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振定·曹锡宝&mi
附记:刘统勋·海兰察·讷亲·张廷玉·汪由敦·史贻直·高恒父子·和门下
与钱南园同时,又有《烧车御史》。“十朝诗乘”载:
和盛时,其家奴势焰张甚,横行京外,莫敢究语。其折之以法者,独谢芗泉侍御与武虚谷大令。芗泉以御史巡城,遇仆于途,控怒马,引朱轩,扬扬自得。芗泉之下,责其僭妄,即道旁笞之,并火其车,世称“烧车御史”陈散原尝见其遗墨,以片楮书“光明正大,通天达地”八字,其子兴垣旁注,称为“临终之笔”
散原题诗云:“烧车御史不再得,百余年间诵孤直,当时为国护制度,九衢煌煌贯白
。
中有道匪袭取,死生一条见遗墨。至今传玩起嗟叹,此是儿孤眼中笔。”
当焚车事闻,有诏令指实其僭,以车已焚,无左验,坐罢官。败,以主事起用,官至员外郎。嘉庆中,其子兴,以固始令卓荐入觐。上曰:“此烧车御史子也。”询前事嗟惜,特擢成都守,芗泉为不朽矣。
按:谢芗泉名振定,湖南湘乡人,乾隆四十五年翰林。五十九年考授御史,第二年奉命巡视东城。违制乘车者,是和妾弟。谢兴引见,时在道光,非嘉庆。宣宗因谢兴背履历时,京语琅琅,问起来才知他从小生长京城,为谢振定之子。又兴引见时官河南裕州知府,特擢四川叙州知府。《十朝诗乘》所记微有不符。
与谢芗泉遭遇相仿者,复有曹剑亭,名锡宝,浦东南淮人,乾隆三十一年翰林,五十年特授陕西道御史。《清史稿》本传:
时协办大学士和执政,其奴刘全恃势营私,衣服车马居室皆逾制,锡宝将论劾。侍郎南淮吴省钦,与锡宝同乡里,闻其事,和方从上热河行在,驰以告和,令毁其室,衣服车马有逾制,皆匿其迹。
锡宝疏至,上诘和,和言平时戒约严,或扈从
久渐生事,乞严察重惩。乃命留京办事王大臣召锡宝问状,又令步军统领遣官从锡宝至全家察视无迹。锡宝自承冒昧,上召锡宝诣行在面诘,锡宝奏全倚势营私,未有实迹,第为和杜渐防微,乃有此奏。复谕军机大臣大学士梁国治等复询,锡宝又承杜渐防微,语失当,请治罪,下部议当左迁。
上手诏略言平时用人行政,不肯存逆诈亿不信之见,若委用臣工,不能推诚布公,而猜疑防范,据一时无
之谈,遽入人以罪,使天下重足而立,侧目而视,断无此政体。锡宝未察虚实,以书生拘迂之见,托为正言陈奏,姑宽其罚,改革职留任,五十七年卒。
当时朝士,皆轻和,即或因利害关系,不能不往还,亦不过虚与委蛇。惟有吴省钦、吴省兰兄弟公然依附。省钦乾隆二十八年进士,朝考第一,点庶吉士,时年最少,省钦有纪恩诗并注云:
尧廷列跽姓名通,诏傍阶墀览下风(引见官跽处,距阶例二丈许,是
命移近至阶下),誉忝朝元珠错落(新进士试保和殿,第一者谓之“朝元”时钦忝此选),迹联馆少玉玲珑(馆选齿最少者,谓之“馆少”省钦与海宁祝德麟、寿光李铎司列一等,其年皆只二十)。丹毫结体天旋左(名折既下,丹圈者庶吉士,尖者分部额外主事,连点者知县候选,御笔圈处,皆由左而右,丹迹宛然),黄闼凝晖
正中。好与元和征故事,喜欢三十二人同。
又大考擢侍读云:
天门诛
曳青,甲第联衔候试差,月旦待题名士重,风仪难信病坊谐(朔
引见,应出试差人员,坊缺中有年老者,遂命大考)。六年大比宜循典,三日常雩适致斋,馆吏一时喧走语,笔
砚匣细安排(自壬戌后,届六年即举大考于西苑,时值雩典)。
文囿宏开曙
霎,羽林双引翰詹齐,抱从佛脚灵当乞,仰过天颜候渐稽。荐寝拜沾嘉果赐,留田策罢远粮赍,茂先王佐臣何有?惭愧枋榆斥低(试拟张华鹪鹩赋:疆新屯田议。紫
