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讲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谜
在《红楼梦》里,金陵十二钗正册各钗,几乎都有一段文字对她们的份身来历加以说明:第一回讲到黛玉的天界份身,第二回、第三回具体写到她的家庭和自身情况;第二回通过冷子兴,
代了元、
、探、惜和王熙凤,巧姐虽然没有具体介绍,但是说清楚了王熙凤也就等于说明白了她;第四回一开始
代了李纨的家庭背景,后来又
代了宝钗;第八回末尾是关于秦可卿来历的
代;第十七、十八回里,通过仆人向王夫人汇报,把妙玉也介绍得很详细。但是,前十九回里,一直都没有出现过的史湘云,在第二十回里突然出现,作者只用
一句话写道,且说宝玉正和宝钗玩笑,忽见人说,史大姑娘来了。这史大姑娘何许人也?之前,之后,都没有一段文字很明确地加以说明,似乎这个人根本用不着介绍。当然,对于书里的人们来说,她还用得着介绍吗?上上下下的人们对她都
,甚至可以说是滥
。书里写道,宝玉听说她来了,抬身就走,宝钗就让他等等,说一齐瞧瞧她去,然后就到了贾母那里,就只见史湘云大笑大说的。
这个一出场就大笑大说的美丽姑娘,她的份身是需要读者从后面的情节
动里,去自己感受出来的。关于她,居然没有特设一段文字,或用作者的叙述语言,或通过书中某人之口,加以集中说明,而是让她如此突兀地忽然登场,这样的笔法确实令人纳闷。
读者后来从种种零碎的细节,从书中人物的片断话语,可以大体弄清楚她的基本生存状态:她是贾母娘家的人,是贾母的一个侄孙女。原来史家人丁旺盛,也有好大的花园,花园里有个枕霞阁,但是对于史湘云来说,那只存在于老辈的怀旧之谈里,她出生后,就没有在那样的亭阁里玩耍过。不过,后来大观园里有了诗社,她参加后,就用了个“枕霞旧友”的别号。她的父母,当她在襁褓中的时候就双亡了,从此,她就只能靠本家亲戚代养。她的两对叔叔婶婶轮
抚养她,一个叔叔是忠靖侯史鼎。第十三回写秦可卿丧事,有一笔写的是,接着,便又听见喝道之声,原来是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了。古本《石头记》里,这个地方就出现一条脂砚斋批语:“史姐小湘云消息也。”但是正文里并没有她的名字出现,后来通行本才在这句话后面加上“带着侄女儿湘云来了”算减缓了一点第二十回她大笑大说地出现的突兀。后来第四十九回,又写到她另一个叔叔保龄侯史鼐,说史鼐迁委了外省大员,要带家眷去上任,于是贾母就把史湘云留在荣国府长住。前面讲座里,我讲到贾母原型是苏州织造李煦的妹妹,证据之一,是李煦有两个儿子,大的叫李鼐,二的叫李鼎,说书里虽然把姓李改成了姓史,但贾母的两个侄子仍然写成大的名鼐、小的名鼎。有红
朋友就问,你怎见得书里的史鼐是老大呢?这可以从第四回“护官符”的附注里分析出来,史家祖上被封的是保龄侯,这个爵位一定要由家族的长子来继承,可见史鼐是老大;史鼎是因为有另外的功劳,皇帝再给封的侯,名称就不是祖上的那个名称,另叫忠靖侯。这两个叔叔抚养史湘云,不过是尽宗族的义务。她的两个婶婶,对她是相当苛刻的,让她每天做很多的针线活,很晚才能睡觉休息,特别累,所以史湘云实际上是很可怜的,她最愿意到她的祖姑贾母这边来,贾母也特别疼爱她。在黛玉进荣国府以前,她是那里的常客,袭人原是伺候贾母的,她那时每回来了,都是袭人服侍她,她们俩还说过一些悄悄话。但是,我以上所总结出来的,全靠文本里分散在各处的零星信息,这么重要的一个角色,很奇怪,竟没有一段文字,集中地
代一下她的份身背景。
黛、钗、湘,有人说是书中三足鼎立的角色,三位女美。但是,我们细想一下,又有点怪,曹雪芹对黛、钗都有很具体的肖像描写,写到她们那各具特色的面容。比如写黛玉,第三回从宝玉眼中看出,是两弯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
