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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反了
 夜趋向深沉。

 黑山县,羽扇水疗。

 臭名昭着的桑拿城,黄赌毒样样俱全,但当地zhèng fǔ就是不敢动,因为这是白山黑水堂的据点。

 在一间VIP客房里,聚了有三个人,两男一女,年纪都不大,目测没有超过三十的。

 迟随笔正斜倚在真皮沙发上,满脸的慵懒之,看上去妩媚动人,由于屋里有暖气,身上只穿着一件白色的褛衣,薄丝之下,凸现曼妙身姿,一条紧身牛仔勾勒出长腿的人曲线,这身打扮成之中偏透着一分青涩,若让世上任何一头牲口看见了,只怕都会拜倒于那双如同羊脂白玉般的赤足之下。

 三年就可以产生一个暴发户,但是贵族的诞生却非需要几代人不可。

 作为暴发户或者暴发户的后两代,难免还会难以离小资产阶级的本,她们的成长环境中有着上一代低格调品位的熏陶和教导,她们的基因里有着上一代勇闯天下的火气和竞争心、进取心,所以好高骛远、野心者居多,即便有足够的物质基础,有足够的时间让她们可以轻移缓步,她们也会急如火,不堪忍受慢慢走路。

 迟随笔可谓是这类后代的进化版,身上有了一些贵族的气质,但是图谋之心仍然庞大得惊人。

 其实,在未成为四指堂堂主之前,她都认为自己是个澹泊明志宁静致远的人,可惜,她错了。

 等她真正坐到她父亲那个位置时,她想要得到的天下,远远要比她父亲想要得到的大得多。

 “今晚的雪下得还真大。”向晚站立在窗前,端着一杯白兰地,凝望着漆黑的外面,感慨道。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赏雪呢?”苏黄历摊手道,他已经在迟随笔面前来回走了一晚。

 “罗丹说,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小历,你要悟透这句话。”向晚笑道。

 “悟个!我现在啥都不缺,就缺心眼,我真不该派老满去杏花村啊。”苏黄历忧心忡忡道。

 “犯得着担心成这样吗?”向晚皱起眉头,脸上闪过一丝不悦,苏黄历这话听起来很不吉利。

 “怎么不担心?之前在福建三都岛我就领教过萧云的能耐,很难对付!”苏黄历心有余悸道。

 “这里是东北,我的地盘,过江龙再猛,也斗不过地头蛇的。”向晚酌了口酒,自信满满道。

 “但愿如此吧。”苏黄历沉声道,也端起一杯酒喝了一口,觉着一股辛辣火线由烧至中腑。

 向晚从窗边走回来,在迟随笔对面的沙发坐下,看着她道:“随笔,你今晚好像没说过话。”

 “等着呗,没啥好说的。”迟随笔浅浅一笑,那双美眸向上弯起像两只漾在秋水中的小舟。

 “你觉得咱这次行动的胜算有多少?”向晚没话找话,对于眼前这个女人,他很是尊重。

 “运气好的话,应该会有五成吧。”迟随笔想了想,给出了一个答案。

 “啊?”向晚有些惊讶,阴沉道“这次,萧云没带那个‮态变‬娘们儿,而且他又受伤了。”

 “嗯,这是有利于我们的两个方面,也是我决定冒险行动的最大原因。但是萧云这个人太奇特了,你不能用平常的眼光去对待,你看着他快要走投无路了吧,他却总是能绝处逢生,用云谲波诡来形容他一点也不为过。所以,我还是觉得不要抱太大希望,不然希望越大,失望就会越大。”迟随笔客观道。

 向晚瞟了迟随笔一眼,幽幽道:“照你这么说,想动他,就是不可能的事儿了?”

 迟随笔角一翘,笑了起来,轻声道:“你别曲解我的意思,我只是说,对付萧云,不到最后一刻,都别高兴得太早,不然就会乐极生悲。你之前也跟他打过交道,他竟然可以乔装成广陵散人去接近你,然后设一个套让你往里头钻,你不觉得这种人很可怕吗?他最可怕之处就在于,你是永远无法掌握他的出牌。”

 向晚一想起那晚被戏耍得团团转,就来气,恨恨道:“妈B的,就不信弄不死那小样儿。”

