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沙城,顾名思义是一座终年被风沙侵蚀的城市。
在月海人看来,它是西北边境最坚固的堡垒,曾无数次斩断北荒侵略者的铁蹄;而在北荒人看来,它却是西进途中的障碍,想要得到更多的财富、更漂亮的婆姨…就必须先摧毁这碍眼的存在。
曾有一任沙城守将感慨的道:“与其说是沙城,还不如说是血城更为恰当。”
这里的城墙曾不止一次在战火中轰然倒塌,又在战火中重建,这城里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个城垛都被鲜血所浸透。
西风猎猎,吹得城楼上的帅旗也跟着霹雳啪啦作响。这面帅旗是这个将军临出征前,皇帝亲自授予的。布料用的是最上等的锦州织锦,上面的“海”由皇帝亲自书写,再由皇后亲手所绣。
如今一晃就过了十年,就算是最上等的锦州织锦也不复当初的绚烂,只有道劲有力的“海”字依旧意气风发。由于每回与北荒的作战,都会用上这面帅旗做指挥,用久了边缘都有些磨烂了。
当初懵懂的少年郎也在血与火的洗礼中,成长为身经百战的战将,就连眼神也变得锋利如刀!
刚毅如铁的男人拾级而上,脚下踩的每一级台阶都呈现出被鲜血浸染后的黑红色。城墙下,几万双眼睛望着他一步步登上城楼,亲手接下那面曾无数次经受战争洗礼的帅旗。
这十年里,为了让这面帅旗屹立不倒,他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时至今
,谁也说不清这猩红色的帅旗染过多少人的血,只知道它永远透着一股洗不去的腥血气。
“海、海!”
“海、海、海!”
“海…”
几万张嘴巴齐声呐喊,响彻天边的吼声惊得树上的归鸟都飞了起来。
那一张张
犷豪气的大脸被夕阳着的红通通的,眼里满是忠敬与信任。
“战争结束了,我们能回家了!”一想到这,饶是男子汉亦不
语带哽咽。
“能回家啦!”
“回家啦!”
“家…”
千言万语都化成一个字,那就是“家”!
几万大军齐声呐喊一个字“家”这是多么壮观的场景,若不是亲临现场根本无法想象,不过要不了多久…
喊声停止了,取而代之的是沉默。
在场的人上有命回家,可其他人早就埋骨沙场,他们的家人尚在故乡望眼
穿,却不知自己的儿、夫、父再也回不了家了。
令人窒息的沉默被哭声打破,起初只是一两声微弱的
泣声,很快的哭声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终于十万大军齐声恸哭,悲痛的哭声直冲云霄。
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啊!
就在大军恸哭之际,一抹绯红色的红雾悄然袭来,那红雾越来越浓、越来越浓,还散发着一股腥血味。
恸哭的大军不知何时消失了,他的视线里只有弥漫天地的红雾,这红雾就像是散开的天罗地网,让他无从挣脱。
“罗松,出什么事了?”男人转过头,朝着副将怒吼。副将不知何时也消失在血雾中,能回应他的只有风吹旗帜所发出的噼里啪啦声。
“该死,谁能告诉我究竟出什么事了?”男人的吼声一度
到了猎猎的风声,可还是没有人呼应他。
“北荒人来劫营了!”
“上马,大伙儿都上马!”
“杀呀!杀光那群蛮子…”
代表有敌来袭的锣声大作,奔跑声、马蹄声、喊杀声、利刀刺入血
的声音,震天作响。
即使看不清血雾里发生什么,男人也明白正在发生什么,他毫不犹豫的拔刀,冲下城楼去斩杀仇敌。
“杀、杀、杀!”喊杀声震天。
毫无疑问,他四周正在发生一场殊死的搏斗,可眼前净是血雾,他看不见敌人,只闻到那股腥血味更浓重了。
“赵宁你别死,你快站起来啊!”有人哭喊道。
赵宁不是早就死在三年前的守城战吗?
“老吉站起来,老子要跟你一起杀了那狗娘养的!”那声音分明就是他以前的副将孟复!
男人记得很清楚,就是因为孟副将战死了,才提拔了罗松做副将。
“…”血雾中不断传来他熟悉的名字,他内心的疑惑也随着越来越大。
“该死,到底在搞什么鬼?”男人怒吼一声,挥刀斩向血雾——不管这究竟是什么鬼东西,他都不允许它挡着他的路!
那血雾似乎也畏惧他的杀气,畏惧地向后退缩了一点,可是那些隐藏在雾里的东西仍看不分明。
男人一不做二不休,不停的挥刀斩向血雾,可就像之神恐怖的恶梦里似的,不管他如何挥刀,就是劈不开那些血雾。
红雾越来越浓,浓稠得就像随时会凝固似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手脚像是带上沉重的镣铐,每劈出一刀都要使出比之前更多的力气。
“杀、杀、杀…”
震耳
聋的喊杀声,终于将男人给喊醒了。海明远睁开眼,这才发现根本没有什么血雾,只有稀朗的星空而已。
“这是…”耳边隐隐听见海
声,这提醒了他:此地根本不可能是在沙城。
宿醉之后变得迟钝的大脑终于反应过来,那不过是一场梦而已。战争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结束,而他也不再是戍守沙城的大将军,只是翡翠海边一个籍籍无名的没用看守。
多可笑啊!明明一切早已成定局,他却还盲目的相信悲剧不会发生,错误能够及时得到修正。
直到忠心耿耿的昔日手下一个个到下,他才终于明白,原来朝廷比边关更危险,饶勇善战的海大将军也不过是任人宰割的鱼
而已!
