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第330章 应诏统筹全局折
怒气冲冲的光绪一摆朝袖,直接退朝,留下群臣在哪里目瞪口呆。
光绪帝心思不宁,直接下旨,摆驾南海会馆,带着侍从,直接来到了康有为等人的住所。
得到消息的康有为正与抵达北京谭嗣同、梁启超、林旭等人商议变法维新之事,竟然听到皇上圣驾莅临,众人一阵激动,连忙从会馆中跑了出来见驾,呼啦啦跪到了一大片,山呼万岁。
光绪帝看到众人,心情稍稍好了一些,说道:“罢了,这不是在朝堂之上,诸位就不要这么多礼节了。”
康有为赶忙谢恩,率领这种人将光绪
进了南海会馆。
光绪刚刚落座,就亟不可待的问道:“广厦,请问朕请您代拟的折子怎么样了?”
康有为答道:“皇上,折子已经拟好,也与众位同仁经过了探讨,进行了修正,正准备请徐致靖大人代为递上去。皇上如今,您下旨征召的俊才们,却是都已经来到京师了,这位是湖南谭嗣同,在长沙主持时务学堂,也是湖北巡抚谭继洵的公子,这位是广东的梁启超,也是臣的劣徒,在广州主持强学报,这位是从奉天赶来的林旭,在奉天主持奉天时报,这两
刚刚抵达京城,等待皇上的召见,其余学子也都是他们从各地带过来的学生,都是一时的才俊。”
谭嗣同等几个人再次跪倒见驾,光绪奋兴道:“好好!有了诸位先生的鼎力相助,朕不愁新政不成!”
光绪接着说道:“广厦,既然折子已经写好,还请拿来我看,朕是一刻都难以等待下去了。”
康有为命人取来折子,递给光绪,说道:“皇上,这就是臣近
拟定的《应诏统筹全局折》,请皇上过目!”
光绪帝接过《应诏统筹全局折》观看:
“(光绪二十四年)正月初八
(1898年1月29
)具奏奏为应诏陈言,乞统筹全局以救危立国,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顷者德人割据胶州,俄人窥伺旅大,诸国环伺,岌岌待亡。
…
臣愚尝斟酌古今,考求中外,唐虞三代之法度至美,但上古与今既远,臣愿皇上
读孟子,师其爱民之心,汉唐宋明之沿革可采,但列国与一统迥异,臣愿皇上上考管子,师其经国之意。若夫美法民政,英德宪法,地远俗殊,变久迹绝,臣故请皇上以俄大彼得之心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为政法也。然求其时地不远,教俗略同,成效已彰,推移即是,若名书佳书,墨迹尚存,而易于临摹,如宫室衣裳,裁量恰符,而立可铺设,则莫如取鉴于日本之维新矣。
…
皇上若决定变法,请先举三者。…
近泰西政论,皆言三权:有议政之官,有行政之官,有司法之官。三权立,然后政体备。以我朝论之,皇上则为元首,百体所从,军机号为府政,出纳王命,然跪对顷刻,未能谋议,但为喉舌之司。未当论思之寄。若部寺督抚,仅为行政之官,譬于手足,但供奔持,岂预谋议。且部臣以守例为职,而以新政与之议,事既违例,势必反驳而已,安有以手足而参谋猷哉?近者新政,多下总署,总署但任外
,岂能兼营商务?况员多年老,或兼数差,共议新政,取决俄顷,
其详美,势必不能。若御史为耳目之官,刑曹当司法之寄,百官皆备,而独无左右谋议之人,专任论思之寄。然而新政之行否,实关军国之安危。而言者妄称施行,主者不知别择,无专司为之讨论,无宪法为之着明,
付有司,听其抑扬,恶之者驳诘而不行,决之者仓卒而不尽,依违者狐疑而莫定,从之者条书而不详。是犹范人之形,有头目手足口舌体身,而独无心思,必至冥行蹢埴,颠倒狂瞀而后已。以此而求新政之能行,岂可得哉?故制度局之设,尤为变法之原也。然今之部寺,率皆守旧之官,骤与改革,势实难行,既立制度局总其纲,宜立十二局分其事:
一曰法律局。外人来者,自治其民,不与我平等之权利,实为非常之国
。彼以我刑律太重而法规不同故也。今宜采罗马及英美德法日本之律,重定施行,不能骤行内地,亦当先行于通商各口。其民法、民律、商法、市则、舶则、讼律、军律、国际公法,西人皆极详明,既不能闭关绝市,则通商
际势不能不概予通行。然既无律法,吏民无所率从,必致更滋百弊。且各种新法,皆我所夙无、而事势所宜,可补我所未备。故宜有专司,采定各律,以定率从。
二曰度支局。我国地比欧洲,人数倍之,然患贫实甚,所入乃下等于智利希腊小国,无理财之政故也。西人新法,纸币、行银、印税、证券、讼纸、信纸、烟酒税、矿产、山林、公债,皆致万万,多我所无,宜开新局专任之。
三曰学校局。自京师立大学,各省立高等中学,府县立中小学及专门学,若海、陆、医、律、师范各学,编译西书,分定课级,非礼部所能办,宜立局而责成焉。
四曰农局。举国之农田、山林、水产、畜牧,料量其土宜,请求其进步改良焉。
五曰工局。司举国之制造机器美术,特许其新制而鼓厉之,其船舶、市场、新造之桥梁、堤岸、道路成属焉。
六曰商局。举国之商务、商学、商会、商情、商货、商律,专任请求
厉之。
七曰铁路局。举国之应修铁路,绘图、定例权限咸属焉。
八曰邮政局。举国皆行邮政以通信,命各省府县乡,咸立分局,并电线属焉。
九曰矿务局。举国之矿产、矿税、矿学属焉。
十曰游会局。凡举国各政会、学会、教会、游历、游学各会,司其政律而鼓舞之。
十一曰陆军局。选编国民为兵,而司其教练。
十二曰海军局。治铁舰练军之事。
十二局设,庶政可得而举矣。然国政之立,皆以为民,民政不举,等于具文而已。
…
犹虑强邻四
,不能容我从容图治也。且我民穷国匮,新政何以举行?闻日本之变法也,先行纸币,立行银,财源通
,遂以足维新之用。今宜大筹数万万之款,立局以造纸币,各省分设行银,用印度田税之法,仿各国印花之税,我地大物博,可增十倍。然后郡县遍立各种学堂,沿海皆设武备学院,大购铁舰五十艘,急练兵民百万,则气象丕变,维新有图,虽不敢望自强,亦庶几可以自保。
臣愚夙夜忧国,统筹大局,思之至详。其能举而行之,惟皇上之明;其不能举而行之,惟诸臣之罪。时阽国危,谨竭愚诚,伏乞皇上圣鉴。谨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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