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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盛名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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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肯德基跟在麦当劳差不多,还是由田占位,王排队点餐。这次,王只买了两个甜筒冰淇淋。

 大概是刚才王的一番解说让自己开了窍,这次来到肯德基,田便有意识的开始注意起肯德基的装修风格和布局起来。什么调,桌椅的摆放,墙上的装饰及提示语,以及肯德基服务员的分工,田都主动的进行观察和思考。

 而王,在对肯德基的里里外外包括厕所也转了一圈之后,又拿出他的本子开始写写画画。此时的他开始无比的怀念起后世的苹果‮机手‬来。如果他现在有“苹果”在手,“啪啪啪”的拍摄一通,哪里需要他辛辛苦苦的用文字去描述和记录?

 当王和田结束了在肯德基的“借鉴行为”时已经是中午的十二点。

 “姐,中午了,咱们去吃点什么填填肚儿喃?”站在肯德基的门口,王问田

 “随便找个地方简单的吃点吧。吃完后还要找装修公司呢。”田说。

 “要得。听说成市的钟水饺,龙抄手不错,算是成市的特色小吃,咱们去尝尝味道?”前世的王曾被他表姐黎君华领着吃过一次龙抄手,但是早就忘了什么味道。他也想借此机会去尝尝这传说中的龙抄手到底有多好吃,自家的“曾抄手”与之相比看看差距到底在什么地方。

 “好啊。不过你知道龙抄手在什么地方吗?”田问。

 “嘴巴底下不就是路吗?”王反问。

 向路人一打听,原来就在中山广场附近就有一家龙抄手,这下连车都不用坐了。两人步行了不到十分钟,就来到了龙抄手在熙路的分店。

 入店,找位置,点餐,七八分钟后,两碗红油抄手就被王端了过来。

 “开整,姐,咱们来尝尝这传说中的龙抄手到底有好龙!”王拿起筷子,夹起一个抄手就朝嘴里的扔,一嚼一,最直观的感觉就出来了:

 还真没自家的“曾抄手”好吃,也就是名气大,但盛名之下却其实难副!难怪当初跟黎君华吃过一回后记不住味道。

 田也拿起筷子开吃。待她吃完一个之后,王就开口问:“姐,这龙抄手怎么样?”

 “太一般了。没咱们的抄手好吃!”田眉头微皱,撇了撇嘴说。

 “我也觉得很一般。你等着,姐,我再去买两份它的面食尝尝。”说着,王又起身去点了两碗排骨面。

 “唉,狗龙抄手!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卖老子的钱了!”王扔掉筷子,碗里的排骨面还剩了一大半。如果说龙抄手的抄手还勉勉强强,这里的面食就太过垃圾,对王这个饕餮来讲简直就有点难以入口。

 “是不怎么好吃!”田也‮头摇‬,“可是,为什么龙抄手的味道不怎么样,它的生意还这么火?”田望着店内熙熙攘攘的人说道。

 “名气大,位置好呗!你没听见很多食客都说着普通话么?这些外省人就是冲着龙抄手的名气来的。同时因为这店的位置太过黄金,它就是不做回头客,完全做动客的一锤子买卖,一天下来都够它活了。”龙抄手火爆的生意让王都眼红不已,“不过,这对咱们来说也算是好事。它的味道不行,咱们的味道好,等哪天咱们的‘曾嫂米粉’也能在熙路开分店的时候,到时候我会让‘龙抄手’变成‘虫抄手’!”王豪情万丈的道。

 田也有些被王的情绪所感染,激动的说,“小,你说咱们有那么一天么?在熙路上开分店?”

