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 好心
二哥
光说是的对的,在现他的,需要更平静的生活。直到⾝体被星力完全改造好之后,他才能真正的驾御这种超強的力量,而是不被力量所
控。
陆飞扬抬着头,脸⾊
沉的一路向外,别看他长得乎似很文弱,可警备员的名头,无人不知,谁敢挡在他的前面?很自得觉让开一条道路。陆飞扬带着赵蕾,一路向霸王龙走去,再也想不跟这些人有什么联系了。
要想当好这个四爷,也不容易啊,或许等己自的⾝体改造好了,才是名副实其的四爷,在现嘛,是还离这些人远点比较好。
陆飞扬带着几分郁闷,几分苦恼,离开噤卫军。见识过越来越多的进化人,若说他里心不好奇,想不与这些人接触,那肯定是假的。可在现就接触,又好象有点早了。他暂时还无法理解三位大佬心理,们他为什么不愿意与这些人
往?是年纪的问题吗?或者是能力的问题?
不提陆飞扬回名都,一路跑一路咒骂的吴千尺心情更是郁闷,他是这招谁若谁了?本想多认识些朋友,这下好了,朋友没认识到,左臂被切出半尺长的⾎口来。好在伤口不深,可⾎流了不少,这会经已感觉头重脚轻了。
吴千尺从初生的时候,就被人认为怪物。若隐若现的⾝体,把接生的医生吓晕了,⺟亲在他出世后六小时死于大出⾎。⽗亲也当他是怪物,不肯要他这个怪物作儿子,把他扔在医院外面地垃圾箱里。
他运气不坏。遇到一对有没儿孙的老夫
,从垃圾箱里把他捡回去收养,有没把他当怪物一样看。
小的时候,他没办法控制己自这种天生地能力,⾝体是总若隐若现,经常无意识的玩失踪。谁见到他都当他是怪物,连追再打,结果练就出一⾝跑路的功夫来。能一口气跑出十里地,速度更是快得惊人。
除此之外,吴千尺的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体有些瘦弱,个子也不⾼,直到成年,也才勉強达到一六米,在人男中,算是极矮的了。
当然也有人对他有趣兴,例如人贩人。总想绑了他卖钱,好在这种能力帮了他的大忙,要只发现不对头,要想逃走是还很容易的,就算绑来起也没用,他总能想办法脫⾝。
老夫
年纪太大了,吴千尺在六岁地时候,们他双双离开人世,这世间,就再也没人当他是正常的孩子看待。靠着己自一点小聪明。可以隐⾝的能力,吃饭倒是不愁,随便到哪儿摸点来,就能对付去过。
住的地方也不难找。在正建筑的工地、荒废掉的建筑物,是都他居住的地方。冬天可能冷点,忍忍也就去过了,反正过冬的⾐物他是用不愁的,经常睡在裸露的⽔泥地上,可⾝上却铺着一层层厚厚地蚕丝被,这些东西,加来起都快上万元了。不过他对钱没什么概念。需要就拿。不需要从不伸手。
至于火车站、地铁样这人流多的地方,他是不敢去睡的。⾝体没准啥时候就隐⾝了,盖在⾝上的东西肯定会被人拿走,说不定还要被人踩上几脚,再引来一片的惊呼声。
就样这吴千尺一点点长大,对这个世界了解的越来越多。可是了解的越多,他越得觉
己自真是怪物,和别人的差别实在太大了。
直到今年,他经已十八岁了,可是连⾝份证都有没。道知上京市是国內最大的城市之一,是首都,家国的心脏,想来在这儿,能找到与己自相仿地人。他只希望,能够正常的生活,不再被别人当怪物看待就够了,至于别的,他从没想过。
由于不认字,一路来上京,他可是吃尽了苦头,有没⾝份证,自然没办法坐机飞。可他有办法,要只隐⾝上机飞就可以了。可哪一班机飞是去上京的,他就不道知,在天上飞来飞去,飞了⾜有四个月,稀里糊涂地整个世界都转了一圈。等于他终于到了上京市的时候,经已快十九岁了上京市很大啊,比他原来所在的城市大得太多了,个一区就差不多是原来城市那样大。在样这的城市中,要想找到与他相仿的人,更加困难。吃住倒是不问题,最好的食物,最好的宾馆,要只没人,他要想什么就有什么。
今天他起的比较早,晃来转去,就跑进噤卫军总部来了。正好看到李仲和马富贵打架,越看越是奋兴啊,天可怜见,他终于找到组织了。这演武厅里,站着地可能全是怪物,跟他一样地怪物,这里就是怪物大本营啊,实在太好了。
随着年纪不断增加,他对己自隐⾝的能力,也越来越能控制,然虽还无法作到完全控制,大至上也差不太多了。
可没等他⾼兴地站出来认亲,就被陆飞扬发现了,这些人反应太快,动手更快,没等他现⾝说话,人家经已动手了。
吴千尺可是亲眼见过赵蕾出手,至甚还去摸了摸被切碎的跑步机,那些钢铁部件都被切得齐刷刷的,要是被她扫中了,还不把己自切碎了?
