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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初七
 在写小说以前,我还是个留恋书海中的小小读者〔这不是废话吗?〕,依照当时的心情优劣租阅的小说质也大不相同,心情好就择女主角是调皮调的,最好把男主角磨练到圣人的境界,心情不好就找可怜得要死的女主角,让男主角逞氓逞到梨花带雨。

 因此,每次的阅读都是带着轻松‮悦愉‬或是想要被的心情翻开书籍,所以…这就有不同的地方啦!

 没写小说时,看小说的负担就没这么大,自由的享受作者字里行间的视角与观念,然后学习到“喔!原来说这句话给人的感觉是这样啊!”或是“咦?这么做就可以让喜欢的人注意到?”等等之类。

 这里穿孩时期的小事:话说那是初小七的纯恋,情萌在国中时期的某年。那个男生的人缘很好,但不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不折不扣是个叛逆少年。有,初小七心血来,学习小说情节片段,对着坐在我前面位子的他,大胆的轻拍他的肩膀…要干嘛?

 还能干嘛?借橡皮擦啦!

 我那时还是纯情小妞嘛!哪敢再做更大胆的事,借东西是极限了!

 总之,他的反应也很出乎意料,冷冷的转头对我说:“认识这么久,你认为我会有那种东西吗?”

 大惊!

 是,是,大哥,失敬失敬!小妹我思虑不周,打扰您了!

 那时候的我,口挫啊!错愕得连话都说不清楚,倒是他转头回去,我以为他不再理我,结果,他转向隔壁座位的女生,借了一块橡皮擦给我使用,还叮嘱“用完记得还给人家,七八糟一堆…”

 他念,但我心头还是暖暖的,因为他总是如此,话从不饶人,心却是比谁都暖和。

 也是惆怅啊!因为他隔壁的那个女生,美丽聪明,反观自己…

 唉,这不是给人比较的空间,还不用说,自己是稳输的那个。

 一段因为小说开启的纯爱不归路,就这样草草收场,现在想起来,留下的回忆也不是那么不堪回首,毕竟还有其他事情值得被怀念嘛!

 回正题,写了小说以后,开始会从小说中看出和以往不同的面向,倒不是说看书的眼光改变,还是开始挑三拣四的难足,而是更容易看见别人的优点来足自己或缺的地方,例如“哇!这旁白有确切剖析主角的内心,一针见血,利落果决!”或是“嗯!这对白回得妙!很有个人特,想法独到!”等等之类。

 所以每当写完一本书,再看一本别位作者的作品,我就会陷入无尽的深渊

 我还要加强功力!我还缺少什么?哇!这本怎么写得这么好!不看了!不看了!我好自卑…然后直至发疯状态。

 就算如此,还是没有打消我对言小的热情,看书还是我的兴趣,只是我明白,泣…我再也回不去了…

 后记完成。谢谢可爱的读者翻阅此书,不嫌弃的话,请接受我的献吻,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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