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
第一话:真相
这是我第一次坐上周森的藏蓝色宾利欧陆,
油
的真皮座椅异常厚重,但车内余下的空间却依旧富足。我不
对比我那粉
的丰田雅力士,针织面座椅上铺着麻质的凉席,一个人开还觉得小巧玲珑,可但凡孔浩往我的身边一
,车内顿时空气稀薄。
孔浩是我毕心慧的男朋友,身高一百八十,体重一百七十,虎背熊
梳平头,浓眉大眼国字脸,没有车,也不会开车,爱好乘坐地铁。他说:“在北京,任何注重效率的人,都会选择地铁。”
至于这从头到脚似乎都与地铁格格不入的周森,则是我最要好女朋友马喜喜的男朋友,或者,说得更确切些,是她的男朋友之一。
周森今天穿了一件纯白色的polo衫,左侧
前的那一小行代表着品牌的字母,也代表了它的售价是民人币四位数。我又不
对比孔浩,孔浩虽然没有车,但却有两套房,一套九十平米,另一套一百一十,而且均位于三环以里。虽然他目前尚需月月缴款贷,但那绝不妨碍他跻身于“有钱人”的行列,不过孔浩的钱,绝对要花在刀刃儿上,他的衬衫,除了三件参加外事活动的,其余均在两百元以下。
孔浩之所以会参加外事活动,是因为他是一名外
高翻,缅甸语的。他的工作时间一半是朝九晚五,一半则是陪同中缅领导人往返两国之间。
“马喜喜以为你还在广州,”我微微侧过头,看着开车的周森“你是根本就没去,还是回来了?”
“回来了。”周森看着前方,言简意赅。
“为什么不告诉马喜喜?”
“那你可不可以先告诉我,喜喜的男朋友叫什么?”见我呆若木
,周森笑了“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认为我是喜喜的男朋友,那她的另一个男朋友叫什么?相信我,我只是单纯地问他的名字,免得我们以后说到他,还得说‘喜喜的另一个男朋友’,这代号太长了。”
第二话:另一个真相
然后,我看见了孔浩,也看见了李真——那位越南语的高翻。他们肩并肩步入这间泰国菜馆,不是
光四
引人注目,但却是风度翩翩神采奕奕。孔浩两眼坦
,今天的衬衫格外平整,精神更格外抖擞。至于那李真,今天穿了一套青色的套装,相较于我印象中的那套灰色的,平添了几分雅致。菜馆的走廊呈狭窄的一条,我目睹着孔浩让李真先行,一只手掌呵护上她的背。
“你有听说,今天有缅甸领导人和越南领导人进行会晤吗?在中国,在一家泰国餐厅。”我问周森,越说,自己越觉得荒唐。
周森随着我的目光望向孔浩和李真,只两秒,他就调回目光,
代侍应生:“酸辣生虾,辣炒牛
,柠檬鱼,冬
功汤,芒果冰山。”周森从我手中拿下菜单,
还给侍应生:“可以了。”
“你的男朋友,是缅甸语翻译。”周森的话,像问句,更像陈述句。
“又是听马喜喜说的。”
“他?”周森再次把目光
向孔浩。
“是,”我从皮包中翻出机手,调出孔浩的信短“你看,他说他晚上有场活动,结束后再联络我。我和他交往五年了,我知道,他所说的活动,是指外事活动。”
“毕心慧,就算不是外事活动,也有可能是公事。”
“周森,你叫我自欺欺人?你看,他们像是在谈公事吗?”
“我们要不要换个地方?”
“周森,你叫我做缩头乌
?”
