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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话:

 我走上前去,坐在躺椅旁的马扎上:“择席。”

 周森递了把扇子给我:“这里的蚊子可比北京厉害百倍,我皮糙厚不怕叮,你不一样。”

 我学周森,盘腿而坐,在矮小的马扎上像表演杂技一样把持住平衡,用扇子驱蚊。

 “毕心慧,你之前的话,不至于这么快就失效吧?”

 “你该不会是指我对你‘表白’的话吧?”

 “正是。”周森的话紧紧接着我的。

 “周森,”这里的月光比北京皎洁百倍,将我的声音渲染得神圣“你说过你喜欢我,可你究竟喜欢我什么?”

 “自然。”周森对答案仿佛倒背如“毕心慧,我喜欢你的自然。你不矫造作,你的纯真和认真都吸引着我,第一次和你去钓鱼,你不在乎被晒黑,被淋,你不愿坐我的车,却愿伸手去摸腥臭的鱼和鱼饵,还有,你在乎喜喜的感受,在乎也许我对你的喜欢会伤害到她,即使你明知道她已经先伤害了我,你在乎你的孔浩,为了他那该死的轻视你而迁就他,甚至有时还会因此而自轻。该死,毕心慧,这是你唯一的愚蠢之处,是我唯一不喜欢你的地方。”

 我的思维变得迟钝起来,我好像是在聆听一篇悦耳却深奥的乐章,享受却只能听得一知半解。我知道周森是在赞美我,在对我坦言他已经心甘情愿成为我的二分之一,但我却不知道,我是否有他描绘的那么好,而我的那另外二分之一,我的孔浩,是否也认为,我有那么的好。

 第四十二话:恍如隔世

 周森就在这时致电我,我当机立断挂断,并在庄盛的脑袋上扣上屎盆子:“死庄盛,没完没了了。”

 马喜喜好似有意说给我听:“搞得定王墨,就也搞得定周森,更何况,有哪个有钱男人会是对女人死较真儿的人。哼,等我过两天得空了的。”也许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总之我只好赔笑,笑得几乎出了后槽牙。

 跑过五六家中介,被告知回家等消息,明天看房后,我跟着马喜喜回了她家。“你确定你要搬出来?”这个问题马喜喜问了我不下十遍。我尚未将我那水深火热的处境一五一十告诉马喜喜,我只是说,我和孔浩之间出了一点小问题,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所以我若要给他点颜色看看,就非得先自立门户不可。“两百万的房子,你可真舍得。”马喜喜直嘬牙花子。

 孔浩在晚间新闻上了面,他西装革履地坐在领导人的身后,身形拔,一丝不苟。我从马喜喜的上往电视跟前扑,一股想拥抱孔浩的冲动前所未有的强烈,那感觉就像是要么是我,要么是他正身处悬崖的边缘,而只要我能抱住他,我们就能生死与共,不枉我五年来的全心全意和大好年华,不过可惜,孔浩的画面稍纵即逝,我扑了个空。

 我正痛哭涕,马喜喜打完了电话回了房间:“哟,怎么了怎么了?”我撒泼般把马喜喜的枕头被子往她身上扔:“孔浩打电话背着我,你打电话也背着我,小人。”

 第四十三话:落荒而逃

 庄盛请我吃中午饭,美其名曰“高层餐会”而事实上,就是两份朝鲜冷面,汤里漂着的唯一一片牛边长小于三厘米。我问庄盛:“你到底是如何让老板就范的?”

 “易如反掌。我就是说,我不打算在这儿干了。毕心慧,你得承认,如今‘合璧’的客户十有**是慕我这个金牌司仪的名而来,我要一走,‘合璧’不也就喝西北风了?”庄盛挑着一筷子面说得神乎其神。

 “好歹你也是‘合璧’栽培出来的。”

 “这是两码事。再说了,这两年我一直不接外活儿,说破大天我也不松口,这也算是对他们仁至义尽了。再再说了,‘合璧’在他们手上,也不会再有什么发展了,不如我接手,更上层楼。”

 “冷血。”我下了结论。

 孔浩回国了,我破天荒地去了机场。似乎我从来没去接过他的机,毕竟他就算是沾国家领导人的光也好,次次出行都有专车接送。孔浩乘坐的航班提前抵达,以至于他先我一步到了接机口。我朝他挥手,然后如顶着林弹雨般穿过茫茫人海去到了他的面前。孔浩抱我时,手臂更像是箍紧了我,紧得我双脚几乎离地。

 “真想你。”孔浩将这三个字演绎得含深情,感人肺腑。

 “我也想你。”我伸手勾住孔浩的脖子“不如我们私奔吧,马上就走,反正我们人也在机场了。”

 第四十四话:可怜

 我叫了庄盛和马喜喜来做苦力,到了说好的晚八时,庄盛来了,马喜喜却仍不见人影。这是庄盛首次登我的门:“毕心慧,原来你就是传说中金屋藏娇的那个娇啊,这孔某人的实力同样不容小觑啊。我说你怎么死活放不下他,要换了我,我也放不下这房子啊。”然后我首次对庄盛动了肝火,我一只手就将茶几整个掀翻:“放,这房子跟我和他孔某人的感情相比,还不如个。”

 庄盛怂了,眼神儿跟小似的:“那你干吗劈腿,干吗还搬走?”

 “就算我劈腿,也是因为他先劈了。”我一脚踹向茶几,令它整个扣在了地面上。

 庄盛反过来将我当作小,一下一下摸我的头:“可怜,可怜啊。”

 马喜喜到了,且还是挽着王墨一并到了。王墨语重心长:“毕心慧,何必把事情闹这么大?有什么误会把话说开了不就行了?犯不着搬家。”马喜喜帮腔:“是啊是啊,王墨说得有理。”

 我瞪了一眼马喜喜:“帮我找房子时你可不是这么说的。我记得你说寄人篱下,低人一等。”

 王墨和马喜喜把“误会”说开了,马喜喜这么一个前怕刀后怕火且更怕花冤枉钱的人,花了银子换回了一身油烟味,这等举动不仅换回了王墨的信任,捎带着还赢得了他的感动。王墨在品尝马喜喜的**作农家小炒时热泪盈眶,不是因为太辣,而全然是因为感动。那场面完美无瑕,可惜本质却是假的。王墨此时认为的真的,不幸却全是假的。

 庄盛对我窃窃私语:“马喜喜才是劈腿界的高手吧?”

 “她不可救药了。实话跟你说,我那套把男人当衣服的理论,实际上是她的原创。” N6z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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