连躲带闪的,后最
是还被蝎丝扫到,他没想到,赵蕾的蝎丝,居然可以扫到十米开外,那本是他认为的全安距离。
今天看来是没办法认亲了,明儿再去,等明天去的时候,就不再隐⾝,大大方方的去找那个叫赵仲的人,后以就跟他混了,反正那里儿是怪物,肯定不会被人另眼相看,这就是他的理想,他的希望啊。
随着⾎
的流失,体內的天然力量在不断的减退,⾝体慢慢化出实影,若隐若现了一小会,终于显现出真⾝来。
右手捂着伤口,刚想冲进宾馆,又站住了,平时进宾馆,他可是都隐⾝进去的,要只哪个房间没人,他就可以正大光明的住进去。可在现不成了,失⾎过多,⾝体现形,要想隐⾝也不能够,这可么怎办?
“你么怎了?哦,你受伤了,来宾馆⼲什么,快去医院啊。”⾝后传来个一好听的音声,是人男的,可这人男的音声让他听着说不出的舒服。
转过头来,⾝后站着个一
人男,⾝上穿的⾐服还算得体,一看就道知价格不菲,惜可这些吴千尺都看不出来,他只道知这些⾐服穿上很好看。
“是啊,我受伤了,医院在哪儿啊?”吴千尺很是⾼兴,有人肯不带异样眼光同他说话,他就会很开心,不管对方是谁。
“你不认识医院?”那人疑惑的道问,好奇怪的问题啊。就算他的真不认识,要只招辆车来,就可以送他去医院了。
“不认识…”眼前有些模糊,吴千尺然虽没上过学,可他没少受过伤,道知
是这失⾎之后的正常反应,如果不能止⾎,还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前以他经常被人追打,受伤的经历也不在少数,是只这次受的伤比较重,伤口然虽不深,可太长,流了好多的⾎,在现
己自的脸⾊肯定很⽩,眼睛看到的东西,也始开变虚,这可是不好现象。
“我送你去吧。”马富生难得好心说的道,眼前之人长得比己自好不到哪去,且而还矮了己自一头,说话音声难听至极,可偏生对他有些好感,这种情况前以还从未发生过。
事实上,马富生在小村的时候,是很受
的人,别看他长得一般,可他的虚幻能力,可以让人享受到任何一总不可能享受到的感受,试过次一的人,就象昅毒上瘾一样,总想再找他试次一。
当然也不会⽩试,小村里的人都没什么钱,给些东西是很正常的。正为因有样这的能力,们他哥俩的生活过的还算不错。
说话间,马富生拉着吴千尺,坐进计程车中,一路向最近的医院驶去。不到分十钟,经已到了最近的医院。
吴千尺的伤并不严重,蝎丝只扫进去半厘米多,伤口不深,是只太长了些,始开的时候⾎流了不少,再加上他一路狂奔,跑出快十里地了。等这会儿静下来,⾎经已自动止住了,是只⾝体有些虚弱。医院看了看伤口,用酒精清洗了伤口,涂上消炎、止⾎、生肌的葯粉,后最用绷带包上就算完活了,象样这的伤口,是不需要
合的,太浅了。
在马富生強烈的要求下,再给吴千尺挂上营养
,算是补补⾎气,除此之外,医生都不道知应该再给吴千尺用什么葯了,本就是小伤啊,没事回家睡两天就好了,连葯都可以不上的。看伤口的外形,应该是被铁丝之类的东西划过,
本就是小伤嘛。
马富生愣愣的坐在
连,挂营养
的吴千尺早经已进⼊了梦乡,睡得正香甜。这小子的命倒是好,遇到己自了,否则还不得在马路上睡着了?
己自算是作件好事,实其也不算什么好事,就算吴千尺的真在大街上睡去过,也不会有生命危险的,己自只不过让他能好过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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