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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不为人知的仇恨
 庆祝为庆祝,但有些事司徒南还得提醒何文秀。

 饭后,司徒南和何文秀又躲进了书房里,门外的韩刚看着何文秀和司徒南亲密的样子有些羡慕。

 “老何,恭喜了!”司徒南抱了抱何文秀,拍着何文秀的肩膀说道。

 “谢谢!”何文秀还是第一次从口中说出谢谢两字,以前司徒南分了不少股份给他的时候他都是很淡然的。

 “有件事得跟你说清楚,我不知道你们兄妹身上是不是保留着什么秘密,但据我所知,旧金山那边的三k一直想找何仙姑要什么东西。对了,那个马二宝的老人就是因为这个被他们打死的,我也是路见不平才手进入,遇见了你妹妹。这次我去旧金山就跟他打过交道,还动了手。那边的人还想在我们回来的路上动手,不过我临时改了路线,坐船回来了。”

 司徒南说完有点审视地看着何文秀,他有点八卦这个老何身上隐藏的秘密。

 可是他失望了,何文秀很坦然地跟司徒南对视,他的眼神像谭水,没有一丝波澜,好像这只是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一样。

 两人眼神对峙了一会儿就错开了,过了一会儿何文秀说道:“我就知道那个混蛋不甘心的,这么多年了,还不放弃。钱财动人心啊,说到底还是贪念作怪。”

 “哦?”难道真的有什么故事吗?司徒南来了兴趣。

 “此事说来话长。已经是上两代人的恩怨了。上个世纪在西部有个关于华人黄金的传说,早期来淘金的华人中有一批人发现了一个大金矿,就一直秘密开采,他们约定采出黄金就偷偷地分了,带过国内过好日子。

 当时的西部地广人稀,很远都见不到一个人,当时谁也不知道在一个偏僻的山谷有批华人在秘密地开采黄金。具体的数量不好说,不过他们一直开采了4年才被人发现,就在他们秘密要结束开采,准备回国的前夕,有个白人偷看到这批华人准备运走黄金,于是便纠集了一帮白人氓,大概有二十来个人,想要偷袭华人,抢夺他们的黄金。

 悲剧就从争夺黄金开始的,那些白人虽然打了华人措手不及,但在华人头领的带领下,华人拼死反抗,反而把那些白人杀得片甲不留。华人人多,有三四十个,却个个凶狠彪悍,他们都是太平军的余部,农**动失败后一部分不甘心的人飘洋出海,有些到了南洋,也有些到了美洲,不过像他们这种华人很少,大部分华人都是被卖猪仔卖过来的。

 他们白人太自大了,以为稍稍恐吓一下华人就会屈服,却没想到偷不成蚀把米,连命都搭上去了,只剩下一个逃了回去。正是这个漏网之鱼引来更‮腥血‬的报复。”

 说道这里,何文秀有些心痛,他接着说:“那个漏网的白人是个三k的会员,本来他想和他的伙伴独黄金的,却没想到差点连命都没了,侥幸逃命回去以后,就像三k高层回报,于是引来了大批的白人。

 华人头领意识到,那些黄金带不走了,于是就把黄金藏了起来,地点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然后带着族人逃命,等到将来有机会再回来取。

 尽管如此,面对大量穷凶极恶的白人,华人一个个地倒下了,但还是有些人逃了出来,一共四个人,包括那个头领,他带着剩下的人逃到别的地方去,隐居了下来。

 当时‮国美‬在修铁路,从中国招了大量的华工,西部又那么广袤,所以十几年三k都没有发现掏出来的华人。

 当然他们也没有找到黄金。黄金的消息其实也只是限于少数白人高层中知道,双方都很默契地保持这个秘密。

 时间长了,不少人都放弃了,甚至认为只是一个谎言,只有那个亲眼所见黄金而且逃出来的白人一直没有放弃,他后来也当上了三k的高层,曾下大力气去搜寻剩余的华人,可惜每次都没有结果。直到他年纪大了,心也散了,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养老。

