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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重逢族人
 猎豹诸人再见轩辕,皆若再世为人,人人都清晰地感觉到轩辕热情依旧,而整个人的气势却全变了,但所有人还是紧紧地相拥在一起,似乎也不怕天气的炎热。

 凡三最是激动,如一个小孩子似地,但却没有人说话,所有人只是在最开始之时一声欢呼后,便似乎有默契般相互不语,八双大手紧紧地堆叠在一起,便连一旁的陶基和陶莹也为这种场面深深地震撼了。

 似乎没有任何言语可以表达此刻众人的心情,没有任何言语可以陈述这种生死战友的感情。

 凡三、燕五、花战的年龄最小,甚至思不住激动得双目含泪,事实上,每个人都是双目含泪,在经历了生与死的洗礼之后,每个人都变得坚强,而此刻大概便是坚强之中的最后一次脆弱。

 陶基确实被眼前的一切给震撼了,呆立了半晌才道:“我为众位安排了晚宴,大家便痛痛快快地醉一场。”

 “对,是该好好的醉一场,明我们便再获重生,放开手脚大干一场!”轩辕激动地道。

 众人立刻又逐渐自情绪之中回过神来,尽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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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传来发现龙歌部属的消息,而且据传这群人与鬼方高手曾过手,而后双方各有伤亡。

 轩辕便已顾不得陶基的挽留,一大早就与剑奴及叶七诸人出发,一行九人迅速追逐着龙歌部属的方向赶去。

 陶唐氏本遣高手相伴,但轩辕却拒绝了。陶莹定要随轩辕而去,却被其母劝下,而且轩辕也觉得路途艰险,不让陶莹共同赴险,何况他也不好让跂燕与陶莹相见。

 龙歌部属与鬼方高手手之地是在唐城东二十里处的一片谷地,那里有被大火灼过的痕迹,仍有些余烟升起。

 显然两方人马早已离开此地,不过,轩辕极为迅速地联络上郎氏三兄弟,这群优秀的战士见轩辕安然返回自是高兴,同时也向猎豹诸人表示

 这群人并不是不做事的,在这里的一场决斗,他们看得极为明白,也知道了龙歌的部属全向熊城方向撤离,已有人去跟踪这群人了。是以,轩辕一问,他们便立刻知道该怎么办,于是郎大领着十余名战士前往盖山氏,让柳庄诸人赶来,他们在那里与前来接应的龙族战士会合,将盖山氏迁走。而轩辕也必须出时间去范林一趟,然后才能够再赴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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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林间追寻大量的敌踪并不是一件难事,只须仔细判断那些折断的树枝,辨清对方所行的方向,便不容易失去对方的下落。

 毕竟这个洪荒的年代,无处不是森林,无处不是杂草丛生,便是被人们刀耕火种弄出的那些小面积的地方也极有限,惟一无法留下痕迹的方式便是走水路,但自唐城到熊城,水路更是不畅。因此,惟有走山道一途,所幸,这里的山岭都不高,多为坡野之地,不很险峻。

 轩辕诸人以极速前进,他们都可谓是最佳的猎人,在此山野之中追寻敌踪只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何况龙歌的部属还存在着一批伤员,无论是速度还是隐避,都大打折扣,路旁被踩断的草茎极为明显,显然这群人也与轩辕一样,以步行的方式赶路。

 急追了三十余里,轩辕才发现这群人弃用的营地,但显然只是刚弃之不久,应该才走不过一盏茶的时间。

 轩辕只想早点见到蛟梦诸人,以探知有侨族中的情况,他最想知道的自是雁菲菲和黑豆几人,至于其他的人,他并不在意,在这经历了无数次生死的一年之中,他一刻也不曾忘记那善良奔放的雁菲菲,她的善良已深深地在轩辕心中烙上了永不磨灭的痕迹,就因为这与自己有一夕之缘的‮女美‬那伟大的情激励着轩辕更坚强地活着,让轩辕在面对每一次生死之时都怀着必胜的信念,因为他仍想活着去见雁菲菲。

 在姬水河畔,轩辕知道自己有愧两个人,这两个人便是曾青梅竹马相互深爱的蛟幽,另外一人便是有虢的娇女雁菲菲,只可惜蛟幽永远地失踪了,或许是死了,所以轩辕要用自己的一切力量去爱护雁菲菲,这是为蛟幽,也是为自己。