 迟随笔笑笑,没再说话,拨了拨散落的几青丝,探身用牙签挑起一块雪梨,小小咬了一口。

 苏黄历立在一旁静静听完两人的对话,心里也平静了一些,坐到向晚旁边,与他窃窃私语。

 而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还没等向晚发话,来者就擅自推开门,小跑了进来。

 向晚刚想开骂没规矩,却发现进来的是自己的堂弟,也是得力助手,向前进,不吃了一惊。

 “前进,咋了,慌慌张张的?”向晚已经站了起来。

 “老爷子刚才打电话过来,让咱赶紧回去呢,听那语气,估计出大事了。”向前进哆嗦道。

 “杏花村那边还没消息,我不走。”向晚双手叉于前,一副拒绝状,反正他习惯了叛逆。

 “哥,不走不行啊,老爷子都发火了。”向前进这辈子最害怕的人,就是向鸣,一见就怵。

 “他有说是因为啥事吗?”向晚抬头看了向前进一眼,心里有些松动的迹象。

 “没说,就叫俺们立即回去,那声音就像一块冰一样,听得我心里都发。”向前进描述道。

 “随笔,你怎么看?”向晚拿不准主意,求助于已经坐正坐姿的迟随笔。

 “我觉得很可能是杏花村那边失败了,你父亲得到了一些小道消息。”迟随笔平静道。

 “不会那么背吧?”向晚虽然口里还不肯认输,但是心里似乎已经有了不祥的预感。

 话音刚落,房门再次被打开,这一次的动静更大,只听“嘭”一声响,一个人急匆匆跑进来。

 向晚腾地就站了起来。

 “没了,没了,全没了,少爷,去的人全没了!”一个平头青年哭着嚷嚷,腿软得几乎摔倒。

 “杏花村?”向晚瞪大眼睛问道。

 “嗯呢!”平头青年惶然点头。

 直到这时,向晚才陷入了真正的绝望,双目呆滞无神,脸色苍白无力,软绵绵瘫坐在沙发上。

 真是不成功,便成仁啊。

 “满江红也没了吗?”苏黄历揪着那个平头青年的衣领,眼睛里噬人的怒意几乎要薄而出。

 “全没了,一个不落!”平头青年一脸苦瓜相,那种恐惧感是由内而发。

 苏黄历气得端起一个酒杯,狠狠摔向了墙壁。

 呯!

 瞬时间玻璃溅得到处都是,洋酒从墙壁缓缓下,仿佛是从墙壁深处渗出的泪水。

 “现在还不是发的时候,想想怎么应付向堂主吧。”迟随笔并没有任何的讶异,她料到了。

 “我不能回去,我不能回去,他肯定是知道了这事儿,我绝不能回去。”向晚有些兵荒马

 “你不回去,就是公然违抗你爸,只会死得更惨。”迟随笔淡然道。

 “如果我回去了,还不得被他剥皮拆骨?我才不会蠢到飞蛾扑火!”|向晚连连‮头摇‬道。

 “那你想去哪?”迟随笔挑挑黛眉。

 “要不我跟你南下吧,我口袋里还有点本钱,足够去江南发展了。”向晚眼睛突然活了。

 “你觉得你爸如果有心要逮住你,你在华国还有地儿藏吗?”迟随笔轻声道。

 “那…要不出国?对,出国,现在马上走。”向晚说着就起身。

 “怎么走?飞机,汽车还是轮船?你能想到的,你爸难道就不会想到吗?”迟随笔淡静道。

 “这也不成,那也不成,难道就坐在这里等死吗?”向晚一股坐了下来,揪着头发抓狂。

 迟随笔笑笑,没马上说话,伸出纤手端起一杯酒,浅浅地抿了两口,片刻之后,她那白皙如雪的脸颊上渗出两丝红晕来,缓缓道:“以前,我总以为,安静地做好自己的事就不会招惹不必要的麻烦。可是很多时候,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也会欺负到你头上。你以为忍让就能让事情过去,可是别人就会以为你好欺负。后来,我经历了一些事情,就懂得做人不能一味地退让,要学会反击。”

 “你的意思是?!”向晚眼睛霎时活灵活现。

 迟随笔放下酒杯,浅浅微笑道:“没错,我就是想说,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向晚震惊得如电闪雷鸣。

 ——

 凌晨一点。

 沈,雪中炭。

 在一间大办公室里,聚了一堆人。

 向鸣高坐在一张藤制沙发椅上,神情肃穆,显现出一种因久居高位而熏陶出来的不怒自威。

 萧云坐在他的右手边,正慢条斯理地呷着一杯热茶,他是九点刚过就让司机从杏花村出发的,连续驱车了三个多小时,才赶到这里。本来开夜车就辛苦,瞧不见道,还是大冬天的,路面都快结冰了,一般人都会以速前进,可萧云却一路都在让司机放胆开。有时候因为会车,灯光刺眼,司机会降一下速度,都被萧云骂骂叨叨的,只好硬着头皮踩死油门,好在黑山离沈并不远,紧赶慢赶终于在1点钟之前达到了沈。这么冷的天,开车的司机汗都出来了,相当夸张。