第三话:对视
“你嫉妒啊?”马喜喜仰倒在沙发里,将两只似羊脂白玉的脚跷上我的茶几。
“今天晚上我就让孔浩伺候我一盘西瓜,光切块儿可不行,关键还得切成心形,而且大小要统一,弧度要圆润。最后,我让他端着那盘西瓜照张照片,留作证据,明天我拿给你瞧瞧,看谁嫉妒谁。”
“哈哈,”马喜喜笑得口腔内部构造毕
无遗“孔浩?心形的西瓜?哈哈哈。”
在马喜喜眼里,孔浩与浪漫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种事物。
我站起身,小心翼翼地将马喜喜的双脚搬下我的茶几,一抬眼,正好从窗口看见一辆藏蓝色的宾利欧陆驶来:“喂,你的周老板来了。”宾利在我和马喜喜的生活圈子里实属罕见,所以马喜喜在首次跟我提及周森时,就提到了:他开一辆藏蓝色宾利。
“唉,求你了,别叫他周老板,”马喜喜嘴上虽不紧不慢,手上补妆的动作却是令人眼花缭
“请亲切地叫他周森。等会儿你就知道了,有钱和平易近人并不矛盾。”
“我犯得着跟他亲切吗?我是王墨阵营的。”我开始着手收拾瓜皮。王墨是马喜喜的男朋友,不过眼下,应该说,他是马喜喜的男朋友之一了。至于这之二的周森,我是只闻其名,尚未见其人。
“切,毕心慧,你我姐妹八年了,你应该是我马喜喜阵营的。”
“那我岂不是助纣为
?”
等马喜喜把嘴涂成了血盆大口,周老板也按响了我的门铃。我留在了厨房的水池前,马喜喜则像主人似的去开门。在关掉水龙头的那一瞬间,我正好听见马喜喜亲吻周森的声音:夸张的“啵”的一声。我擦干了手,慢腾腾地挪出厨房,又正好看见马喜喜的葱葱玉指抹去印在周森脸上的口红。马喜喜的介绍就五个字:“周森,毕心慧。”
“周老板,要不要来块儿西瓜?”我在马喜喜的挤眉弄眼下,勉强亲切。周森与孔浩差不多身高,不过比孔浩瘦削许多。至于他的眉眼,我看都没看,以此证明我对王墨的“忠诚”
第四话:恋人们
周森的确是个生意人,不过在我以为,他所做的生意并不如他的藏蓝色宾利欧陆以及他各
的范思哲衬衫那么璀璨。他是做
巾生意的,我曾问马喜喜:“
巾厂的厂长?”马喜喜一脸铁青:“什么厂长?他是个董事长。”
我站在窗边,目送周森和马喜喜钻上了车。上车前,马喜喜抬头向我张望,我拉开窗子,朝她挥手。
藏蓝色宾利悠然地驶出了我的视线,途中,有一对少男少女对其行了注目礼。车上的马喜喜一定是
出了那副下巴微抬,
角微扬的小人得志的嘴脸,我完全可以肯定。周森的车窗上,贴的是极浅的,聊胜于无的车膜,马喜喜曾口沫横飞地给我分析:“好车都是贴浅颜色的膜儿,好让别人能瞻仰你的脸。”
反之,马喜喜说我给我那辆二手的丰田雅力士贴了黢黑的膜儿,是极其明智的选择。因为不开好车,就不必
脸。而马喜喜如此“鄙视”的那辆车,是我在大学毕业后买的,手动档,二手八成新,五万块,花掉了我全部的日常积蓄及大学期间的实习所得,甚至还包含义务捐血的补助,统称“血汗钱”另外,还向马喜喜借了一万五。而我买车的原因很简单:工作地虽不远,但很偏,倒车需倒三趟。可惜目前,这个原因已经不成立了。那份工作,已经在我的简历上划下了截止
期。
马喜喜和周森是在三个月前的一届
用品展销会上认识的。周森展销的自然是
巾,而巧的是,马喜喜的雇主的商品,也是
巾。
如果替马喜喜美言的话,可以说,她是个模特,可不幸的是,那天她的工作就是反复将她那一头及
的卷发泡
,然后向人展示“快速干发帽”的神奇功效。马喜喜有一头得天独厚的亮泽的卷发,她做梦都能梦见自己成为洗发水广告的模特,穿着一袭丝绸在泉边
秋千,头发随风飘扬,美不胜收。然而现实就是现实,她第一份有关头发的工作,就是有关那神奇的干发帽。
而马喜喜之前其余所有有关模特的工作,主角均是她的双脚。马喜喜从十七岁开始,就是个脚模。她拍摄过上百支二三
鞋子的广告,她十趾匀称,趾甲圆润,脚踝不见一丝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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