 “大家别放箭…”突然一声清喝自杂草丛中传来,惊醒了急匆匆赶路的轩辕诸人。

 “轩辕,是轩辕!…”杂草丛中突地人影窜动,还有几棵路边的大树之上,人影如猿般疾坠而下。

 轩辕先是一惊,再是大喜,竟是姜昆和白夜诸人,另外还有一二十位有侨族的勇士及另外一群竟是来自少典的战士。

 轩辕曾与少典战士过几次手,故能记得其中几个印象极为深刻的人。

 “怎会是你们?”轩辕同时欢喜地冲了过去。

 “轩辕,你没死就好了…”白夜天喜地将大弓向背上一挂,笑得可是甜极。

 “大家还为你伤心了好久了。”另有两名曾与轩辕一起大战沚曲人的不知名战士也欢喜地围了过来。

 “轩辕,你他的这一年死到哪里去了?怎连个也不放一个…”

 “他娘的,这小子比那时候更精神了…”

 “噗”!一个年轻人走过来当便给了轩辕一拳,笑骂道:“你他娘的春风得意了,忘了我们这群兄弟了是不是?这一拳是我白极的,另外我还要代黑豆打你一拳,你忍着点…”

 剑奴和猎豹诸人在一旁见着这等场面却是半点也帮不上忙,只看这群人七嘴八舌你一拳我掌的样子,只差点没把轩辕给拆开来吃了。

 “嘿,你小子害得人家菲菲‮姐小‬为你不知道了多少眼泪,看你回去不被有虢人给煎皮拆骨才解恨…

 “菲菲怎样了?”轩辕终于找到机会,冒出一句话来,他实在是连半句嘴的机会也没有,这群兄弟便像是饿得慌的劫匪突然遇到了一个万贯的富商,场面成了一团糟。

 “小子,你真行,现在有人叫你为爹了。”不知道谁在一旁喊了一句。

 “什么?”轩辕浑身一震。

 “哈,原来你这先斩后奏的小子还不知道哇,菲菲‮姐小‬为你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可把雁虎那老头子气坏了…”

 “是呀,那模样儿像头老虎,嘿嘿,不过他还是斗不过菲菲‮姐小‬…”

 “是呀,要不是菲菲‮姐小‬以死相胁,你这儿子可就玩完了…”

 “大家静静!”白夜竟被一群人给挤到外边去了,轩辕反被这群久违的兄弟们给围得密不透风。

 白夜这一声大吼还真有效,众人顿时稍稍静了下来。

 “你们怎像是一群麻雀似的,叽叽喳喳个没完?

 你们也不一个个地说,七八糟的…“白夜说到这里顿觉周围气氛有些不对劲,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盯在他的身上,每个人都是瞪大着一双眼睛,像择人而噬的饿狼。

 “你…你们这么瞪着我干什么?”白夜一阵心虚地退了两步,吃惊地问道。

 “你说错了,我们是老鹰,不是麻雀,给我扁他…”围着轩辕的众人齐声回答道。

 “啊,不要…”白夜这才意识到不妙,正转身逃,但为时已晚,那群人已如一窝蜂般围了上来,几十双手全都直抓过来,目标却是白夜扎起的头发。

 “别弄了我的头发…”白夜一声惨哼,双手抱头蹲在地上毫无反抗之力,他的声音也全都被笑声淹没。

 众人目瞪口呆之际,这群自称老鹰的人全都散开,只见白夜的头发得像个狗窝似的,有的竟被打出一个小结来,一蓬蓬的头发衬着白夜那哭丧着的脸,周围之人不哄笑起来。

 “你们也太没同情心了吧!”白夜哭丧看脸哀怨地道,同时伸手掩住那得不能再的头发,向轩辕求救道:“轩辕,你武功好,替我报仇吧!”

