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责人应有分寸
历史和哲学负有多种永恒的责任。同时也是简单的责任,斗争大祭司该亚法①、法官德拉孔②、立法官特利马尔西翁③、皇帝提比利乌斯④,毫无疑义,那是明显、直接而清楚的。但是独居的权利以及它的一些不利之处和种种弊端,却必须加以研究和慎重对待。寺院生活是人类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
①该亚法(Caiphe),害迫耶稣的犹太大祭司。
②德拉孔(Dracon),公元前七世纪末雅典的酷吏。
③特利马尔西翁(Trimalcion),一世纪拉丁作家伯特洛尼所作小说《萨蒂尼翁》里的一个情人物。
④提比利乌斯(Tibère,前42—37),罗马帝国暴君。 修院是这样一种场所,既荒谬而又清净无垢,既使人误入歧途却又劝人存心为善,既使人愚昧又使人虔诚,既使人备受苦难又使人为之殉教,当我们谈到它时,几乎每次都要说又对又不对。
修院是一种矛盾,其目的是为了幸福,其方式是牺牲。修院表现的是极端的自私,而结果是极端的克己。
以退为进,这好象是僧侣制度的座右铭。
在修院里,人们以受苦为达到欢乐的途径。人们签发由死神兑现的期票。人们在尘世的黑暗里预支天上的光明。在修院里,地狱生活是当作换取天堂的代价而被人接受的。
戴上面纱或穿上僧衣是一种取得永生的杀自。
在这样一种问题前,我们感到嘲笑是不能允许的。这里无论好坏全是严肃的。
公正的人蹙起眉头,但从不会有那种恶意的微笑。我们能理解人的愤怒,而不能理解恶意的中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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