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 十三年后
第二天,傍晚时分,我坐在中医院的花园里,望着那被夕阳染得金黄的草地,东思西想,愣愣出神。
正在这时,一个女子在我身前不远处走过。我一看到那女子的面容,心中强烈地震动了一下,出现了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
那女子是节捷。
她没有看到我,正在慢慢地向前走去。
我定睛一看,只见她还怀着我的孩子!
夕阳之下,她一边向前走,一边轻抚着肚子里的孩子,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一副
足幸福的样子。
屈指一算,她怀上孩子已经七个月了。
孩子即将诞生,等待孩子的,是一条怎样的路?是一段怎样的命运?
我有能力去改变他(她)的命运吗?如果有,我会去做吗?
我陷入了深思。
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节捷已经消失在我的视线之中。
我长长地叹了口气,站了起来,忽然心中充满了惆怅,充满了
惘。
前路要怎样走?我真的不知道。
而这时候,一个女人从我背后走过来,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
握住我的是一只温暖的手,一只无论我发生什么事,都不会把我放开的手。
一个星期后,在大信新都汇的麦当劳里,我一个人坐在角落,想起无数往事,感慨无限。
由于这时是上午,因此麦当劳里人不多,偶尔三两个人在我身边匆匆走过,成为了我生命之中一个和我几乎没有
集的过客。
然而不论是跟我只有过一面之缘、几乎没有
集的过客,还是和我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的过客,他们终究都只是过客,他们终究会离我而去,他们在我的生命之中督下了痕迹,或者是淡淡的,微不足道的,极容易被我所忘却的,也或者是极深极浓的,轰轰烈烈的,让我所刻骨铭心的。
目p使是陪我把一辈子走完的人,其实在我的生命之中,也仅仅是一个过客?我和她的故事,也仅仅是我人生当中的一首小
曲?
正在胡思
想,有一个人走到我的身边,递给我一杯汽水。
那是一杯可乐。
其实我不喜欢喝可乐。
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
我抬头一看,不
一呆。
把可乐递给我的,是跟我碰上了几次,但每次都来去匆匆的那个开红色M6的MM
她还是那么的惹人注目。她的神情还是那么的冰冷,让人无法捉摸她的内心。
忽然,她微微一笑,娇声说:“请你喝。”
“谢、谢谢。”
MM又是一笑,放下可乐,转身离去。
我忽然想起我第一次见她之时,她对我说过的话:“如果你失恋了就找我,我们一起喝酒。”
我一边想,一边望着即将离去的MM,忽然心中一动,叫道:“等一下。”
MM停住脚步,回过头来。
四目相接,我的心里忽然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彼此虽然没有言语,但两颗心,却像融合起来了一般。
我们就这样子相互对望着。我忽然觉得,我们两个人像是进入了一个静止的空间似的。我们身边的一切,匆匆地
动着,加速地
动着,飞快地
动着,一个人在一生,在一秒之内就过完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在一秒之内演绎完毕,一个又一个的生命,在重复地上演着一幕又一幕的人生…
几分钟后,当我们回过神来的时候,当我们从那静止的空间走出来的时候,人间已经过了千年、万年?所有我们所熟悉的一切,都不再存在?一切一切,都将重新开始?
如果真的是这样,是好,还是不好?
花儿盛开了,又凋谢了,凋谢了,又盛开了;雁儿成群结队地从北方飞到南方来,又从南万飞到北万去。
蜡尽
回,
去秋来。光
荏苒而过,一晃眼间,却已到了十三年后。
这时候,我和小暗的女儿已经七岁了,刚上一年级。
这十多年来,偶尔我会碰到晓薇。十年前,她和一个上班族结婚了,从此过着平淡而快乐的生活。
而乔宇,跟小蕾终于分手了,小蕾回到了国美,乔宇后来则和一个女教师结婚了。结婚以后,他收敛了许多,不再常常到酒吧去玩得天昏地暗了。我和他的关系逐渐恢复,后来终于和好了。只是由于大家都各自忙着工作,忙着生活,联系越来越少,有时一年下来,都没能见上一面。
节捷呢?自十三年前在中医院里看到她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她是否已把我的孩子生下来了?这十多年来,她过得怎样?我一点也不知道。
每每想到她,我的心中总充满自责和愧疚。
至于我,十三年前,在小森让我回他的公司帮忙的一段时间后,我终于回到了他的公司。公司里的同事,几乎都是新面孔。但对于我来说,这并不影响我的工作。无论在哪里,无论跟什么人相处,我总是那样地工作,总是那样地生活。
几年后,我离开了小森的公司,自己开了一家广告公司。但我基本上不怎么打理自己的公司,只是偶尔回公司看看,为公司出点小主意。我把整家公司都交给了下属去经营(财务收支倒是让小暗去管)。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既然把他们聘请回来,就该相信他们的确有能力帮助我。
没想到,我不用心经营,公司的生意竟还不错,还能赚点小钱。
我的大部分心思,都放在我的小说里。是的,这十多年来,我一直在坚持写小说,一直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
推理小说、玄幻小说、武侠小说、爱情小说,我都写。只是在写爱情小说的时候,写到某些我所经历过的情节时,眼睛会不由自主地
润起来。
我和小暗的
月旅游,是到马来西亚去了。
结婚以前,我答应过小暗,要和她到马来西亚游玩。我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答应过别人的事情,如无意外,一般都能做到。何况小暗是我的
子,我怎么会欺骗于她?
我们在马来西亚玩了两个月,差点就在那里住了下来。
但最后我们还是回到了中山,回到了这座我们所熟悉的城市,回到了这个我们所相遇的地方。
这以后,我们每年就去一两次旅游(基本上都是国外旅游),十多年下来,几乎把整个世界都走遍了。
但我一直没有再去新加坡。
当一个无拘无束的小说家,常和
子一起周游世界,这本来就是我最期盼、最向往的生活。然而当这样的生活当实真现的时候,不知怎的,我的心中,却有那么的一丝遗憾。
我一直在戴着那支黑色的SEIK0手表,尽管它已被磨损得十分厉害;我左手的食指上,一直戴着那枚MICKEY戒指,有时洗澡的时候,我会把我和小暗的结婚戒指拿下来,但却从来不会让这枚NICKEY戒指离开我的手;我已经把我十多年前所用的W800机手换掉了,但那台W800机手,以及机手里那些在大信地下停车场的杂物室里、在电子科技大学的排球场中、在宝弦阁的天台上等地方所拍的照片,还有一些录音文件,我却一直保存着。
几年前,小绫死了,是老死的。它死的时候,我很难过,但当我想到,如果以人类的年龄来计算,它已经超过了八十岁的时候,我的心情平伏了一些。
能慢慢变老,平平淡淡地把一辈子走完,已经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了。
天下无不敌之宴席。对于我来说,小绫也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它陪了我十多年,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给我督下了许多回忆,或许,这就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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