朱樱出上阑诗)。
白华朱实捧宸赓,草屋标题兆豫成(省钦自号白华,伏闻御制朱樱诗,首联有“白华细语三冬月,来实纷垂首夏天”之句),新进无资还
卷,故人有分辄连名(省钦列一等第一,褚侍讲廷璋一等第二,自召试朝考,省钦名皆在褚上)。寸心得失终难问,鼎甲回翔暂比荣(一等例止三人),今后好修衷倍矢,敕头何易副亲旌(历奉谕旨,观其文,复观其人,亲定等第)。
按:壬戌者乾隆七年。翰詹大考,始于雍正十一年,至壬戌定制为六年一举行,此即吴省钦诗所谓“六年大比宜循典”照此计算乾隆十三年、十九年、二十五年、三十一年、三十七年各有大考。兹以诗中叙事考证,吴省钦乃乾隆三十一年应大考。《高宗本纪》乾隆三十一年:“五月甲戌,上诣黑龙潭祈雨。”此即“雩典”
膺馆选者,三年散馆,分别去留,散馆试例在四月下旬。吴省钦三十一年散馆授职编修,五月初一引见,旋应大考,以一等第一擢侍读,升迁如此之速,且年未三十,何必依附和?至于其弟省兰,至乾隆四十三年,始成进士、点翰林,省兰为和家西席。至嘉庆三年,吴省钦授左都御史。和一败,省钦亦革职,而其同乡曹锡宝则追赠副都御史。《清史稿》曹锡宝传云:
仁宗亲政诛和,并籍(刘)全家,乃追思锡宝直言,谕曰:“故御史曹锡宝,尝劾和奴刘全倚势营私,家资丰厚。彼时和声势薰灼,举朝无一人敢于纠劾,而锡宝独能抗辞执奏,不愧诤臣。今和治罪后,并籍全家,资产至二十余万,是锡宝所劾不虚,宜加优奖,以旌直言。”锡宝赠副都御史。
嘉庆之初,下诏求直言。此为历代天子即位后,例行的故事。但嘉庆亲政求言,则有特殊的目的,即希望言官对和群起而攻。《清朝野史大观》载一文,题曰《嘉庆初年谏臣》,其中有可资为谈助者,引录注释如下:
广公泰,满洲人,下诏时,泰与广兴首先应诏,参劾和
慝诸款,即时伏法。
广泰隶镶蓝旗,姓氏不详。约乾隆五十年前后由户部员外补授江西道御史。广兴,号晴溪,字赓虞,姓高佳氏,隶镶黄旗,乾隆五十六七年由礼部郎中补授江南道御史。广兴当是高朴之子。高朴及其父高恒,皆以贪黩被诛。而高恒为皇贵妃高氏胞兄,当获罪时,傅恒为之缓颊,请推皇贵妃恩贷死。乾隆反问:贵妃兄弟犯法,可不死,皇后兄弟犯法又如何?傅恒战栗失
。因为这话正就是指傅恒而言。
乾隆裁抑外戚,手段狠辣,甚至连太后的面子都不顾。高贵妃一兄一弟皆伏法,此为前朝所无之事。但高恒父子不幸是生为汉人,乾隆藉此以儆满洲、蒙古的椒房贵戚。俗云“借人头”正此之谓。
按:嘉庆亲政,首劾和者,为高邮王念孙,时官吏部给事中。劾和为陈奏剿川楚教匪六事之首。《清史稿》本传谓“援据经义,大契圣心”此必对诛和如何不悖孝道,有所发挥,立言得体,故合帝意。其子引之,即于是年中探花。
嘉庆于颁遗诏
,宣布和罪状,大罪二十款。《
冰室野乘》作者李岳瑞,曾亲见当时奏陈和供词原件,其中颇有异闻,试摘数条如下:
又珍珠手串有福康安、海兰察、李侍尧给的,珠帽顶一个,也是海兰察给的。此外珍珠手串原有二百余串之多,其馈送之人,一时记不清楚。宝石顶子,奴才将小些的,给了丰绅殷德几个(丰绅殷德为和子,即尚和公主者)。其大些的,有福康安给的,至大珠顶是奴才用四千余两银子给佛宁额尔登布代买的,亦有福康安、海兰察给的。镶珠带头是穆腾额给的,蓝宝石带头系富纲给的。
又太上皇帝所批谕旨,奴才因字迹不甚认识,将折尾裁下,另拟进呈,也是有的。又因出宫女子爱喜貌美,纳取作妾,也是有的。
又苏凌阿年逾八旬,两耳重听,数年之间由仓场侍郎用至大学士,兼理刑部尚书。伊系和琳儿女姻亲,这是奴才糊涂(琳,弟也)。
