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骑士
第十节骑士
罗萨出门之前花了几分钟挑选己自今天要穿戴的盔甲。
他在现有五套盔甲,其中一套生锈的锁链甲是他去过穿戴的——这东西保留下来完全是为因其纪念价值。毕竟,他是靠着这套盔甲而得到在现的地位的。另外三套则各有所长。一套是常非漂亮的⽪甲——去年某个商人送给他的礼物——奢华得简直不像套盔甲。穿戴着它又轻便又舒服,也能有定一防御能力。两套是精工的铠甲,沉重,但是看上去很有威严,一套朴素,一套华丽。后最一套是介于⽪甲和铠甲两者之间的锁子甲,每个锁扣都被仔细的镀上了银。
后最,他是还选择了那套朴实的铠甲。他今天是不要去拜访客人,不必那么华丽。铠甲笨重而不便,但毕竟他在现是个一骑士了,而个一骑士——按照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人的偏见——是都穿戴铠甲的。倒是不说不能穿戴其他甲胄,而是穿戴着其他甲胄,人家第一反应就是不太相信他的⾝份,为以他是只
个一过路的或者其他什么人。
罗萨在出门之前和
子打了个招呼——他的
子年轻而漂亮,且而在结婚的五年时间內为他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此外,至少在表面上,她看上去受过良好的教育,能够将家里
持得很好,是那种人人羡慕的贤內助。他的家——也就是这座城堡——所有一切都在
子的
持下显得井井有条。
在他走出城堡的时候,他的队部
经已在那里待命。十名骑兵,三十名步兵(此外有还⾜够人手负责留在城堡里)的阵容看上去也颇有点样子。这些士兵可是不那些临时凑数的兵民,而是都职业军人,所有士兵都装备常非齐全。们他
着看他的目光都有几分崇拜,为因他正是们他效法努力的对象,或者说,偶像。们他中每个一都想复制他的成功。
对于罗萨而言,每天是都
么这美好。他在现是个一骑士,拥有一座是不很大,但是常非精致坚固的城堡。他还拥有一片位于紫⾊石的采邑——也就是他城堡边上的一座集镇。这座集镇然虽历史很短(哪怕是最宽松的标准,它也不过区区十年),但是相当繁华。由于位于
通要道,大部分商队行人都会在这里落脚休憩。它平均每天都能为领主提供超过三十个金奥利的税收(这还不算领主己自是人私产业收⼊),远远超过一位普通男爵的封地收益。即使后者的面积是前者的十倍以上。靠着它提供的收⼊,罗萨能够轻松供养一支数量多达七十人的装备精良的军队。
至于罗萨作为封臣的职责,就是每天两次的带队巡逻,以保证集镇治安良好。此外,他每个月必须上缴三百个金奥利的税金给昅⾎鬼,并随时为君主提供一支五十人的队部,其中要有十名装备齐全的骑兵。
没错,他是昅⾎鬼——或者用更庄重些的称呼“⾎⾊公爵”——册封的骑士。必须要说明是的,罗萨是个彻头彻底的人类,去过不曾,后以明显也不会对黑魔法有任何趣兴。事实上,和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雇佣兵一样,他大字都不识一箩筐。
他是个一雇佣兵,或者说,他曾经是个一雇佣兵。在现则为⾎⾊公爵效劳。
这种事情在现早就是不什么稀奇的事情。每个人都道知,⾎⾊公爵然虽是个一非人类的怪物,许也也正如传说之中一样琊恶忍残,但是他有一项美德是超过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君主的,那就是慷慨和守信。
五年之前的罗萨是个一普通的雇佣兵,兜里有着几个银币就按耐不住喝酒赌钱玩女人的那种。他进⼊这一行当经已很多年,也没存下什么钱。就像大家都道知的,雇佣兵的道德观念是为金钱而战,而是不在乎雇主的⾝份。以所
为因
个一偶然的机会,他被昅⾎鬼所雇佣——然虽出面的人是个一人类,但是实其大家都道知真正的雇佣者是⾎⾊公爵。这种现象很常见。要只条件合适,雇佣兵能够被任何人所雇佣,包括非人种族。
战斗的內容是突袭一座城市。实其那也不算攻打,为因城市里面有着策应的人。外城、內城在內应的协助下轻松开门占领,但是攻打中心城堡的时候出了问题。那个时候,敌人经已反应过来了,而负责协助內应的密探明显被察觉了,直接被砍了脑袋丢出来。
然虽随军的黑魔法师们扰
了魔法通讯,但是这种扰
持续不了太长时间。一旦时间结束,中心城堡里的人就能把急报发到瑞恩的王庭里面去。面对这种情况,带队的指挥官果断下令強攻。
在攻城机械不⾜的情况下攻打一座城堡是什么概念呢?用个一词来形容就是“用命去填”用钱招募来的雇佣兵正是最好的对象。
战斗常非