目,态生两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
微微…注意其中那句“一双似泣非泣含
目”好多古本上,这句
作一团,用墨笔点改来点改去,有的写作“含情目”“一双俊目”甚至“一对多情杏眼”通行本上则印成“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那就不但把黛玉眼神改歪了,性格也弄偏了,都是不对的。周汝昌先生曾亲自去圣彼得堡的图书馆,查验了那里的一个古本,书上明明白白、清清
地写着,是“含
目”“烟”和“含
”恰好对应,应该是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我很佩服他的这个结论,黛玉就是那样的眉眼,非常独特,活灵活现。宝钗呢,第四回就写到她肌骨莹润,举止娴雅,第八回也是通过宝玉的眼睛,去看宝钗的面貌,
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跟黛玉比,是另一种美。后来书里把黛玉比喻成芙蓉花,把宝钗比喻成牡丹花,跟对她们的外貌设计是相配套的。同时,书里用那么多笔墨写史湘云,也曾写到她的身材,例如第四十九回写到她打扮成“小
达子”模样,越显得蜂
猿背、鹤势螂形,可见她细
高身挑,手臂修长;又如第二十一回,曾写到宝玉没等黛、湘起
,就跑到她们的住处,看见湘云的睡相是一把青丝拖于枕畔,被只齐
,一弯雪白的膀子撂于被外,而与之对比,黛玉却是严严密密裹着被子安稳合目而睡,这就不仅是写睡相,把人物的不同个性也刻画出来了。但是,虽然写到了这些,前八十回文本里,却始终没有像对黛、钗那样,写到湘云的面庞眉眼,她这朵海棠花究竟是什么样的面相,只能靠我们去凭空想像。当然,这也说明了曹雪芹的厉害,不止对湘云,像对妙玉,还有许多的角色,他都并没有去写他们的肖像,但我们闭眼一想,却觉得那人就活现在我们眼前;当然,每个读者所想像的,并不一样,甚至差距很大,但是,却又都坚信,那就是书里的某个角色。
更有意思的是,曹雪芹写史湘云,写她咬舌,口齿不清,把“二哥哥”叫成“爱哥哥”写一个女美,却写她有这样的缺陷。第五十九回,写湘云晨妆时,两腮作
,原来是又犯了杏癍癣,就问宝钗要蔷薇硝来擦,宝钗说前儿剩下的都给了宝琴了,又说黛玉配了许多,让丫头莺儿去取。可见她们这些女美,天天耳鬓厮磨,一个人脸上长了癣,就会传染开去,大观园的女美们,脸上有时也会长癣。曹雪芹开卷就说“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他“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我认为,他这就是写实,这些人物
就是都有生活原型,他当然加进了艺术虚构成分,比如对二玉,还给他们设计出了天界份身,构思出一段灌溉和还泪的神话故事。但是,他的艺术功力,还是主要体现在鲁迅先生所概括的那八个字上,那就是:正因写实,转成新鲜。大家想想,历来书里写女美,可有像他这样写到腮上杏癍癣的?虽然他写了女美们的这个小缺陷,读者不仅不会因此失望,反而更相信这是些有血有
的,实真的存在。
关于史湘云,大家都很熟悉的那些情节,我不细说了,比如她的醉眠芍药,跟黛玉葬花、宝钗扑蝶一样,是书里最优美的场面,成为后世无数画家画了又画,赏画人赏了又赏,永觉新鲜动人的可以说是永恒的绘画题材。我的讲座第一讲里就讲到,清朝时候人们就把她醉眠的憨态画出来欣赏,连骡车窗子上都画的是她。如果一群红
朋友聚在一起,要求每人各举一例,来说明湘云的可爱,那么大家所举出的例子,可能完全不重复,不必一定去说她醉眠芍药。比如,就会有人举出她亲自在铁丝蒙子上烧烤鹿
