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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二章】

 当你身边有个青梅竹马,就极容易跟他牵扯不清;尤其他同时是邻居、同班同学和家族世时。

 不管是学校朝会、同学会、亲友聚会,甚至到里民大会,他们都被命运的线牵绑在一起;所以基本上朗佑根本占据了她生命中的所有篇幅。

 而这样坚固的情谊造就了什么呢?那就是她孤零零的寂寞人生。因为,朗佑实在太过于优秀了。聪明英、运动全能也就罢了,品格更是与气质一致,清和明朗,不管是谁与他相处,都有如沐春风之感。

 然而,这一切与她林曼如有何相关呢?

 关系可大着!余朗佑成天在她身边出没,很容易就会被人误认他们是一对,或硬是要送作堆。

 从小,余朗佑不管在同、异群体中都十分吃得开。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人们总是欣赏爱慕美好的个体。可是她不同,她当然也是优秀的,可是人们似乎都看不到她,而只看见那个“余朗佑的青梅竹马”

 于是乎,同侪间默契形成,男孩一致不接近林曼如,尽管她是绝对美丽的,但那又怎样呢?她已经有了匹配的青梅竹马;女孩呢,则是分为两派,一派友善,因为接近她等于有了接近余朗佑的机会,说不定哪天就可以反客为主;另一派则是极度厌恶她——余朗佑对谁都一样好,但凭什么她就是特别的那一个呢。

 所以,她朋友很少,更别说男朋友了——连一个都没过。

 更别说长辈的撮合了。双方家长看他们郎才女貌,越看越满意,私底下早已私定为亲家。父母总是抱怨,这么多年了,两人怎么始终没走到一起。

 通常像他们这样的关系多少会有点那个…不纯洁。也就是说,可能会偷偷来个暗恋多年、默默守候这一出。不过很可惜的是,他们之间什么化学反应都没产生。

 女的呢,认认真真单恋多年:男的则是尽情逍遥花丛中。两人都好的,各自有各自的感情世界,从来没有谁越雷池半步。

 她其实也感到奇怪,朗佑这么好,自己怎么就没和他看对眼的时候?

 可能爱情这东西并不能顺其自然吧!

 正当她开始思索放弃真爱,按着众人的期待,试着把最好的朋友当成异看待时,她的爱情就出现了。

 高大、斯文、一身黑衣,是她对他的第一印象。

 “这是我的室友,陆谅则。”还记得朗佑笑嘻嘻地介绍了他。

 和朗佑不同类型,甚至可以说是完全相反;如果硬要说的话,一个是灿烂耀眼的天光,一个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他低调、沉默,可是在朗佑那只花蝴蝶身边,却没被那炫亮的光环所掩盖,反而是平分秋

 本来嘛,光与暗虽不同,本质却是一样的。

 谁也掩不住谁。

 “她就是你说的青梅竹马?”他伸出手,五指修长而整洁,定格在她面前。“你好,我陆谅则。”简短的自我介绍,声线里的磁却霸道地停伫在她的耳廓里,不肯散去。

 一瞬间的握、分离,掌心的热度却依然存在。说不出是哪里不同,只知道这个人很不同——连时间都因贪看他的容颜而刻意放慢了速度,甚至,清晰到连尘埃的颗粒她都能正确地指出位置。

 “怎么样,很正吧?跟我配不配?”朗佑不正经地勾着她的肩,神情无比炫耀。

 那是第一次她对于他的亲热反感。她不自在地推开了朗佑,只因为不想被那个人误会。

 “我们只是青梅竹马。”她快速而肯定地说出口,像是要撇清什么。

 余朗佑无所谓地笑了,优雅地摆了摆手,“是啊是呀!青梅竹马,thafsall,wearenothingcrctfriends。”

 她想不起后来朗佑还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再看向陆谅则时,在他得体的框眼镜后,那双眼漆黑无光,如被雾笼罩的黑夜,勾魂摄魄。

 就像个无底,陷落之后,她的世界就再也没有光亮,只余无尽黑暗;那成为了她后来八年的所有追寻。

 不再多看其它闪亮的星辰,只为投入未知神秘的黑,即使知道会满身伤痕、粉身碎骨也不怕。

 她是那样义无反顾的为了一眼瞬间的信仰而坚持着——人们总说fallinginlove,坠入爱河。

 她想,指的就是这样吧?

