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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天亮了。迷糊糊自睡梦中醒来,紫江还有些恍神。

 “醒了?下个城市快到了,到时可以梳洗一下吃早餐。”

 紫江呆呆愣愣地瞪着前方不断往后消失的路面,向前延伸的长路仿佛没有尽头般没入地平线,而两边是无边无际的红色荒野。

 紫江这才想起,她被这土匪绑架了,就在她昨天过完十七岁生日后,土匪对外婆说要带她去爬山营,但是却开着跑车上了州际公路…

 “你没睡?”她掩嘴打了个呵欠,‮动扭‬有些僵硬的脖子。

 “等一下看看有没有饭店。”

 “我们要去哪?”她问第N次了。

 “到了不就知道了。”这句话他也回答了N次。

 天知道为什么,未来每想起这一段,她竟还会觉得很浪漫。‮国美‬的州际公路常常没有路灯,他们真是披星戴月地在黑暗中奔驰,偶尔停在路边,两人肩靠着肩等待出,夜冰冷得令人颤抖,但那时的她未曾觉得受寒,因为他总是把她搂得紧紧的。

 其实一路上,她也会不停碎碎念,有时还生闷气,憋着——后来她也抛开矜持了,直接在路边解决。反正也不知多久才有一部车会经过,到下一处人烟聚集处更不知要几公里,随和一点会比较快活。

 她想,她那时有点认命,何况嘴上不承认,但在他身边,哪怕天涯海角,她其实无所谓。

 终于——她甚至不记得他们这趟旅程跑了多久——他们来到那座私奔情侣的圣地,等不及天亮,季天朗牵着还半梦半醒的她走进老旧的圣堂。

 她甚至来不及把自己旅途劳累困顿的模样稍作整理。

 主婚的牧师有着浓重的口音,她几乎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能在季天朗恶狠狠地瞪视下跟着他说:“Yes,Ido!”

 当他掏出那枚荆棘婚戒,其实她是有些惊喜的。

 “你知道这是什么宝石吗?是我的血。我拿利刃引血,请一个原始部落里法力最高强的巫师将血凝成宝钻。”他嘿嘿笑,秀出手掌上的疤。

 没说的是,为了找这颗完美的红宝石,他请了长假,几乎等于让教授宣告留级;他飞越太平洋,到访一个内不止的国家,好几次身陷险境。

 世界上最完美的红宝石,偏偏来自一个混乱危险的国度,他要是一个不小心落入游击队或歹徒的手里,可能连‮国美‬总统也救不了他…

 紫江不清楚来龙去脉,只觉得这个笑话很冷,季天朗继续道:“你要戴着它,就像我的一部分分分秒秒跟着你,至于我的,先让你欠着,总有一天我要看到它。”

 欠什么?她不是一直在当他的女奴,偿还自己错惹这尊凶神恶煞的过失?

 不待牧师告诉季天朗,他能够亲吻他的新娘——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允许,只要是心之所向,他会用尽一生的心力紧紧抓牢!

 他终于能够肆无忌惮地吻她,挣脱了隐忍与坚持,狂野如燎原火,‮渴饥‬地含住她柔软的小舌,在她檀口间弄翻搅,带着强烈的暗示。

 紫江的气力几乎被他榨干,急无法平复,直到他终于结束这个吻,他抬起头,去她红肿瓣与他嘴角相连的银丝,难忍爱怜地轻轻啄吻了一口。

 “从今天起,到一万零一年后,请多多指教,亲爱的老婆。”他的笑容,真像强盗头子。

 这个新婚夜,两个人都是新手,紫江怎么想就怎么觉得不妙。

 当然,她也可以质疑他的“贞”虽然他身边似乎真的没有其他要好的女朋友,但这样想并没有让她比较不胆怯。

 “我看还是…”她抱着棉被,把自己裹得紧紧的,但是出来的部分都像红透的桃子般人。

 尤其引她的合法枕边人失控发狂。

 他等这天等好久,怎么能算了?季天朗扑上,大动作很快让间的浴巾滑了下来,紫江瞪大双眼,下尖叫。

 …

 为什么是一万零一年?

 他抱着她坐在大落地窗前的法式躺椅上,从五十层楼的高空俯瞰狂野之城的斑斓夜景,宽大的怀抱里躺着软绵绵攀着他耍赖的小家伙,脸颊不时与她柔滑细致的芙颊相贴相蹭,像颈的爱情鸟那般绵。

 “因为,你一直在唱『我决定爱你一万年』啊。”虽然只有一万年,他就勉强接受吧。季天朗鼻尖又贴近着她的耳畔搔,顺势啄吻桃似的香颊。

 “…”她只是随口唱唱,而且她根本记不全歌词好吗!

