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人之水(1)
朝颜生花藤
百转千迴绕钓瓶
但求人之水
~加贺千代女·俳句
1。
一个很平常也很典型的假
下午,我窝在沙发看电视。
连续看了两部已重播n遍的港片后,我开始在频道间跳跃旅行。
始终找不到一个可以暂时停下脚步歇息的频道,我乾脆关了电视。
好无聊啊,日子再这么过下去,我大概会变成凋像。
待会晚餐要去哪里吃?还有要吃什么呢?
虽然每天晚上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完全是我的自由;
但每晚都自由的结果,最后便觉得这种自由很烦,甚至会不想吃饭。
还好不必担心跟谁一起吃的问题,因为我都是一个人吃晚饭。
不过如果开始烦恼每晚该跟谁吃饭,应该是件幸福的事吧。
去洗个澡吧。
在出门吃晚饭前找点事做,会让我觉得人生还在前进,没有停滞。
『爱我,好吗?我愿意让伤心再来一遍,只要你留一个位子给我。
哪怕是在你心中,最容易被忽略的角落。』
我边洗澡边唱歌,越唱越大声,走调了也不会有人笑我。
要擦乾体身时,隐约听见机手响了,我只穿上内
便冲出浴室。
“你怎么不接电话?”
『嗯?』
“我已经打了第三次了。”
『抱歉。刚好在洗澡。』
“原来是这样。”
什么叫:原来是这样?
我不认识你啊。
这实在很难解释,总之结论是我真的不认识她。
第一次接到她的电话是一个多月前,之后她偶尔会打电话给我。
频率不一定,平均而言大约三天一次。
由于并不认识她,每次刚接起电话时总是会迟疑几秒。
不过她的声音很好认,我很快便能进入状况。
一种虽然不认识她但总能简单聊几句的状况。
所以严格说起来,我不能算不认识她,因为我认得她的声音。
该怎么形容这种声音呢?
她的声音很好听,听起来很舒服,会让人全身放鬆。
具体形容的话,这种声音柔软而滑润,带点慵懒的鼻音,但却不嗲。
尤其透过机手听起来,更有种莫名的吸引力,让人联想到
感这字眼。
我曾怀疑她是否是视讯聊天的辣妹,而且是很受
的那种。
『请问…』我小心翼翼开口。
“你想知道什么?”
『不。我只想问你,有什么事吗?』
“没。只是想知道现在正下着大雨,你没淋
吧?”
『下雨了吗?』我看了看窗外,确实下雨了。
“看来你没淋到雨。没事别出门,晚餐到便利商店买个便当就行。”
『谢谢你帮我想到答桉。』
“我也得准备去上班了。”
『喔。』
“你今天不用上班吧?”
『嗯。今天是假
,当然不用上班。』
“在餐厅打工就没这么好命,假
还是得上班。”
『喔,原来你目前在餐厅打工。』
“说什么呀,我不是早就告诉你了吗?你老是心不在焉的。”
『抱歉。』
“不说了。我要出门了。”
『嗯。』
“你实在很没良心,都不会叫我下雨天出门要小心点吗?”
『喔。请小心。』
“算了。我要挂了。”
『嗯。』
“挂了不好听。”
『但你的声音好听。』
“是吗?”她笑了,于是声音更甜“谢谢。”
“我得走了。”笑声停止后,她说:“我出门会小心,你别担心。”
『其实我没想过要担心你耶。』
“你少来。bye-bye。”
在我考虑该不该也说声bye-bye时,她挂了机手。
我坐在沙发左思右想,为什么她总把我误认为是她认识的那个人?
电话也通了十几次,她都不会觉得奇怪?
难道我跟她真正认识的那个人很像?
该不会我真的是她认识的人,只是我忘了而已?
这应该不可能吧。
声音这么好听的女孩,如果长得漂亮,我一定死都不会忘;
如果长得不好看,我应该也会有“啊,真是可惜”的印象。
突然打了个
嚏,才想起自己几乎是光熘熘的。
赶紧回浴室擦乾体身、穿好衣服,坐着发呆一会。
发呆完后便拿了把伞出门,雨果然很大,这是一场很有魄力的雨。
我紧抓着伞柄,慢慢走到巷口的7-11买了个御便当。
“要加热吗?”看起来才20岁的女店员问。
『太热会烫伤我这颗冰冷的心。』
“呀?”
『请加热。』我说,『谢谢。』
只要看到年轻的异
,我总想跟她多说两句话,言不及义也没关係。
我左手撑着伞、右手拿着便当,快到家门口时机手竟然又响了。
我手忙脚
,先把右手的便当放地上,再把左手的伞交给右手,
空出的左手才可以从左边
子口袋掏出机手。
来不及看来电显示,直接按键接听,然后贴在左脸颊。
“我到了。”
『到了哪里?』我很纳闷。
“刚刚已经说过了呀。”
『喔!』我恍然大悟,『原来是你。』
“你都没认真听我说话。”
『让我想想看。嗯…』想了五秒后我才回忆起上一通电话的内容,
『是餐厅!你到了你工作的餐厅。』
“你如果再这样,我会生气的。”
『抱歉。』我说,『请问有什么事吗?』
“没事。只是跟你说一声我到了而已。”
『这…』
“这什么这,我怕你会担心呀。难道说你不会担心吗?”
『其实我真的…』
“唉呀,不能说了,得忙了。”她打断我,然后
低音量说:
“领班的眼睛
筋——正瞪着我呢。bye-bye。”
她挂了机手,我又没说bye-bye。
没想到这次不用等三天,只过了半小时她便又打来。
再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她得知道我并不是她认为的那个人。
其实我老早就跟她说过我不认识她,但她总是不信。
也许只能藉着见个面来澄清这场误会。
刚开始接到她的电话时,我确实想过藉着见面来澄清这场误会;
但现在的我却不希望这误会冰释,所以宁可不和她见面。
这并不是意味着我很喜欢她,虽然我对她很好奇,也有一些好感。
我只是很enjoy有异
关心我,而且对我似乎颇有好感的状况。
即使这种状况只是一场误会。
我今年35岁,距离跟上一任女友分手时的28岁,已经七年了。
这七年来,我不仅没再
女朋友,认识的异
更是屈指可数。
我觉得整个人都快枯萎了。
但这女孩的出现却滋润了我,让我的日子不再枯燥。
因此虽然我和她之间有些莫名其妙,我却捨不得放弃她带来的温存。
我知道这样很自私而且对她不公平,但请再给我一点时间。
我一定会良心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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