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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零挖藕工
 大白蹲在案板前,垂涎滴看着盘子里的,爪子动了动,很想偷偷吃一片,看着就好吃。

 “看你那可怜劲,拿去吃,躲远点,别被清璃看见,不然又要说我浪费了。”四处看了看,见大家都忙着自己的事情,没有人注意到这边。

 一言飞快的分出一大块,扔给大白,一个跳跃,大白叼住看了他一眼,往果林跑去。

 “对了,你们想吃河蚌和田螺吗”把土豆片穿在竹签上,清璃突然想起小时候吃过的河蚌汤。

 一只河蚌只取边缘的一点,切片,加水,放入生姜去腥,用小火慢慢炖,等香味散发出来汤就好了。

 汤的颜色是白色,喝起来清可口,最主要的是鲜。

 她就小时候吃过,那时候水质比较好,没有经过污染,不用担心细菌病毒什么的。

 后来水质污染后,就不愿意做了,怕吃出问题来。

 最主要的是用这样的方法炖出来汤好喝是好喝,不过太浪费了。

 几十个河蚌,只用边缘的,都装不到一小碗。

 “是那种很大的田螺吗”陈紫瑶笨拙的穿着手上的青椒,好奇的问道。

 点点头,清璃拿起一签子继续穿韭菜“是啊,我记得你们那里喜欢往田螺里面,然后在炖出来吃。”

 “嗯,我们那都是这吃法,你打算怎么做田螺”没错,她们那地方因为口味比较淡,太重味道的菜都不习惯。

 在没来这里之前,她是一点辣椒都不碰,怕吃了上火脸上长痘痘。哪知道来莲花村才玩了才几天,居然无辣不了。

 回去了,老爸老妈肯定要吓死的,不过这个地方风水不错,吃的这么重,居然没上火。

 陈紫瑶不知道的是,为了他们这帮游客不会因为口味的原因上火。清璃和张清远两人抱着药材研究了好久。

 才终于找出一种名为清凉草的细长型草药拿来煮水。

 喝了不但降火。还能清除口腔里的异味,每个房间都有配备茶包,早上醒来直接冲一杯。就不怕上火了。

 “怎么做,先保密,保证你们喜欢。”见几人对田螺有兴趣,清璃菜也不穿了。站起身往莫煜他们所在的方向走去。

 要吃田螺得下水,她不可能去让老爷子他们下水。她自己下水的话,莫煜肯定不会同意。

 村里人她不好意思叫,是她提起吃田螺的,她还没这么厚的脸皮心安理得的让村里人下水。

 至于客人。还是算了,哪有让客人下水摸田螺的道理。

 所以莫煜他们是最好的选择,莫煜是她男朋友。指挥他下水,理直气壮。

 一言和明远。在她家吃住那么久,都快烂了,让他们下水,她也毫无负担。

 “怎么过来了”正安装烧烤架的莫煜见清璃走了过来,问道。

 擦掉莫煜脸上蹭上的灰尘,清璃笑着说道“找你们帮忙啊。”

 “妹子,帮什么忙,跟哥哥说说。”拍拍手,一言提着一袋子木炭走了过来,对于清璃需要他们帮忙的事情很是好奇。

 在他眼中,璃璃很多时候都不像个女孩,大夏天的,跑到地里去除草,不怕晒黑,不怕中暑。

 一点都不像有些女孩,一点点太阳又是防晒霜又是遮伞的,还要配个大墨镜,好像一点太阳就能晒黑似的。

 以后他找老婆也要找璃璃这样的,不矫情还省心。

 “去河里摸田螺河蚌,你们去不去”想了想继续说道“你们不去的话,我自己去摸了。”

 “我们去,你不许下水,站在岸上看着,明白没”一听清璃想自己下水摸田螺河蚌,莫煜架子也不装了,捏捏她的鼻子叮嘱道。

 “嗯,嗯,我很乖,我就看你们摸。”点点头,清璃笑得别提多乖巧了。

 拖住莫煜的手往河边走去“我们快点去,等下给你们吃个新鲜的菜。”

 一听清璃的话,明远和一言的眼睛亮了,对视一眼,跟在两人往河边走去。

 好吃的,他们最喜欢了,新鲜的,也不知道会不会好吃,以璃璃的手艺,想来不差,等下一定要多摸点,不然会不够吃。

 “你们去哪”

 “我说明远,人家小两口亲亲热热的去谈恋爱,你们两个超级大灯泡跟上去干什么”

 “范哥,他们可不是电灯泡,他们现在是苦力,下河摸田螺,河蚌去。”挽住莫煜的胳膊,清璃笑意盈盈的解释道。

 “真的啊,我也去凑凑热闹。”一听摸田螺,范高新笑了,站起身往几人面前走来。

 “我也去,上一次去河里摸这些东西,还是小时候的事情,现在都几十年了。”

 “是啊,今天我们也去重新体验体验。”

 齐沐几人都站了起来,跟个孩子似的,兴致的往河边跑去,还不忘回头喊慢的几人“你们到是快点啊,磨磨蹭蹭的,孵蛋呢”

