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余波(七)
“锵锵锵锵。”一阵耀眼的剑光闪过,瞬间金属撞击声仿佛骤雨打落屋顶一般的传了出去,盗贼连忙收回攻击后退,然而身上的皮甲却多出了好几个小
,有几个小
内甚至在缓缓的
出鲜血,只这一招间盗贼竟然就受伤了。圣骑士那边也被迫收回攻击,细剑以极快的速度不停的刺在塔盾上,迫使圣骑士完全不能出手,只能躲在自己的塔盾身后双手持盾抵挡攻击,高文的攻击或者并不重,在盾后抵挡也并不吃力,然而,却一样的致命。
“哼。”高文收剑,细剑举在身前仍是一副优雅的仪态,然而高文还是不满的怒哼了一声,毕竟被偷袭了两次,还是被号称纪律第一的圣骑士偷袭,这让高文感觉特别的恼火,感觉就像是自己遇到了一个跟自己一样,看起来十分优雅,讲究礼仪的敌人,原本以为会是个惺惺相惜的战斗,然而敌人下一刻就开始当街骂娘,满嘴泼妇骂街,让人恨不得赏他两个巴掌。
“哼,接下来轮到我们的攻击了,这次我们一定要净化你这个
恶的不死生物。”圣骑士见高文狂风骤雨般的攻击以经结束了,再次正义凛然的说道,高高的举起了闪着圣光的宽刃剑对着高文,盗贼也只是稍微止个血后就一言不发的站在了圣骑士身旁。
“多说无益。”高文差点气歪了…嗯他现在没有鼻子了。总之高文觉得跟这个阴险,而且脸皮比塔盾还厚的圣骑士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于是举起了细剑作出了防守的姿态。
盗贼跟圣骑对视了一眼,圣骑士举盾向前,盗贼身形虽然高大,然而脚步却轻灵无比,圣骑士虽然身形矮小,然而举起了塔盾跟巨剑,看起来却让人有种异常高大的感觉,完全掩护住了在身后的高大盗贼,而盗贼也借着圣骑士的掩护不断的走动着寻找高文防守的死角。
高文则是借着轻巧而优雅的走位,时不时刺出一剑作为回应,虽然形势上似乎是盗贼与圣骑士二打一形成了一些优势,但是如果仔细看却能发现,高文虽然被两人压制,但往往在将要被攻击到时躲开,或者冷不防地刺出一剑
两人必须防守,所以即使看起来高文在围攻之下落在下风,但一时之间居然形成了高文
住二人的形势。
“锵。”此时,爱萨的长剑终于受不了莫德雷德大剑的斩击,在一次斩击下应声断裂,爱萨被迫
出随身的短剑应战,然而武器尺寸上相差太大,加上爱萨本身在近战上的能力与莫德雷德相差甚远,只数下斩击爱萨就陷入了险境,身上的精灵铠甲都被莫德雷德武器上的暗红色火焰烧得焦黑,为了保持灵活
,精灵神
手或者游侠都是穿着轻便的古树铠,虽然不至于被火焰烧起来,但防御力也也有限,更别提没有铠甲的部位了,基本上被烧到,即使是身为传奇强者的爱萨都会痛的脸上一阵扭曲。
这个时候爱萨自然也发现到了圣骑士跟盗贼正试图过来救援,然而看到高文拦住了二人后,爱萨就不再抱持希望了,铁壁的高文,传说在第一次大战的时候曾经一个人拦下三只地狱炎魔,最后竟然还全身而退,如果是攻击的话那不敢说,但如果光以防守论没有三个以上的传奇是用想着要快速击败他的。
“锵。”
“哼,自暴自弃了吗。”莫德雷德正追击的时候,突然一个闪着银光的东西朝他飞来,莫德雷德下意识地用大剑斩飞了那个物品,莫德雷德才发现原来那是爱萨的护身短剑,也就是说此时爱萨已经完全失去了近战能力,最多只能做出用长弓砸人这种狗急跳墙的事情。
然而,爱萨靠着这一砸,终究是争取到了一点时候,往后退了数步,离开了莫德雷德的大剑攻击距离外。
“呼…”爱萨深
了一口气,不疾不徐的举起自己的金色长弓,单手轻轻地拉着弓弦,眼睛看着莫德雷德,然后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