福康安受乾隆之眷爱特深,别自有故,已如前述,而竟亦不得不行贿于和。海兰察为乾隆朝名将,黑龙江索伦人。一言为“鱼皮鞑子”即肃慎系的赫哲人,世居伯力东北的松花江两岸,夏日以鱼皮为衣。鱼皮取之于鲑鱼,用特殊技巧剥皮,以木槌击落其鳞,使之柔软,制以为衣。
海兰察生有异禀,骁勇善战,复多智计。为阿桂所识拔后,乾隆用之以佐福康安。可以说福康安的仗,大部分是他在打。以功封一等公,殁于乾隆五十八年,谥武壮。病殁者本不得入昭忠祠,乾隆以海兰察受伤多次,特许入祀。他是乾隆的爱将,又有福康安的倚重、阿桂的回护,而亦不能不对和厚馈,可以想见和当时的权势。
继公善满洲人,虽为和相所引,无所依傍。时绎科场皆近臣子弟藉以进身,顶冒传递之弊不胜言。善首论之,场务始肃,迁太仆寺卿。八旗士卒蓄养马匹,多有冒领干饷,饲者十不二三。出牧时啖番使以金帛,为蒙古所哂。善复犯众怒言之,弊遂清,满洲人恨入骨。至验马
,众误以戴菔塘(璐)为善,殴之几毙。
按:《清朝野史大观》所收“嘉庆初年谏臣”采自《啸亭杂录》。书为礼亲王昭所著,生前未梓行。至光绪初年始由醇亲王奕谖就其府邸搜集原稿,请人修订增删以付梓,事过境迁,所记间失真相。如“继善虽为和相所引”云云,语气失实。
和将六部满洲、蒙古司员庸弱无能者调补御史,并非援引而有投闲置散之意。其间自不免有意排挤,俾便位置私人。如继善,本为吏部员外,嘉庆二年补授福建道御史。满洲部员,俸满多能外放,而满洲御史俸满则多授给事中,冷衙闲官,默然无声,为李慈铭讥为“仗马”不过点缀朝仪而已。继善后亦由福建道御史转刑科给事中。观其陈奏,实为满员中佼佼者,而任太仆寺卿,整肃马政一事,实为难得。《清史稿》兵志十二:
清初沿明制设御马监,康熙间改为上驷院,掌御马。御马以备上乘,畜以备御者曰内马,供仪仗者曰仗马。御马选入,以印烙之,设蒙古马医官疗马病。上巡幸及行围,扈从官弁各给官马,以副都统或侍卫为放马大臣主其事。
上谒祖陵需马二万三千余匹,东西陵需马四千三百余匹,悉取察哈尔牧场马应之。迨乾隆时,每扈从用马匹辄二万余。嘉庆中物力渐耗,停木兰秋。十二年,减额马之半。道光九年,如盛京谒陵,额马视乾隆时约略相等,计取给场马暨各盟长所进,盖二万六千余匹云。
嘉庆朝“减额马之半”犹须一万余匹,而此只是供御厩之用,此外京中八旗及各驻防营马,总计约十一万匹,马干岁费四十四万两。易言之,每匹马每年的草料,仅费银四两,当然是不够的,因而有“出青”之制,即继善奏中之所谓“出牧”《清史稿》兵志十二又云:
天聪时,征服察哈尔,其地宜牧马蕃息。顺治初,大库口外设种马场,隶兵部。康熙九年,改牧场属太仆寺,分左翼右翼二场,均在口外。…置牧长、牧副、牧丁任其事,辖以协领翼长总管,官兵皆察哈尔蒙古人充之。饲秣所需木槽、镞、镢、铁、杓,每群各二,五年之一给之。总管三年番代。二十四年,定牧群牲畜岁终汇报增减数目,视其赢绌,以第赏罚。二十六年,令八旗豢马,
夏驱赴察哈尔牧放曰出青,秋冬回圈曰回青。四十四年,将军杨福,请市马给兵丁,上不许。谕曰:“朝廷屡以太仆寺场马,并茶马给各兵丁,故无赔马之苦。历观宋明议马政,皆无善策,牧马惟口外最善,水草肥美,不縻饷而孳生甚多。如驱入内地牧之,即
费万金不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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