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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按理,我的年龄已经早早被淘汰出喜欢之列,但我还是喜欢它。这很有意思,引起我一些思考,结果发现,是马崧这种不计后果大胆进、冒险的写作精神令我越。事实上,好的小说(比例相当小)都是异端,是门;好的作家都是大胆妄为的叛徒,顽家。时下文学的弱智和作家的平庸,让我们难以体现文学的自尊和力量,更难以体现一个作家应有的精神气象和慧智,哪怕是用以游戏甚至作恶的。

 2004年12月11

 马平和《草房山》

 已经想不起了,是怎么认识马平的。想不起说明没名堂,认识的过程没名堂,马平在一个陌生人面前的表现也没名堂。我是个注意细节的人,一个20年前只见过一面的人,20年后相见了,我还能如数家珍地讲出他当年转身时牛仔出的商标的图案和颜色。马平我们在一年里总要见上几面,但回忆类似的细节:过目不忘的细节,没有,脑袋里一片雪亮,亮得炫目,因为空啊。我注意到,马平在朋友面前的特点是笑,年轻的笑,友好的笑,不知疲倦的笑,外加一点科打诨。这是没有特点的特点,我们出门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人,初次见面,笑容可掬,热情客气,为了打破初识的尴尬,故意说一点趣闻趣事。这是好人的一种,朋友的一种,但无法成为你小说中的人物,因为他是“大众”以我做小说的经验,塑造一个“大众情”的人物,比写整篇小说还难。换言之,小说写完了,但这个人物可能还在小说之外。这样的小说自然就是废品。报废率高的东西,那就尽量少碰,这是我做小说的又一条经验,也许是教训。

 记不得具体时月了,好像是去年的夏天,也许是秋天,马平第一次出现我家楼下。几分钟后,我上楼时手上捧着他给我的一只厚信封,里面装的就是《草房山》的前身,当时的书名叫《红色睡眠》。我用了两个晚间看了,心里涌生了诸多拂不掉的阴影和梦境,仿佛看见了一个久弥新的传说,一团血模糊的生命。我们经常说文如其人,其实这是一种不实事求是的说法,从实际情况看“不如其人”的文远多于“如其人”的文。马平的《草房山》再次颠覆了这种离本真的说法,使“不如其人之文”的浩队伍又加增了新员。和马平本人相比,这部小说具有鲜明的“不笑”的特点,即使有笑,也不再是友好的笑,年轻的笑,而是苦笑,傻笑,嘲笑,假笑,皮笑,冷笑,毒笑,默不作声的笑,哭天抹泪的笑,不可思议的笑,无可奈何的笑,小说的笑,艺术的笑,发人深省的笑…一个人或者一部作品,笑到这般地步,那你就不得不要记住他(它)了,因为他显然不再是人,而是鬼,是怪,是墙角的一尾蛇,是深夜破窗而入的一个狐狸。我为小说本身和马平本人之间的距离而足,而愉快,愉快的程度相等于同马平本人喝了桌下午茶。

 我一再说过,现在的小说翻开就是白生生的‮腿大‬、脯,人们把‮体身‬的放纵和倦慵当做文明、新、自由、个性、追求,把私底下的愿望、行为当做宣言和日常,当街摆弄,大肆炫耀,而且脸不变心不跳。用‮体身‬写作,写‮体身‬,写‮体身‬的望、动作、声音,有了高就喊,天亮以后就分手,天不亮就分手,不想上子大战…接踵而至,纷至沓来,飞沙走石,铺天盖地,好像国人都擦搽了印度神油,吃了‮国美‬
‮哥伟‬。小说写到这份上,已不是作践,而是作恶。马平显然不想跟人作恶,他想跟人作斗争,他让我们回过头去,看一场场荒诞的“红色睡眠”看一只只空的胃,看一个个死去活来的梦。李安乐,一个梦里生梦里死的农民,一个半人半仙的稻草人,一个穿针引线的皮影人。这个人模造了我们难忘的过去,道出了我们的恐惧,我们的爱,我的恨,我们土地的深度,我们天空的高度。这个人有酒气,有酩态,疯疯癫癫,跌跌撞撞,但也有血有,有真有假,有是有非。我喜欢这个人物,他连通了一种‮实真‬,一段历史,一个警示。我相信,这才是文学的真正意义所在:不是活我们的子,而是活我们的精神。

 2004年7月14恋歌又响起

 谁的恋歌又响起?是陈华。陈华何许人?偌大中国,叫陈华的人太多,我人中有七个,囊括男妇老少。我夸张地说,但结果可能是真理:每一条弄堂都有一个陈华。因之,我要特别指出:此陈华是《那一曲军校恋歌》的作者,居北京,穿军装,女。