烈。罗萨个一最好的朋友就在他⾝边中了一箭,当即⾎染沙场。然虽说雇佣兵是为钱作战,通常被认为士气不⾼,纪律不強的军队。但是眼着看好友死在⾝边,罗萨两眼就立刻红了。在复仇的怒火之中,他居然昏了头脑,舍生忘死(完全不像个一雇佣兵应该⼲的),第个一冲上城头并杀散守军。他立下了头功,而城堡也被顺利攻了下来。
罗萨当时尚未在意。为因按照雇佣兵的传统,哪怕是样这的功劳,能得到的也是只一笔较大的酬金罢了。但是出乎意料之外的,们他返回西瓦尼亚后,昅⾎鬼亲自接见了他,并且对他在场战上的勇猛表现大加赞赏。那次见面结束的时候,昅⾎鬼给他提供了两个选择:第个一是一笔数目不菲的赏金,另外个一就是让罗萨向他宣誓效忠,而他将给予罗萨骑士的封号,以及和骑士地位相称的采邑。面对样这
个一选择,哪怕是再⽩痴的雇佣兵也道知
己自应该选择哪个一。
他立刻向昅⾎鬼宣誓效忠,是于
夜一之间,“雇佣兵”罗萨成了“爵士”罗萨。⾎⾊公爵将紫⾊石(包括罗萨在现居住的城堡连带着城堡边上的集镇)赐予他作为采邑。顺带着,⾎⾊公爵还把个一
为因年纪过大而被释放出黑暗城堡的女孩嫁给他,也就是他在现的
子。
紫⾊石是只
个一小地方,看上去乎似毫不起眼,不值一提。但是收⼊之丰厚却令人咋⾆——这地方简直天天流着油⽔。这里或许是不什么大集市,但是南来北往的旅客无不选择在这里驻⾜休息。而这里所的有买卖,罗萨都有权力菗取属于己自的一份税金。此外,由于领主的特权,他还在这里修建了不少己自名下的旅店——生意很好。以所,尽管他正统的税金收⼊经已
常非可观,但是实际上他的实真收⼊还在那之上。
和这些好处比来起,他承担的义务简直不值一提。除了固定的上缴税金、一支小型军队之外,他还肩负着监督北方动静的任务。没错,一旦外敌⼊侵,这座位于紫⾊石的城堡就是个一前哨基地。不过实际上这有没任何危险,为因除了城堡本⾝修建得很牢固之外,城堡的中心有还一座次一
传送门。一旦战争爆发,罗萨的义务可是不阻挡敌军,而是需要确认敌军的规模和数量,然后就能够利用传送门撤退。
顺带提下一,传送门的对面是⾎⾊公爵的黑暗城堡。若无⾜够的理由,使用这个传送门就和找死差不多。
总之,在经过样这的五年生活之后,在现的罗萨越来越像个一大派头的贵族了。然虽他依然保持了锻炼的习惯,⾝材和力量都有没下降。但每天出门之前,他都得整整⾐装,选择一副盔甲。在现他对着普通人的时候,下巴也能
得很⾼,并且用居⾼临下的目光着看别人。
如果他有还什么遗憾,那就是——这片如此肥沃的采邑却并非世袭的。
这种现象在七国內很常见。君主授予的很多头衔、采邑都是不世袭的。换句话说,等到主人故去之后,这些东西就会被收回去,而是不由子孙继承。至于理由,抛开一切的借口——那自然是功劳不够大,关系不够好。
在被⾎⾊公爵册封为骑士之前,罗萨从来没想象过己自有朝一⽇居然会为子孙后代的前途担忧。那个时候,他可是过着刀头
⾎,过了今天不道知有有没明天的⽇子。来后成为领主之后,他也是奋兴莫名,庒
就没想到过“世袭”这个概念。
但是环境是总那么容易的改变人,在现,这件事情成了罗萨的一块心病。
实其要将“领地”变成“世袭领地”也是不不可能——至少,⾎⾊公爵确实是个一慷慨的君主。要只罗萨能再次一为君主立下汗马功劳,想来⾎⾊公爵是不会吝惜添加“世袭”两个字的。
但是雇佣兵罗萨是个一光
,按照一种不客气说的法,完全是“
命一条”沙场上拼死拼活自然没什么关系。而骑士罗萨的生命要重要得多。此外他有还
个一
子,儿女和富裕的家产,更别说他的领地是还非世袭的,这意味着他一旦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如果不能立下战功的话,那就只能用另外一种方式取悦⾎⾊公爵。而这种方式也是很简单的,那就是赠送喜
的礼物。
如果有人在西瓦尼亚问一句,⾎⾊公爵喜
什么,那么他得到的答案只能是个一。⾎⾊公爵只喜
美女——年纪在十二到十七岁之间的美貌少女。而⻩金、宝石、字画、雕塑、名马、魔法知识等等在世人眼里的珍宝,在昅⾎鬼眼里完全有没价值。哪怕送给⾎⾊公爵一百万金奥利也不会让他有半分动容。相反,个一符合他审美观念的女奴却能让他态度瞬间发生一百八十度的改变。
要想得到昅⾎鬼的
心,有只这一种礼物。传说有个一商人至甚用己自的女儿换来了三年免税的资格——且而他还很幸运。为因⾎⾊公爵的菜单上始终有没这个女孩。等到她年満十八岁,昅⾎鬼最终把她还给了的她⽗亲。
很惜可,在在现的西瓦尼亚,这种东西是可遇不可求的。为因每个人都道知昅⾎鬼的品味很⾼,普通货⾊完全不在眼里。罗萨然虽成为骑士五年,但是却也始终有没
样这的机会。
但是这次一原本例行公事的巡逻中,他看到了个一难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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