,当黛玉讥讽她的时候,她还说了句十分有名的话,记得吧?她说,是真名士自风
!那么,也就会有人举出另一个例子,就是荣国府里养的那些唱戏的姑娘,后来被遣散,有的不愿走,就分给各人当丫头。分到湘云名下的,是唱大花面的葵官,她把葵官装扮成男子模样,因为葵官姓韦,她就给她取了个别名,叫韦大英,什么含义?就是,惟大英雄能本
!这两个情节并不连接,但是,你想想,是真名士自风
,惟大英雄能本
,是不是一副很好的对联啊?如果加一个横批,你说加什么?我说加“霁月光风”估计你能同意,这四个字是从第五回关于她的那支《乐中悲》里挑出来的,很显然,这副对联,把史湘云这个人物的基本性格和思想境界勾勒出来了。她跟黛、钗很不一样,黛悲观尖刻,钗自敛平和,她呢,倜傥潇洒,有男子气概。书里也写到了,她常女扮男装:第三十一回,说她有次穿上宝玉的衣服,贾母望过去,以为就是宝玉,直招呼,说快过来,仔细那上头挂的灯穗子招下灰来
了眼,她只是笑,不过去。史湘云的生活原型,跟贾母的生活原型相连属,是最容易确定的,她就是曹雪芹祖母家——李家——李鼐、李鼎的一个去世得较早的兄弟的女儿,也就是他的一个李姓远房表妹。我认为,书里写的关于湘云的那些情节,包括细节,基本上都是有原型事件、原型细节的,甚至像贾母跟她说的那个话,说别让灯穗子上的灰掉下来
了眼,都是生活里实际出现过的,如果完全虚构,很难写出这一笔,很难想像到贵族府第里挂的灯,那灯穗子上也难免有积存的灰尘。
按说,湘云是一个透明度很高的人物,有回大家一起看戏,唱戏的戏子装扮出来,凤姐说像一个人,像谁?其他人都觉得像,都不说,她却毫不犹豫地说出来,像黛玉,宝玉就给她使了个眼色,后来惹得黛玉跟宝玉怄气,她也很不高兴,宝玉就跟她解释,甚至赌咒发誓——宝玉的赌咒总是奇奇怪怪——这次是说如果没安好心,立刻就化成灰,让万人践踏。湘云绝对快人快语,她听了就说:“大正月里,少信口胡说这些没要紧的恶誓、散话、歪话,说给那些小
儿,行动爱恼的人,会辖治你的人听去!”小
儿、行动爱恼、会辖治宝玉,这些对黛玉的评语多么准确呀,她就那么淋漓尽致地一口气说了出来,这是多么憨直
朗的性格!
我所接触的红
朋友里,固然有最喜黛玉或最喜宝钗的,但厌烦黛玉,对宝钗头摇的也不少,不过一提到湘云,几乎没有不喜欢的。关于湘云,其实谜团并不少,先讨论两个比较好解答的问题吧。
一个问题是,曹雪芹为什么要写湘云也跟宝钗一样,劝宝玉读书上进,走仕途经济的所谓正路?甚至于为此,差点被宝玉轰到屋子外头去。一位红
朋友就跟我说,读到那里,他觉得很遗憾,为湘云遗憾,那不就等于说,湘云再美丽,再聪慧,也入了国贼禄鬼一
了吗?比起黛玉,那就简直是一个先进一个落后,甚至不仅是落后,简直是愚昧谬误了。很显然,这位红
朋友,思维定势,被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某种流行观点束缚住,弄得僵化了。我在关于宝玉的那几讲里,表明了我的看法,就是曹雪芹写那些情节,写宝玉那些言论,那些
行为,是认真的,他确实在肯定宝玉和黛玉的那种超越当时主
价值观的,带有叛逆
和进步
的思想情绪。但是,把书里的人物简单地按反封建和顺封建或者叫拥封建来分成对立的阵营,加以褒贬,那绝不是曹雪芹希望于我们的,因为那绝不是他的初衷。他笔下的宝钗,我上一讲已经说到了,实际是那段历史、那种社会环境下的一个悲惨的人质。为了生存,为了不被现实抛弃、碾碎,她拼命压抑自己的合理
望,包括情
,试图用内收外敛的办法来达到适者生存。但是,到头来,她也还是逃不
被无情碾碎的悲惨命运,这哪里是一个所谓的顺封建、拥封建的反面形象?这是又一种美丽被黑暗
噬的悲剧,是一个值得我们深为惋惜的、很珍贵的生命。但是湘云说那样的话,跟宝钗还不同。宝钗是经过深思
虑的,宝钗具有某种深刻
,是看透了,但是不去忤逆,还存在幻想,还希望哪怕是像柳絮那样的轻薄无