 轩辕不由得伸手摸了一下自己光秃秃的头顶“嘿嘿”苦笑道:“这个嘛,我,我也是无能为力,不过,要是你想剃个我这样的发形,我可以帮忙。”

 “天哪,这是什么世道啊,那寸草不土之地也可称为发形?”白夜故意一声长泣,顿时场中又是一片声。

 猎豹诸人不由得只觉好笑,又是羡慕,这种相见,才真的是人生一大乐事,连剑奴和那群龙族战士也感叹不已,这种无拘无束的活法实为一种洒,谁能够拥有这样的一群兄弟实是一种幸运。

 姜昆和那群少典战士也在那里笑得前仰后合,这一路上与有侨族战士接触多了,他们才发现,这群人其实都非常有趣,也很好交往。往日处在敌对的位置,那也是形势所,不过此刻仇隙尽去,自可享受其共同的乐趣。

 “族长在哪里?我想见他。”轩辕待众人稍足之后,一正神色道。

 众人忙都神色一肃,道:“族长领着伤者前行,我们这群兄弟因感觉有追兵,便留下断后,却没想到是你们。”

 “走,我这就领着你去见族长,保证可把他吓一跳…”

 “废话,喜一跳才是真的!”立刻有人打断前者所言。

 “对,对,是喜一跳,嘿嘿…还不都一样,一跳就行…”

 ***************

 轩辕的到来,整个队伍都轰动了,皆因谁都知道轩辕出自有侨氏,却能以一己之力独拒曲妙和鬼三这两大高手,更在数十名沚曲高手环伺之下成功而逃,这等英雄事迹实让有侨人的脸上大增光彩。

 轩辕也便成了有侨的英雄,成了这支队伍的生力之军,他数度大难不死,这本就是一个谜。许多人都想知道有关轩辕在这一年多之中所发生的事,就像轩辕想知道家乡这一年之中所发生的事一样,但众人皆大喜则是必定的。

 轩辕身边的二十多名好手中高手几占一半,叶七诸人因在失去本后,接受改造,功力都增逾倍,其本身的武功本就不俗,如此一来,便足以跻身高手之林,当若非被木神万花大阵所困,这群人也不能够全部成擒,再加上剑奴这个顶级剑手,使得轩辕身边高手云集,这让蛟梦和虎叶诸人都感到惊喜和惊讶。

 蛟梦却知道,轩辕身边至少还有二十名使剑的高手未至,而轩辕能使如此众多的高手相依附,其本身就是一个传奇色彩极浓的故事,自然会引起外人求答案。

 轩辕却是关心雁菲菲之事,关心雁虎和有虢部及黑豆之事,因此,也是有些迫不及待地要问,但是这些年来,他已经学会了让自己如何镇定,更不会急躁。

 是以虽心情急切,但一切应付得还是井井有条,尽显他确已成的气度,同时更将自己这一年多来所发生的事情简要地述说了一遍,但关系到某些重要的环节,却是一笔带过,甚至忽略不提。因为他并不希望别人尽知他的秘密,当然,这一切都做得极为自然,根本就没有人会怀疑。

 不过,像龙族战士、君子国这等众所周知之事,他自不能相瞒,但在人数方面和龙族战士的内部情况及君子国的情况却是只字不提或少提。

 半晌过后,双方都大概了解了这一年多来彼此间所发生的事。

 原来,有虢氏并不属于有熊分支,又由于雁虎那段时间心情极度不好,是以并不愿意派族中好手相助龙歌。

 有侨也并非举族而来,只是将族中的好手调来了大半,剩下之人仍得留守族中,哑叔和黑豆便不远行,而留守族中。

 雁菲菲因怀了轩辕的孩子,以死相胁才保住其子,使得雁虎气得不再理她,与蛟龙的亲事自是休提,虽然许多人仍愿意娶雁菲菲,甚至愿意做孩子之父,但雁菲菲坚决不嫁,要为轩辕守一辈子寡。在雁虎不理她后,她便让人在姬水河畔搭建一座草棚独住,隔河守望龙潭和建起的神庙,静待孩子出生。

 由于哑叔一家子对轩辕特好,是以每天朱婶必去照顾雁菲菲,木青之青月及有侨族中的妇女们也都对雁菲菲极好,因为轩辕当在祭坛所说的一番话,与斗龙的传说,使两族人心中认为轩辕乃是姬水之神身边的灵童,因此雁菲菲所生既然是灵童之子,自是有人愿意照顾,雁菲菲的日子也不是非常难过。

 时至今,雁菲菲应该已经将孩子生下了,只是蛟梦说到这里,所有的人心情都稍稍有些沉重,轩辕更是恨不能翅飞回姬水之畔,可是他却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现实也不允许他这么做,此刻他要做的事情实在大多,这或许便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吧。

 想到“江湖”轩辕心中不由得有些苦涩,如果是在江中或者湖中,他可能还会轻松许多,但在这人世的莽莽“江湖”之中,求存却是那么艰难。

 “如果菲儿知道你仍活着,一定会非常高兴!”

