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我的自大不是盲目的。这是一本有关电影的书,类似的文章洁尘已经作了许多,相继出版了《华丽转身》和《暗地妖娆》两本专集。两本我都是愉快地读了的。或者说,是给我的阅读留下了愉快的记忆的。记忆犹新。我早有结论:现在读书是件冒险的事情,因为烂书太多。看烂书,像吃坏苹果,吃出一条蛹,或一嘴农药,魂都要吓走,谈何愉快?我以为,一册书给人愉快,这本是基础的要求,但现在基础似乎变得顶级。十年前,我消遣时间的方式是一半心花,一半读书,现在人到中年,有
有子,心花是不敢了,所以读书的时间是成倍地增长了。但说真的,我确实很少读到给我愉快的书,大概十本中有一本吧。这个比例小得可怜,而如果没有洁尘的赠书,这个比例恐怕还要可怜。
我是说,洁尘的书总是能给我带来愉快,不知这中间有没夹杂朋友的情分。也许情分是免不了的,但老实说,洁尘的书是美的,聪明的,灵动的,有趣的,有温度的,没有书卷气的。都说慢功出细活,作家高产就像女人多产,多子不一定多福。说白了,就是说,高产的作家难能有好品质的东西出世。但是,洁尘似乎是破除了这个常数,她一边是源源不断地出书,一边又是好评如
,像可口可乐或者瑞士钟表。有人怀疑是她夫君做了“谍报”工作——献身不留名;有人赠她一个吓人巴煞的称谓:女巫——写字的女巫。因为太熟悉她夫君的德
——一个彻底闲适之人,决不会干谍报工作这种傻事。所以,我倒是越来越亲近后一种说法:一个写字的女巫。既是女巫,有些超常之举也就没什么好惊乍的。事实上,生活中的洁尘不乏女巫之迹象,她常常轻易地把我咬紧的牙关撬开,把我深藏的秘密一言道破。但是,作为女巫,洁尘的额头上似乎少了两到三道皱纹,牙齿和肤
也稍稍显白了一点。我以为女巫是应该有女巫的生
的,额头上有皱纹,脸皮发青,獠牙狰狞,这是最少不得的。所以,说她是女巫,也只能是“写字的女巫”而已。
写字的女巫,这两年似乎是嫁给了胶片,洋洋洒洒地看胶片、写胶片,满嘴长舌的大导演、名演员,以至我萌生了一个观念:电影也是有药
的,洁尘是电影的瘾君子。她新近的一部长篇小说,书名就叫《中毒》,或许正是她
痴电影的毒
发作时而有的灵感。我得承认,这是部不错的小说,两个像洁尘当前痴情电影一样的痴情单相思的女人,她们的情爱故事,她们的生活痼疾,她们的心理病症,古典的情怀,现代的情感,有点儿小资,又有点儿“仿佛”小说本身没有问题,问题是“她”出生的时间,这个时间,众所周知,洁尘已经嫁给了电影,那么电影之外的东西,都是体制外的东西,是守着朝廷想江湖。说穿了,是偷情。偷情就是这样,往往只能在“暗地妖娆”不过,我喜欢换个角度来讲,就叫“锦上添花”吧。
有一个话题是蓄谋已久的要说的,它几乎成了我与洁尘之间的一个“间隙”硌得我们偶有疑虑。是这样的,洁尘送我的第一本书即《碎舞》,我是格外的器重,还没有读完,就开始作文。文章写好了,寄走了,刊物的答复是“留用”却是久久不用,直到刊物相关的栏目取消了也不用,通知我“另攀高枝”而此时的我,已经十分歧视此作,断然决定弃之不用。歧视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期间洁尘已经又出新书三卷,它的美言颂词已大为失
,甚至有隔靴搔
之嫌。不过,这还是次要的,关键是那时的我,刚入成都地方文人圈,地皮没有踩热,有点独行侠的感觉,天不怕地不怕,为抬举洁尘,不惜作践别人——当然肯定是名人。我至今记得,那文章的开头:
在读《碎舞》之前,我一直以为成都的作家中,随笔写得最好的是××,但读罢《碎舞》,我要修正一下自己的观念,××只是成都的男作家中随笔写得最好的…
就以这么副嘴脸开始,又以这么副嘴脸结束的,肆无忌惮,无拘无束,倒是勇敢,但也不乏鲁莽。时过事迁,我已经踩热了地皮,独行侠混入了人群,侠气
然不存,自然是歧视旧作了。我还在想,那刊物恐怕也是把我的侠气当做傻气看了,所以“久久不用”不用得好!跟朋友有间隙总是有机会破除的,而有些间隙是要跟时间一道长大,甚至分裂成一条峡谷。还是让我的生活中少些峡谷吧。我自己在这样努力着,有时间,洁尘的文字也在这样帮我努力着。内心悦愉是一种力量,可以为你的生活变得圆满、扎实。我相信,本书的出版等于是我内心多了一份悦愉的可能。
在四个城市说朱向前
A?福州