的东西,也终于还是能“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湘云却是一派天真烂漫,她在仕途经济这类问题上,跟她不认识当票一样,她不懂,没有什么定型的思想意识,她不过是跟着宝钗学舌罢了。虽然话赶话的情况下,遭到宝玉抢白,那段情节确实是表现并肯定二玉的进步
,但并不等于是在表现与批判湘云的落后
甚至反动
,我认为曹雪芹他是在写湘云的性格,她就那么没心没肺,口无遮拦。当然,她也是历史的人质,她虽然说过“双悬
月照乾坤”的牙牌令词,其实那只是作者借她的口暗示书里故事的具体背景,并不是写她有政治意识,她是并不知道悬在他们头顶上的
月之争,将会怎么彻底影响他们的命运的。作者通过第五回,通过秦可卿临终遗言,甚至通过小红那样的角色说出“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让读者意会到,金陵十二钗,她们这些美丽的青春女
,头上随时可能坠下利剑,但是她们自己大都浑然不觉,她们
诗填词,赏菊食蟹,簪花斗草,
声笑语,这是多么让人心碎的似水流年,如花美眷…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前八十回里,如果说二玉和二宝已经构成了一种三角恋爱的关系,那么,湘云跟宝玉是怎样一种关系?湘云是否爱宝玉?宝玉是否爱湘云?我可以很明快地告诉你我的看法,要说女男间的情爱,他们之间就是没有。要说闺友闺情,互相欣赏,在一起经常是非常地快乐,有时候闹点小矛盾,甚至发生点不算太小的擦摩冲撞,那就仿佛干净的池塘里,水上添了些浮萍,不但不破相,倒更显得多姿多彩,更有韵味。到头来,他们闹过别扭,还是和好如初,从这个角度来说,她们之间有兄妹之爱,而且爱得很深。
其实,在第五回《乐中悲》里,已经点出了这一点:“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我觉得,在前八十回里,湘云的这个品格展现得非常充分,她那时还不懂得女男间的情爱,她没有从严格的女男情爱角度上爱宝玉,也没有去爱别的任何男
。她鹤势螂形,与其说她爱女扮男装,不如说她爱中
造型。
湘云是贾母娘家的血
,贾母像疼黛玉那样疼她,那么,怎么不见贾母将她与宝玉婚配的迹象呢?难道你看出来了吗?我是真看不出来。湘云虽然父母双亡,但是她有两位封侯的叔父,两位婶子就算对她比较苛刻,但他们对她的抚养,以及安排她的出嫁,从封建宗法伦理上说,责无旁贷,也是容不得别人
手的,即使是她的祖姑,毕竟还不是亲祖母,也不便于干预。当然,贾母如果真有那个想法,也可以找人去说媒求亲,把她要来嫁给宝玉,但贾母确实觉得宝玉还小点,还不必马上娶亲,何况贾母眼前又有黛玉,黛玉从血缘上比湘云更亲,她已判定二玉“不是冤家不聚头”在这种情况下,湘云的叔婶可不觉得湘云还小,他们的想法必定是,早一天把她嫁出去,早一天卸下担子。因此,在书里我们就看到这样的描写:第三十一回,她又来到荣国府,大家笑她话多,王夫人就说:“只怕如今好了,前
有人来相看,眼见有婆家了…”到第三十二回,又通过袭人说:“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湘云红了脸,吃茶不答,她没否认,可见是真的订了婚了。接下去,袭人还说了一段话,大意是十年前,她俩在贾母房里西暖阁住着,晚上一起说过悄悄话,那时候湘云并不害臊,但现在却害臊了。十年前,那湘云应该还是很小的一个懵懂小女孩,她说过什么呢?周汝昌先生认为,她说过想嫁给宝哥哥的话,我觉得这不失为一种很犀利的具有穿透力的思路,但是证实起来,就比较困难。我觉得,不必坐得那么实,但她应该是跟袭人说过,想当新娘子——小孩子过家家,女孩子想当新娘子,拿块红布做盖头学着玩,是完全可能的,我小时候,就曾和一群小男孩小女孩玩过装新郎新娘的游戏。总之,从书里这些描写看,湘云是订了婆家确定了丈夫的一位姑娘了,尽管她自己似乎还不是很清醒,也不去考虑以后如何,只管叽叽呱呱,笑一阵,说一阵,继续过天真烂漫的优游生活。