 “哈哈,看把你心急的。”摇‮头摇‬,范高新笑着说道。

 “你不懂。”齐沐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摇‮头摇‬,坐在水榭上的木椅上开始袜子,卷脚。

 “记住,你不许下水,在岸上等着。”在清璃脸上碰了下,莫煜掉鞋袜,卷起脚顺着斜坡走了下去。

 站在清璃旁边,陈紫瑶看着河里高兴摸田螺河蚌的人,眼里满是羡慕“我也想下去啊。”

 清璃摸了摸鼻子,看了她一眼,扭头盯着河里的莫煜。

 莫煜的白衬衫袖子卷到手肘上面,出手臂上畅完美的线条,西装也卷的高高的,修长的小腿在水里不停的走着。

 弯下,从水里摸出一只河蚌。笑容灿烂的对着岸上的清璃晃了晃。

 对上莫煜邀功的表情,清璃噗嗤一声笑了,竖起大拇指给他点赞。

 大家都还没摸到,只有他摸到一只河蚌,她男人太了,必须点赞。

 看了会,蓝沛沛狐疑的看着清璃“我前几天看见河里很多啊。怎么一下去就摸不到”

 清璃靠在柱子上。眼睛盯着莫煜走动的身影,解释道“你前几天看见的水清澈,哪里有河蚌田螺一目了然。

 今天这么多人下水。走动的时候带起河里的淤泥,水浑浊了,就看不清,只能靠手凭感觉去摸。”

 听了清璃的话。蓝沛沛恍然大悟的点点头,想起以前看过的一则新闻。继续问道“这河里有藕吗”

 “有啊,喏,那不是嘛”指着贴在水面的荷叶,清璃指给她看。

 “我听说挖藕的人。手脚都会变形,可你们村有藕,也没见有人手脚变形啊。所以新闻也不能全信。”看着荷叶,蓝沛沛的话让清璃陷入沉思。

 新闻没说错。长时间挖藕不但会让人的手脚变形,还会得严重的风间盘突出。

 特别是那些挖藕十几年的人,虽然工资是高,那都是挖藕人透支自己生命和健康为代价换回来的。

 不是没办法,没人愿意做挖藕工。

 上辈子,她有个表姨,生了个脑瘫的孩子,表姨两口子都是老实人,为了给脑瘫孩子治病。

 表姨夫什么活都干过,苦力,捡垃圾,下煤矿,只要能赚钱,估计要他卖自己‮体身‬的器官他都会卖。

 下煤矿的那一年,矿出事,表姨村里去的几个人除了表姨夫全埋在里面了。

 那次是表姨夫运气好,刚好拉肚子,没下矿,不然也回不来了。

 被吓坏了的表姨死活不让表姨夫继续去煤矿了,他们村有一个人承包了几百亩地,挖成池塘种植莲藕。

 莲藕一般都是过年的时候开始挖,可那个时候太冷,没人愿意下水在淤泥里挖藕。

 那个老板就找上了表姨夫,表姨夫同意了,冷他不怕,只要能赚钱,他要养活孩子和子。

 就这样,表姨夫开始了他长达十五年的挖藕生涯,在清璃离开那个世界的时候,表姨夫‮体身‬已经不行了。

 这十多年长时间浸泡在冷水里,他的器官已经开始衰竭,哎,只能说活着都不容易。

 这也是为什么她能接受自己死后活在另一个时空,因为她知道,死总比活着容易,爸妈知道了,也宁愿她好好活着的。

 “是真的,只是你们接触不到这一类人,挖藕工都是用生命和健康为代价换取自己的酬劳。”

 说出这番话的清璃很矛盾,话里带着无尽的愤怒和不平。

 人活着,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不公,有钱人,一件衣服一辆车或是一件首饰,就能让贫苦家庭过上好多年了。

 穷苦人,为了能吃顿好的,能看的起病,买的起药,什么累活脏活都愿意做。

 因为他们知道,做了还有一点,嫌弃这个活苦,那个活累的话,什么都不会有。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会无缘无故的对谁好,没有付出就不会有回报。

 当然了,付出了也不一定能有回报。

 在过几年,城里会涌进大批农民工,脏活累活都是他们在做,一张草席,一被子,桥,偏僻的小公园都是他们歇息的场所。

 他们用自己的劳力自己的双手,背井离乡来到大城市只为谋一份生机,不偷不抢,踏踏实实的干活。

 就这样,还要忍受城里人的白眼,鄙视和指指点点。未完待续

 ps:感谢夜伴萧声、angel1234596、sonalu188这三位亲的打赏和月票。

 文中挖藕工的事情是‮实真‬的,在作者老家,很多人都在做挖藕工,长时间的拿着铁锹在寒冷的冬天弯在满是淤泥冷水的池塘里挖藕,手脚严重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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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末世之格格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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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黑暗末世

 前世她单蠢惨死

 今生,哪怕无所不用其极,她也要博一个悠悠生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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