 “事在人为!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的!而且并不太远!”王看着田,肯定的点了点头。

 王吃了一碗抄手,吃了半碗面,田却是把一碗炒手和一碗面全部吃完了,吃完后直呼撑得慌。这让王打算去另外一家成市的名小吃“钟水饺”试吃的打算泡了汤。

 为了给田消食,王就提议去逛熙路。

 “不逛了。咱们还是去找装修公司吧。”田眼馋的望着熙路两边鳞次栉比的商店,摇了‮头摇‬。虽然她很想去逛街,但王的父母同意自己跟着来是来办事的,可不是游山玩水。

 “现在是人家的下班时间,去也找不到人。等两点半之后再去吧。走,姐,我们也去逛逛这传说中的熙路。”王也不管田心中的想法,径直带头朝前面一家名叫“班尼路”的专卖店走去。

 前世的王,所穿的第一件由自己赚钱买的衣服就是“班尼路”的一件T恤,黄的,前面有几个英文字母,他现在都还记得。在他的整个大学时代和工作的前两三年,他所穿的衣服基本上就在班尼路,高邦,佐丹路,以纯,李宁这几个牌子来回打转。至于更高一级的耐克,阿迪,彪马之类的,以他当时的收入来说就觉得他们的价格有点“咬人”买当然也买得起,但王在购物上通常都比较理性,比较懂得量力而行,他也从不跟人攀比。

 不过在1999年,班尼路、高邦之类的国内品牌,也算不错了,至少也算是一“牌子货”而且对前世这个时候的王而言,不论是高邦还是美邦,他连听都没听过。

 两人在“班尼路”的专卖店挑挑拣拣,王试了三款T恤,最后买了两件,一件黑色,一件白色,为自己整了个“黑白双煞”田也试了两件,最后却一件也没买。

 “怎么,姐,没看上喜欢的?”王问田,见她虽然将两件T恤都还了回去,但目光却还一直停留在一件她刚试过的鹅黄的圆领T恤上。

 “算了!以后大部分时间都在上班,没多少穿衣服的机会。买了不穿,也算是浪费。”田‮头摇‬,她其实倒是蛮想买一件的,但是看了看上面20的价签,打折下来也要15块,相当于她一天的工资了,她就只好放弃。

 “我觉得这件鹅黄的比较适合你。”王将田还回去的那件T恤又拿了回来,“买吧,姐!难得来一次成市,这次不买,四方又没有班尼路的专卖店,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机会了。要不,我送你?”王怂恿,惑田

 “谁要你一个学生娃娃送?!”田脸色微红,嗔怪的盯了王一眼,“买就买吧!不过先说好,要是下个月我生活费不够了,我可要向你这个大款借一点。”

 “要不现在就借你两百?”王笑嘻嘻的看着田

 “谁现在就要借啊?到时候再说吧。”田嘴里推拒,心头却是比较欢喜。

 “诶,那个服务员,我这件黑色的T恤你再拿件女士的,型号就跟她一样就行了。”王用手指了指身边的田

 “啊,谁要你送,都说了不要你送了。再说,我又不喜欢黑色,就这件鹅黄的就行了。”田见王又在叫服务员拿衣服,以为王坚持要送她T恤,赶忙叫住。

 “嘿嘿,姐,我发现你还蛮爱自作多情的给(语气助词)!这件白色T恤我又不是给你买的,你激动个啥?”看着表错了情的田,王“嘿嘿”的笑着。

 “啊,不是送我的,那,那你是给谁买的?”王的话直接把田闹了个大红脸。

 “关萍啊!人家每天晚上都给我煮荷包蛋吃,我总得表示表示吧?”王解释说。

 “哦——”田恍然,若有所思,很快又银牙一咬,目光灼灼的看着王,“小,你刚才说的话还算数不?”

 “啥话?”

 “就是…就是送我这件T恤的事…”田扬了扬手里的鹅黄的T恤。

 “你不是说你不要得嘛?真是搞不懂你们女人——”王一脸笑的看着田,还没说完,就被田打断。

 “——要你管!你就说刚才你说的算不算数吧!”田盯着王的脸,继续问。

 “我王是谁?男子汉大丈夫,说话一言九鼎!当然算数了!”王拍了拍自己的口,大声的说道,但马上声音就小了起来,“不过你可别在解英和李翠的面前说我送你和关萍衣服来着。如果她们问,你就说关萍的这件是关萍托我帮她带的。”

 “你当我傻么?快付钱吧,大款!人家服务员都等你半天了。”田白了王一眼,脸上又恢复了自若的表情。

 “就没见过买班尼路的大款!爱马仕还差不多!”

 “爱马仕,那是什么牌子?”

 “鬼晓得是什么牌子啊,我胡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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