但是,既然订了人家,就得嫁到那家去。那么,湘云究竟嫁出去没有呢?嫁给了谁呢?回答这个问题,就不那么容易了。特别是,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后半句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是什么意思?读者都知道,湘云一直戴着个比较小的金麒麟,那应该是一只雌麒麟;而宝玉呢,从清虚观张道士那里,得到了一只比较大的、文彩辉煌的金麒麟,应该算是一只雄的,他一直留着要给湘云,却不想粗心丢掉了,而偏巧又被湘云的丫头翠缕捡到。到第三十二回,接着写这件事,湘云就笑宝玉,说幸而是这个,明儿倘或把印也丢了,难道也就
罢了不成?宝玉笑道,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不要一看见这样的对话,就给两个人贴意识形态的标签,看重官印的是封建正统意识,宁丢官印不能丢麒麟的是反封建。这里双方都不过是打比喻,无非说明,宝玉非常重视这只大些的金麒麟,但湘云还给他,他也就伸手拿了,并没送给湘云,让她凑成一对来佩戴或收藏。那么,怎么会“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呢?因为这两只一大一小的金麒麟,就埋伏下一对白头发的“双星”“双星”过去一般都是指牛郎星和织女星,也常用来代指一对恋人、一对夫妇,那么,这里的“双星”难道就是指宝玉和湘云么?但是,一条脂砚斋批语把问题搞得更加复杂,就在第三十一回最后,这条批语说:后数十回,若兰在
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线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那么,这“白首双星”中的一星,也可能是若兰,也就是第十三回,参与秦可卿丧事活动的那个卫若兰。我在讲妙玉的时候讲了,虽然这个名字在前八十回正文里只出现那么一次“冯紫英、陈也俊、卫若兰等诸王孙公子”就那么一句话,但是,他却是一个后数十回里有重头戏的角色。湘云是嫁给他了吗?他们白头偕老了吗?前面我已提到过,在第二十六回,还有一条批语说:“惜卫若兰
圃文字
失无稿,叹叹!”使有关卫若兰和金麒麟的这个伏笔,更增加了神秘色彩。
再仔细看,第三十一回前头,还有一条批语说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
法也。所谓间
法,是中国画的一种技法,颜色里,比如红色,从
谱上看,正红以外,其左右还有许多与其逐步接近和逐步离开的中间过渡
,比如微红、淡红、浅红、
红、粉红、桃红、杏红、洋红、银红、金红、深红、朱红、赤红、火红、紫红、赭红、暗红、黑红等等,先用了一种红做底
,再在上面使用一种跟它有差别的红,这种做画方法就叫使用了间
法。曹雪芹已经设计了一个金玉姻缘,就是二宝一个有通灵宝玉一个有金锁,王夫人、薛姨妈她们一直在造舆论,说有神奇的和尚说了,戴金锁的就是注定要嫁给有玉的,这本来已经给黛玉造成了难以治愈的心病,二玉之间也闹出了许多的纠纷。那么他又再设计出了第二种金玉姻缘,就是戴金麒麟的女子和有玉的公子的姻缘,这就使得情节发展更加地花团锦簇、
离扑朔,这是一般的俗手绝不敢尝试的。书里就写到黛玉在双金的刺
下,大闹特闹,也写了宝玉的赌咒发誓,他哪个金玉姻缘也不认,固守木石前盟,笃信木石姻缘。但是到了八十回后,黛玉死去之后,是不是宝玉自己也没有想到,他虽然拒绝了金锁,最后却意外地跟金麒麟邂逅,成就了一段好姻缘,并且白头到老,双星永伴呢?