所有能够进阶传奇的强者都有自己坚信的理念,而这个理念通常是随着自己的出生,教育,然后在不断的战斗中成形,所以大多数的传奇强者某种程度来说都非常的顽固,他们为了自己的理念通常可以抛弃一切,而其中最
深蒂固的部分就是他们的战斗方式,那是他们所信仰的东西,只要如此做,就可以打败敌人,只要这样去攻击,就可以杀死对手。而在外人的眼中看来,这就是每个传奇强者都会有的杀手锏,通常不会轻易地使出,然而在使出后,不是敌死,就是我亡。
“
箭,是一种艺术,而与其他的战斗方式不同,不会有魔法师跟你说,怎样的施法一定可以击伤敌人,也不会有剑士跟你说,只要这样去攻击,就一定可以砍中敌人,然而
箭就不同了,如果你能够做到百分之一百的精确,那么你就一定可以命中敌人。你的姿势,你的呼吸,你握弓的力道,你战斗的周遭环境,风向,敌人的要害,敌人的状态,敌人的速度,你自己的状态,你的专注力,这些东西决定了你是否命中,而如果你能够掌握一切的因素,那么你就一定能达到百发百中。”
莫德雷德一定也不动的看着爱萨的动作,并不是他不想要趁着这个空档抢攻,而是他身经百战的战斗直觉正在大发警铃,他有种感觉,这个时候不管他踏出任何一步,那怕是手指稍微动了一下,他都会遭到致命的攻击,此时的他感觉就好像当初第一次面对亚瑟王的时候,那种不管做出什么动作,都会在下一刻被斩杀的感觉,仿佛是被蛇盯上的青蛙一样。
“这样才有意思。”莫德雷德并没有惊慌,这并不是他第一次跟传说级别的神
手对战,许多人都以为像他这样的战斗风格,对上神
手应该极为有利,对此,莫德雷德只能够嗤笑一声,那些没有进入传奇阶的人对传奇阶的评论,基本上都像是蚂蚁在评论老鹰应该如何飞翔一般,不值一提,连听的价值都没有。事实上,没有任何的传奇阶是可以轻视的,而每一场传奇之间的战斗,都没有人可以说稳
胜券,或者说认为自己必胜的人,通常骨头都已经埋的三尺深了。
会者,每位强者不同的战斗方式会产生克制,就像是爱萨如果搭配上那个拿着塔盾的圣骑士,那威胁
肯定与单打独斗不同,然而,这不代表莫德雷德就一定可以在单打独斗中取胜,取得优势,跟取胜,跟斩杀,这从头到尾都是两件事情。
所以,此时,莫德雷德只能够等,等待对方的气势累积到最高点的时候,那个时候,双方的攻击互相碰撞的那一刻,那才是莫德雷德取胜的时间点,任何在那之前的攻击,都只会成为点燃药炸的火苗而已,而当气势累积到最高点的时候,也许,自己也能成为刺破气球的那
针。
“有趣,所以我才喜欢战斗阿。”虽然被人称之为狂犬,但是莫德雷德其实并不喜欢欺负弱小的战役,他喜欢的是与强者之间的碰撞,那种生与死之间
错的快
,每一个濒死的关头都能感觉到的那种活着的实感,现在自己死了,对于那种感觉的需求却更加强烈了。
虽然莫德雷德没有感觉,但此时空
的头盔内部眼睛的地方竟然发出了一阵闪烁的红光,仿佛是闻到了腥血味,奋兴无比的野兽一般。
“没有那么简单啊。”爱萨轻叹,莫德雷德丰富的战斗经验或者不能保他必胜,然而却能保他不轻易战败,这一点其实自己也是一样的,传奇间的战斗,如果都不犯错,那么最终,还是要看哪边的综合战斗力更高,而爱萨,对自己是有信心的。
爱萨手轻轻地握着自己的长弓,感觉到上面精美的魔法符文,金属冰冷的触感,以及自己在每一次的使用下留下的些握痕,成为传奇后,使用这把弓使用了无数次,这是少数自己能够如此细致的看清楚这把弓的时刻,此时,虽然身在了丑陋的异界,鼻中文道的静是腥血味,皮
的烧焦味以及树木被烧成灰烬的焦臭味,然而,在这个战场,自己的心情却是意料之外的平静,此时的自己精神无比的清晰,看着莫德雷德,甚至连他铠甲上的每一道剑痕都看得清晰无比。
此战,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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