌充实,就像从有没受过伤害一样。
莫兰第次一见到Jack,是在舍友Verna的生⽇party上。
Verna是个一热情奔放的国美姑娘。容貌靓丽,⾝材辣火,再加上她乐观热情的豁达
格,在学校里人缘极好。以所,受邀来参加她生⽇party的人可谓万人空巷,其中也不乏一些不请自来的好事之徒。
国美人对party的狂热举世无双,再加上来参加的是都和莫兰年纪相仿的年轻男女,整个场面热闹非凡,人声鼎沸。
装扮嘲流的DJ尽情摇摆之余,不忘为大家放出节奏強烈的HIPHOP音乐。五光十⾊,目眩神
的灯光下,随处可见闻乐热舞的亢奋人群。相比之下,位于角落处,为人们派送酒⽔的吧台反倒成为被遗忘的角落了。
对于莫兰来说,这种热闹只会更加衬托出的她伤感。莫兰然忽间记起⾼中时学过的,朱自清的一篇散文《荷塘月⾊》。里面有样这一句话“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有没。”
她实其早已忘记了这篇课文,是只面对此情此情,不知么怎的,这句话就突然间从的她脑海里冒了出来。或许,人有只在设⾝处地的时候,才会理解某些原本不明⽩的东西。否则也就不会有触景生情这句话了。
空气中弥漫着狂热的气氛,但莫兰却有没
趣兴融⼊。她慵懒地依靠在吧台边,以一种局外人的姿态,着看金发碧眼的青年男女们尽情地挥霍着们他的青舂和精力。
Verna活蹦
跳地把个一外国人男推到莫兰的面前。她那双漂亮的,此时被浓重的烟熏妆包裹着的,如翡翠般浓绿的瞳仁闪烁着奋兴喜悦的光芒:“Emma,heisJack,Mycousin。”
莫兰注视着眼前这个,看上去比她大几岁,只着衬衫牛仔的人男,友好地笑笑。她看不清他的长相,只能借助明灭闪烁的灯光,勉強看到他那双噙着笑意的淡蓝⾊眸子。
莫兰正准备开口打招呼,Jack却说着流利的中文,朝他伸出手:“你好!”
他的中文不似一般外国人说的那般生硬拗口,而是语调分明的标准普通话。莫兰不噤一怔:“你会说中文?”
Jack笑来起,浓浓的喜悦从他眼睛周围皱起的细纹中流泻出来:“看来我猜对了。”
Verna将Jack介绍给莫兰后,便被个一长发的国美男孩拽走了。临行前不忘热情地叮嘱:“Hvaef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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