 蛟梦感叹地道。

 “我想让木青兄代我返回姬水一趟。”轩辕突然道。

 “让木青替你返回姬水?”蛟龙有些生气地口反问道。

 “不错,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让他将菲菲和孩子接到一个‮全安‬的地方居住。”

 轩辕道。

 “你干嘛不回去?”蛟龙没好气地质问道。

 轩辕神色间闪过一丝莫名的伤感,道:“我会回去的,但是这时候我却不能‮身分‬,还必须将几件事情办妥!”

 “难道老婆与儿子还不如你这些事情重要吗?”

 “龙儿!”蛟梦喝叱道。

 蛟龙没有再出声,但显然他对轩辕的成见极深,或许是因为他一向与轩辕不太和睦的原因吧,当然,他可不敢与蛟梦顶嘴。

 “木青此刻伤势不轻,只怕…”

 “没事,如果轩辕要让我回去一趟,我就回去一趟吧。”木青那浑厚的声音自屋外传了进来。

 众人不由一愕,却见木青在白夜的搀扶之下踱了进来。

 “木青兄!”轩辕再见木青,激动得立刻上前相扶。

 木青的确是条硬汉,他悠然一笑,右手搭住轩辕的肩膀,颜道:“见到兄弟你能有今的成就,为兄心中极为痛快!我知道兄弟不能回去定有苦衷,因此,只要为兄伤势一好,立刻回返有侨。”

 “可是,龙歌说等木大哥到了熊城,便为你…”“唉…那名与利又算得了什么?能为自己的兄弟出力,那才是心安理得的欢喜,你可告诉王子,他的好意我心领了,若在机会,我或许会再来熊城!”

 木青打断蛟龙的话,坚决地道。

 “好汉子!”与轩辕同入客厅,静立于轩辕之后的剑奴出言赞道。

 “这位是…”木青惑然问道。

 “他便是与轩辕一起出手相阻曲妙的剑奴先生。”蛟梦客气地介绍道,他知道这个老头的剑术之高只怕还在他之上,是以,虽然剑奴是轩辕的手下,但仍很尊敬。

 “哦,木青见过先生!”木青要行礼,却被轩辕扶住。

 “你有伤在身,应好好休养,待伤势一好,我便让剑奴领一百名好手随你去将菲菲和孩子接过来。至于其他的事,以后再说。”轩辕心情也有些急切地道。

 “让他领百名好手?”木青惊讶地反问道。

 “不错,如果人手不够,我可以多给你一些。”

 轩辕想到未见面的孩子和受苦的雁菲菲,心神就显得有些了。

 轩辕此话一出,连蛟梦也为之变了,他们本来惊讶,轩辕竟能轻易调动百名好手,是以木青怀疑轩辕是否说错了,才有此一问,谁知轩辕误解其意,竟要再多调人马,一下子让人弄不清轩辕怎会有如此强的力量。

 “哈,不是太少了,而是我觉得太多了,我们此去又不是打仗,要这么多人干嘛?”木青好笑地问道。

 轩辕一愣,也有些好笑地搔了一下光光的头皮,自语道:“我也了套,不过,不管木青兄要多少人,你可以亲自逃选,我希望一路上能够保证菲菲和孩子的平安,因为你们很可能也会遭遇鬼方人马和东夷人马,更要提防其他部落的偷袭。因此,我想让你最少挑选一百名最精英的战士!”

 “圣王放心,我立刻可以从族中调派一百名精英剑手,让他们连夜赶来,明黄昏定可赶到。”剑奴自信地道。

 “不,就让他们在常山将我君子城建好好了,此时人心未稳,不易太过调迁,就让我在龙族战士之中选一批高手吧。”轩辕刹那间似乎又变回了睥睨三军的强者。

 蛟梦此刻立即想到了轩辕所领君子国的那一干高手,还有被天下人认为最神秘的战士—

 —龙族战士,这两股不知深浅的实力,实是任何人都绝不能轻视的。

 水青也听说过有关轩辕的一些传说,但是见轩辕这般似乎随意可调聚数百高手的气势也不由得心惊,要知道,便是整个有侨族,也不过那么一百多名好手,再加上一些年龄大点的,能战主力也不过三百人左右,可与轩辕一比,立即黯然失

 “天祭司到!”门外的战士喊道 n6z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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