你看,这谜团越滚越大,简直已经是个
麻团了。究竟曹雪芹他卖的什么关子,埋的什么伏笔,打造的什么闷葫芦?从过去到现在,红学界聚讼纷纭,莫衷一是。
有红
朋友会说了,急什么,第五回不是有关于湘云的册页诗画和曲子嘛,看看那里头说了些什么,湘云八十回后的结局不就清楚了吗?好,我们就一起来看。金陵十二钗正册,湘云排第五位,涉及她的那一页,画的是几缕飞云,一湾逝水,画面可不喜幸,是悲凉的气氛。那云那水固然是暗示着她的姓名,但云飞水逝,说明她最后是靠山山崩,傍水水枯,结局应该也是非常不幸的。关于她的判词,第一句“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不必解释了,第二句“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应该还是表明湘云的性格命运,夕阳
敛,景况不妙,但是她还沉得住气,面对暗淡的前景,她不是紧闭双眼,而是睁大眼睛,虽然水逝云飞,却仍固执地寻求生存的空间与生存的可能。从这个册页里,我们可以知道湘云后来能够坚强地面对不幸,可是,却并没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一丝影子。
那么再来看关于她的曲。那支《枉凝眉》,我认为是合
她和妙玉,这属于一家之言,且不论,但是,《乐中悲》公认是写她的,在这一点上各方都不会有争议,那么,我们现在就只推敲这支曲。首先要注意,曲名不是《悲中乐》,而是《乐中悲》,就是说,在最后,湘云能够得到快乐,但是在快乐当中也有深深的悲伤。依然把落点定在悲字上,告诉读者,到头来还是悲剧。曹雪芹把《红楼梦》整个儿设计成一个大悲剧,他打破了在他之前的那个文学传统,那种套路窠臼,原来那些作品的写法,不管前面和中间多么悲苦,甚至一直悲苦
到结尾之前,但是最后总还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苦尽甘来,破涕为笑,大团圆,大开心,到头来还是喜剧的结局。曹雪芹写《红楼梦》,真是了不起,他在我们民族的文学发展历程上,第一次自觉地、成功地构思出、结撰出一个彻底的大悲剧,在这个总体设计的框架里,他不可能将湘云排除在外。
《乐中悲》的头一句:“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这句不用讨论。它的第二句:“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则需略加探讨。前面已经引过,说过我的看法。“霁月”就是雨雪后转晴,雾气消散所
出的特别清朗明亮的月亮。这句里的“英豪”有的古本作“英雄”有红学家认为是曹雪芹原笔,我也不细说了。接下去,大问题就来了“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这句明白地告诉我们,她跟一位才貌仙郎结合了,而且打算白头偕老,这样的幸福婚姻,等于给她的命运来了一次平衡,把她幼年时因为父母早亡所造成的那些坎坷,都给“准折”了,也就是抵消了。那么,才貌仙郎究竟是谁呢?
周汝昌先生提出一种看法,认为才貌仙郎说的就是宝玉,宝玉才貌双全,自不消说,他是天界的神瑛侍者下凡,称他仙郎也很恰当。他们在八十回后遇合,结为夫
,誓言要博得个地久天长,以抵消湘云幼年的那些坎坷痛苦,所以曲子里这样写,这也很切合第三十一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暗示。但是,这支曲到这里并没有结束,下面还有“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又何必枉悲伤!”如果才貌仙郎说的是宝玉,那么,从这句看,终久还是人去屋空,也就是说,最后的结局依然不可能有什么偕老的“白首双星”曲子里还说,这既然是命中注定,也就只能是默默地接受,不必枉自悲伤,这也切合了曲子的名称,就是虽然有一段快乐美满的姻缘,但是到头来还是并不能久长,还是一个悲剧的结局。
你看,湘云的结局究竟是怎么回事,仔细一讨论,难度竟如此之大。
许多红