 不知道是不是冤家路窄,还是天意弄人,一次偶然的机会那个白人老头竟然和华人头领在街上相遇,彼此都认出了对方。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不过他们都没有力气了,老了,只能把恩怨传给了下一代。

 担心对方报复,华人头领接着带着全部的人连夜离开了居住了二十年的小镇,重新踏上亡命之途。他们倒是一开始逃过了,在逃命的途中华人头领终于死掉了,临死前他把秘密传给了自己的儿子。

 如此同时那个白人老头也郁郁而终了,至死他都没有闭眼,带着遗憾去见主了。也不知道是那个主来收他?天堂还是地狱!”何文秀难得讽刺地说道。

 “仇恨还在延续下去。那个死不瞑目的白人临时前他的儿子已经是三k的大头目了,虽然他不大相信老头子一辈子叨念的黄金,但作为子女的也要完成先父的未了之愿,所以他也继续追查下去。

 结果还是让他找了那些华人的后代,并且袭击了他们,经此一役,几乎所有知情的华人包括他们无辜的后代都被杀死了,只剩下一个仆人带着一个小女孩逃了出去。”

 线索似乎又断了,那个白人的儿子也没想过真的能得到那批传说中的黄金,只是完成了父亲的心愿。”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国美‬的经济发展迅速,投资各种行业的人都赚了钱,这样那个白人后代对黄金的心思就更淡了。

 “他们终究是没有找到那些黄金,就算那些华人死绝了不会让那些贪婪的混蛋得逞的。哈哈哈·······”说到这里,何文秀大笑了起来,眼角还渗出泪珠来,有说不出的怆然。

 说道这里,司徒南还不明白何文秀就是那个华人头领的传人的话就太蠢了,怪不得他对白人有天然的反感,原来他的爷爷,父母都死在了那些恶徒手中了。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种族肤的问题,就算放在同族人也会发生同样的人。贪婪才是原罪!

 司徒南往何文秀的杯里继续添酒,或许只有酒才能让这个经沧桑的男子‮醉麻‬一下痛苦的神经了吧!

 他还是第一次听何文秀说那么多话呢!这些事憋在心里那么久,而且还带着仇恨,司徒南真佩服老何是神经,这也受得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司徒南也何尝不是呢?只不过是太逆天了,传出来也可能没人信。

 这是一个经典的故事,司徒南跟何文秀的关系,注定他不能袖手旁观,或多或少他都会卷入其中。而且他在旧金山那边跟洛奇也结下梁子了,特别是洛奇还敢带人去堵他,这是司徒南最不能原谅的事。死过一次的人才知道命有多珍贵,对于威胁到自己或者家人生命的人,司徒南是毫不手软的,不管对方是谁。

 过了一会,司徒南问道:“那个白人应该姓洛克洛吧?需要帮忙就开口,我们是一伙的,永远都是。”

 “嗯。他就是洛克洛。这些年我差不多都查清楚了,就算今天你不问,我也打算近期动手了。只是没想到你还帮我找到了我妹妹。”

 何文秀知道司徒南手里有个情报小组,不少人都在何文秀手下训练过的呢。司徒南主要用于调差商业活动,不过偶尔也会用来做别的事。

 “这事我会亲自动手的,不用你出手。不过到时候会借你的人。”何文秀道。

 “什么时候动手?有没有计划?”司徒南问道。他过几天就要去纽约了这是罗伯斯已经第二次拍电报过来催了,如果老何近期动手的话,可能赶不上了。

 “等你走了我再动手吧!是时候跟他们算账了。”何文秀眼神里充满仇恨,这件事如果不做的话这辈子他都无法放下来了。

 “迟点等我从东部回来不行吗?”司徒南建议道。杀死一个三k头可不简单,三k头目跟政客走得很近,或者他们就是一个政客,这么大的事司徒南还是觉得自己在场会好些。

 “不用了,你放心去吧,我保证计划周全,不会有什么事的。我等这一天好久了。”