世界很大,人事很多,因而文字和传说的用途往往比我们想象的重要又大。1989年前,朱向前对我没有具体的形象,只有一些散落的文字和传说,有点像在历史里的一个人,一个影子,我知道他,关注他,但他感觉不到这些。第一次读向前的作品是篇小说,叫《漂亮女兵》,发在哪里没印象,我是在《小说选刊》上看到的,落的是两个人的名,向前在前,在后的是张聚宁。过去了那么多年,我还清晰记得这么多,只有两种情况:一是这小说特别叫我心仪,有点一见钟情的意思,二是作者与我有种超出普通读者的关系。当时我对小说好坏的判断力还十分差,前一种情况有点说不通,而后一种情况倒是勉强说得上。首先看作者简历,就让我有种亲近感,因为当时我们的部队都在福州;其次是我部队上有个战友,跟向前似乎很
,他大大咧咧谈论向前往事轶闻的样子,一下子让我觉得向前离我是那么近,我要认识他几乎是件轻而易举的事。这个感觉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我得知向前已经离开福建去了江西,才明白容易的事情已经被战友的怠慢弄得十分困难了。几年后,我也离开了福建,去了南京。离开的时间一年接着一年地增长,现在我和向前离开福州都已有十好几年了,但我相信,在那个我们过去熟悉的城市的记忆中,对我的记忆或许早已烟消云散,而对向前的可能在与
俱增。换句话说,同样是离开,我的离开是消失,是人影同走,向前是人走,影子留在了那里,而且随着他
后身影的变大,影子也越发的大了。卡莱尔曾说过,人们都看重名人,经常把自己不多的珍贵情感献给一个商标样的名字,或者广场上的一座铜像。卡莱尔还说,这是人类的一种病,其实对双方都是不利的。我一方面相信这说法是正确的,另一方面又相信人总是生活在错误中的。有时候,我觉得人类对错误的需要要超过对正确的,从伊甸园的说法看,人类甚至是由于错误才开始生生不息的。
福州是我留下记忆最多的城市,有点初恋的意思,留下的每一个脚印都是真诚而刻骨铭心的,但不一定都是正确的。应该说,在那里我和向前本来是最好相识的,机会很多,条件也很好。但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的,因为容易反而会变得困难,因为近反而会变得远。在我老家,有一句专门针对这种现象的俗语,用土话说跟成语一样
练又有音韵,但转换到普通话体系里,成语的感觉已
然不存,剩下的只是一点意思:住在码头边的人是最容易搭乘不上轮船的。这句话就像一断骨头一样丑陋,我简直难以相信它是从我老家那句世代相袭而又妙不可言的俗语中变转过来的。这也是我在文学之旅上的困难,我祖辈的智慧和精神难以顺利地抵达大众的心灵。几年后,我在《青年文学》上看到向前一篇小说,也许是他最后一篇小说,标题记不全了,好像叫《地枯》什么的,写的是一个傻子抗
的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说极大程度地使用了土语。就文本而言,我相信这小说已写到了极致,但就文学而言,我又感到它跟文学本质出现了某些背离。这篇小说对我的意义相当大,就在于它让我清晰地看到了自己危险和可怜的处境。在此之前,我一直在努力的事实上就是这回事:想让文学回到我的老家去。但看了《地枯》后,我放弃了多年的努力,并相信这种放弃是绝对正确的。说真的,这小说让我看到最多的是挣扎,写作的挣扎,阅读的挣扎,包括我长此挣扎下去可能有的最好的下场。显然,《地枯》成了我照见向前的镜子,也成了我照见自己未来的镜子,那样子让我感到很不对头,我也就有了止步回头的愿望。今天,我多少懂得了挣扎在文学中的地位和价值,也就是作家包括他创造的人物的内心是可以挣扎的,甚至挣扎得越充分越好,挣扎是表现,是挖掘,是伸展。但落成这一切的文字,语言,叙述,是不能挣扎的。叙述上的挣扎会让阅读者的心
跳起来,人物和故事的镜面也会由此四分五裂。可以说,《地枯》让我提前几年结束了疾病般的写作。这时候,我尚未认识向前,但他比许多我认识的作家给我的还要多。这也应了一条文学定理:一个作家很难从另外一个作家身上或生活里得到什么,他只能从作品、从文学中去得到,而得到的方式又似乎是千变万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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