朋友都知道,红学界里,最早是周汝昌先生考证出,史湘云的原型不仅是曹雪芹的一位李姓表妹,而且,就是跟他合作的脂砚斋。关于脂砚斋,红学界也是争论很大的。你仔细读现在古本里的那些批语,有的有署名,有的没署名,署名也有好几个,有的只出现一两次,比如松斋、梅溪、立松轩,可以不必深究,但是,署得多的除脂砚斋外,还有畸笏叟,这个署名比脂砚斋更怪。那么,脂砚斋与畸笏叟,究竟是一人而前后署了两个名,还是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人?看那些批语,肯定是女子口气和很像女子口气的比例很大,但是也有少数批语,不大像女子的口气或者是那个时代女子不会有那种说法的。所以,你得知道,红学这个领域里,几乎在每一个问题上,不仅是大问题,就是小问题,也总是有争论,至今没有形成某论一出众人皆服的局面。这也许恰恰是《红楼梦》能形成一门红学,能让我们大家在这一公众共享的学术空间里撒
打滚,获得快乐的独特之处吧。好,关于湘云的原型就是脂砚斋的根据,大家可以去看周先生的书,我不在这里细介绍他的有关论证,我要说的是,我是认同周老的这一重要观点的。
虽然我总体上认同周老的观点,但是,在对八十回后史湘云命运结局的推测上,我跟周老的看法有重大的不同。
我认为,《乐中悲》曲里所说的才貌仙郎,不是宝玉,而是卫若兰。脂砚斋批语,不管是署脂砚斋还是畸笏叟,既然就是湘云的原型,那么,她对涉及到金麒麟的那些批语,就一定可信,她会
批吗?她明确告诉我们,宝玉所得到的那只金麒麟,一度到了卫若兰手中,可见金麒麟是一个中介,使湘云和卫若兰一度发生了关系。再看书里,早在第三十一回,就说湘云订了婚,一直到八十回结束,也没说取消了这个婚约,可见,到八十回后,她一定是出嫁了,应该就是嫁给了卫若兰。卫若兰是一位王孙公子,跟湘云应该是门当户对,而且,从曹雪芹给这个角色取的名字——我们都知道《红楼梦》里角色的名字,往往是一眼能看出妍媸贤愚的,卜世人、詹光、单聘仁等一看就是坏名字,卫若兰一看就是好名字,说他气味如兰草般清雅,可见是一位很不错的丈夫,说湘云嫁给他,是厮配得才貌仙郎,也无不可。像妙玉,曹雪芹并没有给她设定一个仙界的份身,但赞她“才华
比仙”那么卫若兰之所以被曹雪芹那么肯定,可能还不仅是才貌特好,他在八十回后
圃一段情节里有重头戏,而且佩戴着那只大金麒麟,可能是他和湘云结婚时,宝玉送给他的。八十回后的
圃情节,不会是像第七十五回里所写的,贾珍搞的那种以练习
箭为幌子所组织的享乐活动,而很可能是“月派”人物以练习骑
而采取的一次政治行动。我这样猜测不能说毫无道理,我在前面讲座里很多次讲到冯紫英,那是个“月派”政治人物吧,那么,在第十三回,卫若兰的名字就跟冯紫英排列在一起,那不会是偶然的。本来,湘云嫁给卫若兰,算是对以往因为父母双亡而形成的早年坎坷有了个补偿,可是,卫若兰所参与的“月派”谋反行动失败了,湘云就不是一般的寡妇了,她作为罪家的一个犯妇,恐怕所经历的那些事情,就超出我们的想像力了。为什么有关卫若兰
圃的文字会“
失无稿”?如果仅仅是些闺友闺情的内容,也许那些文稿就还不至于“
失”吧?乾隆一个堂兄弟叫弘,他知道《红楼梦》,也能得到抄本,但是他就是不敢看。他的一个侄子,就是康熙的十四阿哥——在二阿哥被废后一度最有希望成为康熙的继承人——他的孙子,叫永忠,永忠看了《红楼梦》而且写了三首诗,弘连那诗都读了,却还是在那诗上头写了这样的批语:“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
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卫若兰
圃一段文字,估计就是严重的“碍语”借去看的人或因为害怕,或认为将其销毁是保护了曹雪芹,甚至是别有险恶用心,就说是“
失”了,到今天,我们就再也看不到,弄得在这里讨论,史湘云后来究竟怎么了?我就猜测,卫若兰出了事死了,临死前,总算把那只大金麒麟留给了湘云,让她设法找到宝玉。
那么“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伏的是谁呢?我的推理是,确实应在了宝、湘二人身上。湘云在卫若兰死后,历经磨难,后来大概是在瓜州渡口,通过妙玉,得以跟宝玉遇合。那时候湘云应该是别的什么都没有了,但还珍藏着那一对金麒麟,宝玉见了,一定百感
集。
这样解释,虽然算得融会贯通,但是,仍然有一个问题存在,必须再做努力,加以解破,那就是如果宝、湘遇合后就白头偕老,那么,也是脂砚斋批语里说的,宝玉最后是悬崖撒
手,意思就是大彻大悟,都还不是一般地出家当和尚,应该是彻底地了结了尘缘,回到天界,回到西方灵河岸的三生石附近,回到赤瑕宫里,继续当神仙,当神瑛侍者去了,那么,湘云不就被他撇下了吗?又怎么谈得到是白头偕老呢?