“哈哈哈…”海明远将手臂
在眼上,几乎笑出眼泪。要是此刻身旁有人,就会发现他的笑声比哭声更悲怆。
本是同
生,相煎何太急。可世事偏偏就那么奇怪,煎得最急最狠最绝的,往往就是长在一
瓜蔓上的手足同胞!
一想到这,他的心彷佛被一只怪手躏蹂来躏蹂去,每每疼得他恨不得挖开
膛,挖出那团叫做心的东西,狠狠丢在地上。
当然了,他还不至于去寻死,也没有资格去寻死,因为他这条烂命是用二十八条血粼粼的性命换回来的,即使时隔这么久,记忆中那些血渍仍
红得就像刚滴落似的。
他仍记得陪伴他醉酒、对他最忠心耿耿的护卫死前,用仅剩的那只手臂抓住他的手,嘶喊着:“主子不要灰心,您所受的冤屈总有一天会昭雪。”
哈!就算昭雪又怎样,那些逝去的人再也回不来,他已经崩溃的信念也不可能…
“该死!”海明远双手握拳“砰”的一声砸在岩石地上。
那些围着篝火喝酒、大伙一齐冲锋陷阵的日子都一去不复返了,这都是因为他们跟了一个没用的主子!
是他害了他们!要不是他,赵宁他们也不会成为太子的眼中钉,惨剧或许就不会发生…
“酒!”他要喝酒,只有喝醉了才能让他得到暂时的安宁!
海明远摸索着那些总摆在触手可及之处的酒坛,却只摸到满手的沙砾。
头顶,星星月亮和他面面相觑,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并不在那间窄小窒闷的看守木屋里,而是正躺在悬崖边上,距离深渊只有几步路的距离。
他差点就跟那个喝醉酒坠崖身亡的正牌看守一样了呢!哈哈哈哈…海明远忍不住大笑,可笑声中全无
愉。
当
他虽然杀光了追杀他的家伙,但是追随他的人也都死了,他忽然有种天地茫茫不知道该何去何从的茫然。
之后,他浑浑噩噩的到处
,有银子时就去住店,没银子就随便哪里蜷缩夜一。一开始他还不时遇上追杀他的人,可后来那些追杀他的人再也没有出现过。
他想破脑袋嘢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直到有一天他进酒楼喝酒却被店家当成乞丐赶出来,他这才明白其中的缘故。
哈!谁会相信一个又脏又臭的醉汉,竟会是风度翩翩的海大将军呢?即使他堂而皇之的走在大街上,也不会有人发现他的实真
份身。
就在他自暴自弃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说起翡翠海。他记得翡翠海是全陆大最美的海,也是最好的珍珠产地。
他母亲在世时,曾不止一次说过要带他去翡翠海看看,可都还没成行,沙城的烽火再次燃起,十六岁的他临危受命,这一戍守就是十年。
他去沙城的第六年,母亲得了疾病很快就去世了,消息传来时,他正与北荒人打得难分难解,根本无法回家奔丧。
那个晚上也是他第一次喝醉。
他的父亲
妾众多,母亲并不特别受宠,她是母亲唯一的子嗣,也是唯一的期望。从小到大,母亲总是教导他要争气,他也是以此要求自己,可现在…
对,翡翠海!海明远决定了,他要代母亲去看看那翡翠海。
由于他的模样与之前判若两人,这一路上没遇到什么阻碍就到了翡翠海,没想到司徒家竟然颁布了
海令,虽然以他的身手抢一艘船出海并非难事,可此刻他已不是意气风发的海大将军了。
于是他趁着夜
攀上四周最高的悬崖,本想借着月光观赏翡翠海,也算是完成心愿,谁知却遇到看守酒后失足掉落悬崖摔死。
海明远灵机一动,索
顶替那名醉鬼来看守。
这里地处偏僻,平时很少人来,原来的看守成天醉生梦死的,根本就不与人来往,就算他们身形上有些差异,也不必担心会被识破,而那一屋子的酒则整好便宜了他。
事实也是如此,谁也没怀疑过他这醉鬼看守是假冒的,就连那些偷下悬崖的孩子们,也从没想过要提防的人早就换了。
虽然这些天他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但是在去镇上打酒的时候,也曾听说过司徒家对珠户如何如何的严苛,因此每逢有人下悬崖采牡蛎时,他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难得有几次没喝醉,也会故意装出醉醺醺的样子。
不知不觉的,窥偷那些有趣的孩子成了他生活中最大的乐趣,尤其是那个瘦巴巴的黑丫头…
对了,他想起自己为什么回到在这里了!海明远呻
着坐起来,后脑勺的伤口一阵阵发疼。
“该死,这黑丫头下手还真狠!”海明远咂咂嘴,嘴里有着腥血味。
他摸摸脑后的伤口,幸好伤口不是很大,
血也已经停止了。那黑丫头就像只母老虎,生猛得很,他怎么会以为她要跳崖杀自呢?
“哈哈哈…”回想自己救人不成,还被人家当成怪物砸昏的糗事,海明远忍不住大笑起来。
对了,还有“东西”没来得及处理。他忽然想起之前被他杀死的那两名杀手,于是起身朝尸体所在的地方走去,他的视线仍有些模糊,步履也带着酒醉后的踉跄。
住在悬崖边还真方便,有尸体也不必挖坑埋,往悬崖下一推就了事了,自然会有
汐将尸体卷入海底的漩涡。
处理完杀手的尸体后,海明远回木屋拿了几坛酒,坐在悬崖边喝起来。
他也不用杯子,拿起酒坛就往嘴里倒。
好久没遇到追杀了,他还以为自己早就被遗忘,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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