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章 杀戮
山越人的村落外,影影绰绰的出现了不少人,他们利用草丛、灌木作掩护,由阿泰部落的人带路,顺利潜行到了村落外两百步的距离。
二百多人的村子并不大,长宽各有百十步,此刻村里所有的人都聚集在中间平坝上,这些家伙断纹身、戴骨头耳环,有的男人还挂着人顶骨项链,所有人都唱着鬼哭狼嚎的歌儿,如群魔
舞般跳来跳去。
人群中间,烧起了一大堆篝火,郑子被绑在木柱上,熊熊火焰映得他的脸色越苍白。从被这些野人抓到,他已经三天三夜水米不沾牙,被磨折得奄奄一息;而且,亲眼看到那三个平坝人,被开膛破肚后砍成一块块的,放到火上烤了吃掉,从精神上,郑子已经垮了。
想起家里的三个小孩子,不晓得老婆要怎么辛苦,才能把几个猴崽子拉扯大!可怜我的几个孩儿,这么小就没了爹!
郑子的泪水一滴滴落下。
阿泰指着郑子,轻声告诉楚风:今天是山越人的节日,他们将杀掉这个汉人祭神,然后吃掉他祭自己的肚皮。时间就在
落的那一刻,因为山越人认为那个时候杀掉的人味道最鲜美。
“等
落?嘿嘿,你们见不到今天的
落了!”楚风冷笑一声,下达了作战计划。
6猛领二十名长矛手、十名弓手从西侧掩杀;侯德富带同样数量的人从东侧掩杀;楚风带着剩下的二十名弓手、二十名长矛手从南边强攻…北边就不需要了,二十丈高的悬崖,要是谁能跳下去而不死“仁慈”的楚大爷就放他一马好了。
听了这个计划,大家点头表示懂了,只有阿泰打着手势:“我滴,平坝人,要打仗滴,嗯?嗯?”
楚风摁住跃跃
试的阿泰:“我滴,打仗的干活;你滴,望风的干活!”然后对手下两员大将说:“猴君,6君,悄悄滴进村,打
滴~不要!”
侯德富带着士兵潜到自己的战位,心头还在犯嘀咕:怎么今天楚大人说话和阿泰头人一个调调,滴过去滴过来的?貌似和结巴呆一块,呆久了也会变成结巴。嗯,我以后要离他们远点。
村中。“晚宴前地狂
”还在继续。太阳已经快要到山巅了。人们互相传递竹筒。喝着自酿地米酒。如痴如狂。
莽岳十分得意。当上村寨地头人以来。他带领战士们四下劫掠。为部落打下了赫赫威名。不管是平坝人还是山越人。都害怕他地强大。现在已经有附近部落地青年零星前来投靠。部落地兴盛。似乎已在眼前。
要知道。在两年多前。部落战士甚至打下了一个汉人村子!
汉人地好东西真多啊。漂亮地布匹、珍贵地铁器、醇香地美酒。以他们地怯懦。怎么配享用这么好地东西?可笑那个愚蠢地白胡子老头。大概是汉人地头人吧。跪在自己脚下苦苦哀求。说要用钱财买全村人地命。
哈哈。我英勇地莽岳。当然不能让他如愿。想起汉人少女白晰地体身。在那具
人体身上
**之后。再把她烤
吃掉。莽岳地眼神变得血红。
他又看了看木柱上地郑子。可惜。是个男地。少女地味道。比男人好。
不过其他人的“口味”没有这么挑剔,此时的山越人,不管女男老幼,看着绑在木柱上的汉人,就像看到了一大块儿香
的
泽金黄的烤
。
没有人想到,末日即将来临。
“呜…”苍凉浑厚的海螺号角吹起,声音响彻整个山谷。
这是平坝人进攻的信号!山越人纷纷从微醺的状态清醒过来,拿起武器准备战斗。
哼,懦弱的平坝人也敢来山越的地盘撒野,今天要把他们都杀死,串到木柱上烤
!山越村寨的头人莽岳大声呼喝着,号召战士们集中到自己身边,山越人的武器从不离身,八十多个族中最强壮的战士,很快拿起弓矛站出来了。
似乎东边的敌人喊声大些,莽岳拿着鹿角矛往东一指,一群人就
纷纷的冲了过去。
看到了,对面的敌人竟然是一群汉人!莽岳的至尊心受到极大的侮辱,平坝人来袭就够让人丧气了,居然是汉人打上门来,我呸,怯懦的汉人也配和我们山越勇士较量?!