 向鸣看了萧云一眼,犹豫片刻,才开口道:“萧公子,这次,我一定会给你满意结果。”

 “向堂主,不用这么快就下定论,毕竟这只是宋小宝的一面之词而已。”萧云淡笑道。

 “我知道这个宋小宝是我那兔崽子的人,他既然能有理有据地说出个一二三四五来,就证明不是空来风。”向鸣瞟了一眼脚下那个匍匐在地上、颤抖得像在发羊癫疯的宋小宝,眼睛里闪过一丝哀意,沉声道“萧公子,我再一次为我那兔崽子的莽撞行为道歉,我真的没想到他会这么不懂事,竟然再次派人去冒犯你。子不教,父之过,鄙人管教无方,请萧公子多多见谅。向晚我是一定会出来的,任凭你处置。另外,我在沈有一家五星级酒店,昆仑御景国际酒店,就在沈河区中街路的黄金地段,我送给你,当作我们白山黑水堂的赔礼,让你在东北受委屈了,万分抱歉。”

 “向堂主,酒店我收下了,但令公子还是您教育为好。”萧云果然是个唯利是图的_氓。

 “这样饭囊衣架的逆子,要不要也罢,死了也就清明多烧一炷香!”向鸣一挥手道。

 “向堂主,如果我真的动了令公子,我恐怕就要被全天下人所不齿了。”萧云正道。

 “好,既然这样,我也不为难萧公子,这个逆子就由我亲自来惩罚。”向鸣大义凛然道。

 “如此最好。”萧云微笑道,他很配合,心知肚明地与向鸣演了一场戏,你推波,我助澜。

 直到这时,向鸣的脸上才挤出了一点笑容,事实是他宁愿自己身上掉,也不愿向晚血。

 这时,门被打开了,一个人匆匆忙忙走进来,没看其他人一眼,就直奔向鸣而去。那些金刚怒目的青衣大汉没敢拦着,因为来者是向鸣的贴身管家,沈畅,白白净净一张脸,瘦瘦高高的身材,长得很秀气,态度也很斯文,走到向鸣身边后,耳语了一番,也不知说了什么内容,向鸣腾地站了起来,神色剧变。

 没过五分钟,向鸣的养子向午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个用红绸布包着的东西。

 众人一下子就被吸引了注意。

 向鸣还没说话,向午啪就跪地上了,举着那个红绸布,战战兢兢道:“爸,这东西还您。”

 向鸣神色冷峻得如同一把出鞘的马刀,微眯起眼睛,背着手盯着跪在眼前负荆请罪的向午。

 沈畅跟了向鸣这么多年,他当然知晓向鸣此时的心情,赶紧跑过去接过向午手中的东西。

 “向午,我刚才听沈畅说,这神柱神不知鬼不觉地就出现在你的头了?”向鸣问道。

 神柱

 那些了解内幕的人大吃了一惊。

 这是白山黑水堂的权力象征啊,就相当于皇帝的玉玺,谁拥有它,谁就相当于堂主啊。

 难道大少爷想造反?

 众人不住了一口凉气。

 “是的,爸,我刚才已经睡下了,是起身上厕所的时候,在头发现它的。”向午低头道。

 “你敢发誓不是你叫人去偷的吗?”向鸣忽然提高了音量,极具穿透力,吓了所有人一跳。

 “我发誓,绝对不是我叫人去偷的!”向午万分委屈道,面对父亲的威严,脸色已经苍白了。

 沈畅喜欢大少爷的秉,便劝说道:“老爷,如果真是大少爷偷的,他也不会送回来了。”

 向鸣闭上眼睛,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而这样的他更加令人觉得畏惧,像一头发怒前的雄狮,随时张开血盆大口,给予致命一击。因为他正在思考着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就是这神柱很有可能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叫人去偷出来,嫁祸于向午,然后假借自己的手除掉他。如果向午在沈畅进来汇报后超过10分钟没面,向鸣还真有可能下令抓起向午。不过,向晚到底是向鸣的亲生儿子,向鸣思索了一阵,又说服了自己,向晚虽然天生顽劣,但也不至于做出这样丧尽天良的事情来。

 可惜,向鸣太相信自己的亲生儿子了。

 就在他逐渐打消对向晚的疑虑之时,又有几个人人冲了进来,是两个人架着一个人。

 被架着的那个人满身是血,有好几个弹孔,有气无力道:“老…爷,小…少爷他反了。”

 从来都遇事不惊的东北王向鸣霎时血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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