 我不认识“此陈华”要谈的自然是她的作品。一直有种感觉,有些人,他们长着似曾相识又朦胧不定的面孔,从没有刻意记忆,但绝对不会忘记;有一些事同样如此:只需要一剪影子、一杯酒、一段音乐或者一个眼神,就会像鬼魅一般骤然而至,迅雷不及掩耳,占据你那无能为力的大脑神经,让你笑靥如花抑或眼泪滂沱——当然,于至深处,又仅为会心而已。这是我读《那》第29页时想到的。随后一直在边读边想,思维异常活泼、悦,如同有朋自远方来。罢了,确认《那》是一曲朴素、恳诚的“恋歌”并不是影子、酒、音乐或者眼神,故而我完全可以从容掩耳应对。但是我没有。我很乐意徜徉在陈华笔下的世界去捕捉一寸漫步潘帕斯草原的微风,握紧一滴淌入太平洋的雨水,呼吸一口即将化作奥林匹斯山巅火焰的氧气,直到掩卷而定,我才发现一切已然黏稠而模糊。

 毋庸置疑,透过镜子,穿越二十余载光,我也许就化身成为《那》里的角色。我竟毫无缘由地以为自己就是任天行、就是廖凡、就是庞尔…也许当他们抽象起来,就能与当年的我安逸而默契地重合吧。我甚至还把青春悸动的对象,形象在了郝好和姚小遥身上,一如透过彩纸的光,朦胧而有别番风情。

 ‮实真‬引导朦胧,而朦胧又恍惚将某种特别的情绪变得‮实真‬。我不觉靠在椅背上,点燃一支香烟,烟雾氤氲环绕,忽然变作两首流行在我读军校时代的旋律:《侬本多情》和《一首歌一个故事》。两首普通的流行歌曲,因为《那》,一时间占据了我全部的思绪。我要将《侬本多情》送给叶小米、郝好和姚小遥,爱情给了她们足以软弱而坚如铁石的心力,正如歌中唱道:“情爱就好像一串梦,梦醒了一切亦空;或者是我天生多情,方给爱情戏弄…”空不是无,而是收获,是大智慧,是全部——是读完任天行临别书信的叶小米,是亲吻英雄爱人面庞的郝好,是静聆熄灯号的姚小遥…她们像所有女子一样天生多情,她们没有像歌曲唱的,被爱情戏弄,或者戏弄爱情,只是静静地,在军校朴素的净土上,孕育美丽的爱情鲜花。这鲜花芬芳无刺,不用鲜血浇灌,更无关风霜凋零,开在风景如画的悬崖边,值得一辈子去守护和爱惜。

 似乎唯一的例外只有一个马小蕾。其实,即便是二十年前,马小蕾这样的女子也难属特例,只是因为她的天真和愚蠢是生长在如茵绿草中的毒花,结出的恶果就显得那么刺眼,那么令人玩味。要我说,哀怒与指责都显得片面和多余,它只是现实不断孕生的悲剧的复制品。现实匮乏崇高,如同白水匮乏凛冽,当爱情渗入易(哪怕只是一时、一面)的渣滓,便失去了梦的资格:也许只有当她梦碎时,才会收获阿弗洛狄忒看似安慰的吻。

 相比之下,单纯为了爱情的‮女美‬姚小遥,在“穷途末路”之际,惊惶地得到一个完美的结局,似乎是作者对姚小遥的爱护。不,这应该是作者精心设计的寓言:每一个从军校走出来的人,不论天赋、禀乃至才情、运势千差百异,他们一定都会笃信经济社会中如同海市蜃楼的纯真爱情——哪怕升华成为信仰也不足为奇。《那》在告诉我们,暴风骤雨中,还有那么一座孤岛,风和丽、无忧无虑。所以,我宁愿相信郭福来的苹果是伊索的故事。

 从一开始,我的注意力就放在了小说中一个非常次要的人物身上,作者在他身上花费的笔墨可谓省之又省,但却实实在在给我惊喜,这个人就是追求花房姑娘的班长邓海云。那么好了,另一首歌,《一首歌一个故事》,我要送给他,这个险些为“花房姑娘”送命的痴心男人:“从前曾相恋的失恋的小伙子,唱每一首歌一个故事。道尽离合悲几个字,完全来自过去那日子;犹如人生之歌一开始不休止,唱每一首歌一个故事,为着前路永远‮刺冲‬…”诚然,他没有三大公子的潇洒,没有任天行的不羁,更没有“爱情中尉”(我联想到了情歌教父李宗盛)陈骁那种浑然天成的男人魅力,他只有一个醒目的标志:“嘛”字不断的津门乡音。 n6Z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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