“大家冲啊,杀光汉人,吃掉他们!”
山越人像打了
血一样奋兴,哇哇叫着往前冲。但是他们很快现这伙汉人的不同寻常:敌人的箭矢,能够从想像不到的远距离
来!
为什么汉人的弓能
这么远?这个距离,至少是山越弓箭的三倍!
山越人以猎鹿为生,他们的弓是单木弓、箭头是青石磨制,打猎时总是花很多时间慢慢潜行到鹿群十多步远的地方,然后暴起
击。他们完全不能想象汉人的双曲复合弓和铁叶狼牙箭,能够在一百步的距离上倾泻火力!
侯德富非常惬意,他面对的敌人,不懂得结阵、没有盾牌、没有铠甲甚至连衣服都没有,汉军强弓收割他们的生命,比用镰刀割水稻还要轻松。
尽管弓手的
击准确度不高,但对付这些野人,足够了。一**带着死亡尖啸的箭矢,不间断的落到山越人中间,十名弓手,一轮齐
总能带走两三条生命。
短短的一百步距离,至少有十个野蛮人永远的倒下了;负伤的数目更多。
侯德富觉得,剩下的战斗应该不会太吃力。
莽岳快要疯了,他辛苦训练出的勇士,被敌人轻轻松松像猎鹿一样杀掉,就是目前的损失,也会使部落的根基动摇。
必须杀光汉人,重新建立威信,否则,附近的敌对部落会
掉我们的!
在卫士的掩护下,莽岳终于冲到了单木弓的
程内。他早已把弓箭拿在手中,此时用尽臂力把弓拉到满圆,飞快的开弓、箭,石质的箭头泛着一缕青光,直奔领头的汉人而去。
钱小
正巧站在侯德富左前方,他想用长矛拨打箭矢,不知怎的脚下一个趔趄,子身一歪正巧挡在箭矢前进的轨迹上。
完了!
正中
口,一阵剧痛,钱小
浑身一震,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胆小鬼,快起来,装什么死!”侯德富提着钱小
的耳朵,把他从地上扯了起来。
见他一幅魂飞魄散的样子,侯德富脸色一整,难得的严肃:“不过,还是谢谢你替我挡那一箭!兄弟。”
啊,我没死?钱小
浑浑沌沌的站起来,看看自己身上没有一点血迹,只是
口像被人打了一拳似的,隐隐作痛。
多亏了楚风在村里征集的棉甲…其实就是冬天的厚棉衣。在作战前一刻才穿上,对体身活动影响很小,防护力则足以抵挡鹿角矛和青石箭,唯一的缺点就是现在刚
七月,天气很热…
“死”过一次的经历,反而让钱小
完全抛弃了所有的恐惧。
一个山越人挥舞着鹿角矛,幸运的躲开了三支
向他的长箭,血红着眼睛冲上来。他呲着一口白森森的尖牙,
看着扑上来的敌人,钱小
低吼一声,钢矛没有任何阻力的刺进了山越人
的腹部,比烧热的小刀切黄油还要顺利,此时敌人的鹿角矛离自己的
口,还有两尺的距离。
看着鲜血飞溅,看着敌人不甘的倒下,看着他腹部伤口冒出的血泉,钱小
忽然觉得自己以前是个傻瓜。
原来杀一个人这么容易,原来死亡一点儿也不可怕!那个曾经懦弱怕死的人,真的是自己吗?
钱小
只觉得喉咙管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要仰天长啸,又想要大哭一场;但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
起长矛,继续和战友们并肩战斗。
只有杀戮,能够
内心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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