 何文秀摇‮头摇‬,倔强地拒绝了司徒南。其实他更不想牵涉到司徒南身上,如果司徒南去了东部,出了什么事,也是个不在场的证据。

 司徒南大概也想到老何心里的想法,这方面两人还是比较了解对方的,不过他没有说出来。

 “好吧!我会叫托马斯全力配合你的,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多挑点好手去,给他们个教训,这不仅是帮你,也是为我出口气,总之你看着办吧!天大的事,我给你兜着!”司徒南为何文秀鼓气道。

 最后还不忘笑道:“找到黄金分点给我就行了!”

 何文秀只好把嘴边的感谢咽了回去。

 以司徒南如今的身家,还缺这点黄金吗?

 整个晚上,没有知道司徒南两人在房间说什么,直到何仙姑过来送茶的时候,这两个阴暗男人的讨论才告一段落。

 这事跟何仙姑还有关系呢!司徒南和何文秀都是大男人主义的人,打打杀杀的事不好让何仙姑知道,但找到黄金还真的靠何仙姑呢。

 “少爷,哥,你们在说什么啊?说那么久?”何仙姑看见自己一进来司徒南和何文秀都不说话了,好像有话瞒着自己,于是有些好奇的说道。

 “都是些生意的事。”何文秀推搪道。

 “哦!”何仙姑声音弱了些,男人谈生意自己不好多嘴。

 看到这个丫头有些撅起的嘴皮,司徒南不由得取笑道:“刚刚你哥跟我说什么时候帮你找个如意郎君,风风光光地嫁出去呢!”

 何仙姑一听就不乐意了,嘴皮撅得更高了,有些哀怨地看着何文秀,“哥,少爷说得是真的吗?”

 何文秀被妹妹看得有些头皮发麻,他现在特宝贝自己的妹妹了。以他的聪明才智怎么不知道这是个两难的回答呢。说是嘛,这明显小丫头不乐意了;说不是嘛,好像不行,听起来好像是不想自己妹妹嫁得好一样。

 何文秀看了司徒南这个始作俑者,眼神有些无奈,有些生气,有些哀求,还有些威胁,都是这个家伙嘴没上锁。

 何仙姑这个丫头多感啊,何文秀一瞬间的迟疑怎么瞒过她呢?她还真怕······

 “跟你说笑的,你哥可宝贝你啦。怎么会轻易地把他的宝贝妹妹嫁人呢!他肯我还不肯呢!”

 何仙姑听完才展颜,微笑,心里甜滋滋地出去了。

 何文秀喝了口茶,看着妹妹的样子,心里不住地‮头摇‬。他怎么会看不出自己的妹妹对司徒南情深种呢?但司徒南是一般人么?他肯定不止一个女人,就怕到时候妹妹受委屈了。

 司徒南倒是没想过太多,他只是觉得偶尔调戏一下这个绝丫头也不错。打心里他还是比较疼这个丫头的。

 何仙姑走后,司徒南又继续代何文秀一些事情,大家都做到心中有数,免得到时出差错。

 想到就要离开家,很久才能回来,半夜的时候,司徒南按耐不住内心的**,偷偷地溜进了玛丽的房间。

 比起做饭来,除了牛排就是羊排那两道菜式换来换去,不是a就是b,玛丽今晚可是花样百出了。

 做菜比不上**做的事,这大洋马,可是越骑越熟练了。起起伏伏,或上或下,深深浅浅·····算了,不写了,这事让主角爽快,作者头疼。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耕为老黄牛!

 (嗯,我不是说司徒南,我说的是自己啊,忙了半宿,像个牛一样,不过没司徒南那么好运有田耕,耕的是一个个密密麻麻地白底黑字。

 凌晨写,更了俩,这个就当晚餐吧!饿死了,吃个蛋蛋当早餐补补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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