 “所以我会多疼你一年,不错吧?”

 “只多一年?”她刻意一脸满不在乎,其实心跳得飞快,雀跃且翻腾。

 但话说回来,她其实也知道他一直都很疼她。

 为什么疼她?因为她是邻家小妹?但谁会没事绑架邻家小妹私定终身?

 她该相信吗?这句誓约承载着爱意,而且不仅仅只有爱,还有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承诺?

 然而她年方十七,他也才十九,所谓一生一世,不离不弃,会否太沉重也太遥远?她攀着他的肩膀,小脸埋在他颈窝,不知该不该独自怀抱这不安。

 “有什么关系?一万零一年以后,人类都灭亡了,地球也爆炸了,到时我们两个就化成小灰烬,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到的无数小朗朗和小紫江,每天在宇宙间玩『来追我啊』的游戏,也很快乐啊…”

 很冷,她都要打嚏了!而且最好地球真的会爆炸啦!

 但是,至少那个当下,她真的很开心,很足,很幸福。

 因为年轻,所以不安,挡在他们面前有太多可能的阻碍,又或者难免悲观地想象如此轻率地互许终身,真能面对将来无数个未知的考验?

 “拜托…在古代,你的年纪已经是老姑娘了。”

 紫江瞪着一边开车,一边哈哈大笑不以为意的季天朗。

 话说回来,其实季天朗一派理所当然也很正常,他的父母相识相恋得早,也是十七、八岁就互定终生,多年来情感如一;反观紫江的父母,据说两人结婚时都二十几岁了,最后还不是离婚收场?

 紫江突然明白,她果然是母亲的女儿,所向往的和所害怕的,竟然那么相像。她确实曾经想过结婚就能离父亲家族的掌控,但嫁给同样出身豪门的季天朗,名门千金与豪门媳妇,笼子看来差不多一样大。

 季天朗多少知道她的想法,他也许乐观了点,因为他相信总有一天紫江会明白,不是所有的有钱人规矩都像她家一样多如牛,她只是需要时间适应另一个家庭或另一种身分。

 更何况,这些也不急于一时,因为她还没完成学业。他一开始就想过一切以她的学业为优先,否则他们这些举动,单凭两人的家族背景,绝不可能只是简单的手续了事。

 “等你准备好了,我们再公开吧。”他希望她专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想想未来的路该怎么走。反正他们已经在一起了,未来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从小到大他就是这么走过来的,所以始终信心满满。

 一段不准备公开的婚姻,就世俗观点来说,吃亏的八成是女方,所以紫江从来没认真想过季天朗所给的,不仅仅是承诺而已…

 “外婆不知道我们结婚了,所以我今晚还是得回去。”紫江拍着季天朗的贼手,但来不及了,他已经一手探向她衣领内。

 一路北上回到西雅图,这途中一有空闲,他就是拉着她在车上、大饭店里**。紫江知道开始的几回他一直极力收敛速度和力道,可这几天的“荒yin无度”让她怀疑过去两年来他的“规矩”都是装的。

 当然,我可不能吓到你。他出强盗头子的笑。

 “我刚刚问过麦太太,外婆睡了,你别回去吵醒她。”他横抱起她,大步回到他的房间,“我快走不动了。”

 紫江红着脸瞪他,半晌才?地道:“我…我最近吃的多了点…”

 季天朗笑得像个痞子,“还不够多。”

 “你去死啦!”

 他把她往上放,这张紫江过去也躺过,但那时身分不同,这痞子也还没出本,她没有如今的脸红心跳。

 两年来,她从没想过和他在一起会这么的…呃,刺,或者说是期待,全身莫名地战栗。他让她习惯他的陪伴,习惯没事时有他,有事时也有他,到如今就算明白这家伙是头**,她也不想离开了。

 他一边吻她,一边剥洋葱似的剥她的衣服,不放过任何能感受她肌肤美妙触感的机会。

 …

 焰在狂地绽放后暂时休止,余温却很快地复燃,无边的哦与情的律动,一直持续到天灰白。

 他们回到西雅图的四十八小时内,紫江一步也没离开季天朗,被他扣在他家里,睡就吃,吃就**。

 紫江虽然气他好,却贪恋两人绵的甜蜜,连洗澡也忍不住想要腻在一起哩。 n6Z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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