历来的研究者,专业的也好,业余的也罢,不管是怎样的一个思路,到头来都会遇到这个最难啃的难题,特别是如果认为湘云的原型就是脂砚斋,而脂砚斋不仅做编辑和批注的工作,甚至还参与创作出点子,让曹雪芹删什么、补什么,有时候,干脆自己执笔。像前面提到的,她就可能执笔写了凤姐点戏的那段情节,我们现在看到的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就可能是她补全的,因此,她怎么会让自己的批语跟三十一回的回目去发生冲突呢?她不可能去做前后自相矛盾的事。那么,不矛盾,前后一致,顺理成章,宝、湘苦难中会合以后,又该是怎么个情况呢?怎么既“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又保持一个大悲剧的结局呢?如果宝、湘后来就那么一直生活在一起,白头偕老,虽然贫穷,不也很幸福吗?又怎么会是个大悲剧呢?那不是跟西洋古典童话,比如《格林童话》的那些公式化的结尾雷同了吗?不管故事里的王子公主、靓男俏女遭遇到什么磨难,故事最后,他们总是结合到一起,于是,故事就以那样的一句话结束:“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认为,曹雪芹是不会那么写的,他就是要写一个属于全人类的,充满哲理意味的彻底的悲剧,他把最有价值的事物,最美丽的一群女
,她们如何被命运撕碎,惊心动魄地写出来,给我们看,令我们惊悚,让我们感悟,让我们产生大悲悯,在祭奠了这些牺牲品以后,立下誓愿,要更尊重生命的花朵,要让大地上出现更合理的生活,要努力让诗意融会进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生命,每一种事物…
因此,认为《红楼梦》最后,宝、湘是一个近乎喜剧的白头偕老的结局,显然不符合全书的宗旨,也不符合他艺术上的总设计、总构思。
为了解破“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有的研究者就绞尽脑汁,去另辟蹊径,比如,说白首双星是张道士与贾母,张道士是荣国公的替身,两个人在清虚观见面时,都已白发苍苍,而在这回里,出现了金麒麟,所以说是因为麒麟,写到了这么两个白发老人;而对“双星”的解释,则是说参星与商星,永不能靠近结合。那么,这段情节里,就埋伏着一段他们的“前传”:他们曾暗中相爱,有情人未成眷属,贾母嫁给了贾代善,张公子就愤而出家进了道观,成为张道士,之所以说是荣国公贾代善的替身,也是那么一种暗示。正因为贾母年轻时候也曾浪漫过,所以,当贾琏因为跟鲍二家的偷情,引发出凤姐泼醋大闹的风波以后,她才会对贾琏和大家说:“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你听了这样的解释,怎么个感想?我对做出这样解释的人抱尊重的态度,只是不信服,因为,贾母跟张道士见面,是在第二十九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是三十一回的,对不上榫,而且,书里明写湘云有一个小点的金麒麟,宝玉得到过一个大点的金麒麟,解释这个回目,绕开宝、湘二人是不行的。
我在前面的讲座里提到过,我认为宝、湘后来应该是在苦难中,因妙玉牺牲自己,成全他们,而遇合,就相濡以沫,共渡残年。现在我把思路又捋了一遍,要补充一点,就是,虽然曹雪芹写书时,湘云的原型还在,但在书里,这两个艺术形象终究也还是没能就那么生活到永远,说他们白头是指他们在苦难中,未老先衰,白了少年头。由于来自难以抗拒的追索害迫,湘云很可能彻底地云散水枯,她也成了“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里的一位红妆。宝玉看破一切后,悬崖撒手,自己回到天界灵河岸,跟他一起落草的通灵宝玉,就回到了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还原为一块大巨的石头,因为已经见证了人间的悲
离合、生死歌哭,上面就出现了一部《石头记》。在第五回里,《红楼梦》十四支曲的引子里,仙女们唱的最后一句是:“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怀金悼玉,怀的不仅是宝钗那个金,更是湘云那个金,悼的不仅是黛玉,也是妙玉,而且,其实也是怀念和悼念所有薄命的美丽青春女
。
说到这里,我已经把金陵十二钗正册里的六钗进行了一番探究,不知道听众、读者诸君还有没有兴致?在我,可谓兴致方酣,下一讲我将跟大家一起讨论
、探、惜三
的命运结局,特别是探
远嫁,她究竟嫁给了谁呢?对于她来说,远嫁究竟是福还是祸呢?她后来还有家可回吗?还回得来吗?下一讲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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