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制度后的秘密
上面们我介绍了朱元璋时代的一些重大事件,是时候对明初的制度作个一概括
的介绍了,这些制度对整个明代都有着深刻的影响,更重要是的,在这些制度背后隐蔵着个一秘密,而这个秘密就埋蔵在朱元璋的心中。
朱元璋和明朝法制建设
说起法制建设,大家可能很难把这个现代化的观点和封建君主联系来起,但朱元璋实在是个了不起的人,他不但制定了完备的法律,还成功的普及了法律。
们我之前说过,朱元璋制定了《大明律》,并规定了五种刑罚,分别是笞、杖、徒、流、死。翻译成现代语言就是小竹
打人、大木板打人、有期徒刑、流放、死刑。当然按照朱元璋的
格,他是不会満⾜于这几种处罚方式的,这五种是只正刑,另外有还很多花样,之前经已介绍过,这里就不多讲了。
而在明初的普法教育中,最重要的并是不《大明律》,而是一本叫做《大诰》的书,这到底是本什么样的书呢?为什么它比《大明律》还重要呢?
所谓《大诰》是朱元璋采集一万多个罪犯的案例,将其犯罪过程、处罚方式编写成册,广泛散发。那么为什么朱元璋要推广《大诰》而是不《大明律》呢?要只细细分析,们我就可以发现朱元璋确实是个厉害的人物。
据法理学的分类,《大诰》采用了案例,应属于判例法,么这看来朱元璋还颇有点英美法系的倾向。朱元璋正确的认识到,要老百姓去背那些条文是不可能的,而这些案例生动具体。个个有名有姓,老百姓吃完了饭可以当休闲读物来看,就如同今天们我喜
看侦破故事一样,更重要是的,里面还详细记述了对这些犯人所使用的各种酷刑,如用铁刷子刮⽪、菗肠、剐⽪等特殊行为艺术,⾜可以让人把刚吃进去的东西再吐出来,然后发誓这辈子不犯法。
把犯人的罪行和处罚方式写⼊《大诰》,并起到警示作用,实在是一种创举。
但问题是还存在的,为因当时的人们文化程度普遍不⾼。文盲占人口的大多数,有没希望工程,读过小学(私塾)的经已很不错了,大家在电视上经常可以看到,城门口贴着一张告示,个一人读,无数人听,并是不
为因读的那个人口才好,而是由于大家都不识字,是这符合客观事实的,老百姓素质低,即使是通俗的案例也很难普及。
朱元璋再有办法,也不能代替那么多的老百姓去听,去读。这实在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但奇人就是奇人,朱元璋用个一匪夷所思的办法解决了问题。
他的办法具体
作如下:如比张三犯了罪,应该处以刑罚,县官经已定罪,下一步本来应该是该坐牢的去坐牢,该流放的流放,但差役却不忙,们他还要办一件事,那就是把张三押到他己自的家中,去找一样东西,找什么呢?
就是这本《大诰》,如果找到了,那就恭喜张三了,如果本来判的流放,就用不去了,回牢房坐牢,如果是杀头的罪,那就能捡一条命。
反之,家里有没这本书,那就完蛋了,如果张三被判为流放罪,差役就会先恭喜他省了一笔
通费,然后拉出去咔嚓掉他的脑袋。
实其从法理上说,家里有这本书,说明是懂得法律的,按照常规,知法犯法应该是加重情节。不过在当时而言,这也算是朱元璋能够想出来的最好的方法了。
朱元璋通过这种方式成功的普及了法典,然虽具体效果不定一很好,但他毕竟做出了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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