 林曼如伸手滑掉‮机手‬设的闹钟。

 她睡到蓬的发,不情愿地走向浴室。昨晚她并没有睡好,因为又梦见了过去的事。梦见自己的人生如何悲惨,又如何遇见他、如何一见钟情,如何一步步地变成现在这副窝囊样——没谈过恋爱,还倒追男人八年。

 不就是为了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才开始的吗?结果呢?结果是,什么都没有。如果今天是世界末日,那她真是庸庸碌碌白忙一场了。

 可喜的是,今天只是个普通上班,她还可以为了那个遥不可及的完美结局努力奋斗一下。

 张着嘴把睫刷得分明后,她对着镜子里光四的自己抛了个媚眼,感到满意后,才蹬上新买的名牌铆钉高跟鞋,仪态万千地出门上班。

 尽管她里子面子早输得透彻,但那也仅限于少数人面前;至少,在多数外人眼里,她还是希望保有一点自尊。

 “Mandy姐,中午跟我们一起去吃饭啊。”

 午休时间,公司里的助理小妹走到她的办公桌旁邀请。

 “Mandy。”

 林曼如强调了自己的英文名字,“叫姐太老了。”

 “可是不叫你姐感觉太不尊敬了。”

 助理小妹眨眨眼,出甜美微笑,颊上酒窝灵动刺眼,“我们先去化妆间补妆,等等电梯那里集合。”

 林曼如无奈地叹口气;实在不想被叫姐,感觉越叫越老。她这个年龄,可是感得很。

 把归类好的档案存进文件夹后,顺手启动休眠模式;公司中午休息时间将近两个小时,一直开机的话太浪费电。临走之前,她还不忘关掉办公室的光灯,之前这些动作都是由大哥大姐们来做的,可是自从她调到了网路行销部后,就成为了这里的老大姐。

 岁月人啊,想想也不过几年前,她也曾被人小妹、小妹的叫呀。

 只是小妹如今混成了小主管,明明是该高兴的事,为何想来都还是有种淡淡辛酸呢?

 “你们看!”

 吃饭的时候,年轻的行销助理将手伸到众人面前,幸福洋溢道:“这是我男朋友昨天送我的。”

 纤纤素手上套着一颗光泽闪烁的椭圆晶石,晶莹泽使得她的手看上去更加透白玉润。

 只要是女人,都知道那代表着什么。

 林曼如盯着那戒指,忽然觉得嘴里的排骨不再美味了。

 “我男朋友,不,是我老公啦…”行销助理神情间满是掩不住的‮奋兴‬,“他昨天吃饭吃到一半居然就对着我下跪,超突然的!我都吓傻了…等他拿出戒指的时候,我眼泪就忍不住的一直欸…”她边说,眼眶也跟着泛红,可见心中有多激动。

 “恭喜你耶!到时候一定要请我们喝喜酒啊。”

 “戒指好漂亮,是C牌的吧?”

 在场的几个女同事大多受到震撼与感动,纷纷握紧她的手给予祝福。只有林曼如默默在一旁,怎么样都说不出话。

 她记得这个行销助理才从大学毕业,进入公司不到半年,也许连二十四岁都不到,竟已经被求婚了。

 反观自己,年底就要满二十八岁了,事业上算是小有所成,不过跟别人比起来其实也算不上什么;感情上,更是连说出来都觉丢脸。

 是呀,多丢脸。

 苦苦追求的人根本对她不屑一顾。爱情这种东西,不是你要,就可以得到的。

 “Mandy姐,你上次带来的男伴应该就是男友吧?”一个女同事见她一句不吭,想起这位小主管一直单身的传言,原有些不好意思,后来又记起这件事,所以特地为她入一个新话题。“郎才女貌的,平常也没听你提起过,没想到竟藏了那么好的一个人啊。”

 此话一出,几个女人不约而同地转向她,眼神里满是好奇。

 看她们的反应,似乎还不知道那天她和他的不而散;而这女同事素来就是个厚道人,必定不是故意挖苦。也是,那么难得的宴会,谁又有闲工夫去管别人的感情事?

 林曼如笑了笑,继续聆听行销助理的求婚轶事——她没有勇气去否认陆谅则不是自己的男朋友,他们甚至连朋友都算不上。

 这一顿饭她吃得食不知味,结帐时,将八十五元排骨饭硬生生付成了九十五元的鸡腿饭。

 她没发现,老板也没说。

 反正,终究是亏了。

 下班之后,她鼓起勇气拨了电话。

 “嘟——嘟——”电话铃声在耳边响着,可她觉得心跳的声音强烈到快掩盖过铃声。

 “喂?”铃声瞬止,低沉富磁的声音传来。

 “是我。”

 “嗯。”

 “今晚有空吗?”

 “没有。”他拒绝得很快,“我很忙,没什么事的话就挂了。”

 “欸——等等!”林曼如急得大叫,深怕他真的挂断电话。“我有重要的事…你能不能空见我?今天不行,明天也可以,给我一个时间,拜托。”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一阵,要不是能浅浅听见他的吐息,她都要以为是收讯出了问题。

 “好。”男人终于还是说话了,“八点,你家楼下见。”

 然后,电话挂断。

 “再见。”对着无人会回应的电话筒,她听见自己这样说。 n6z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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