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琳接到唐珍珍的电话赶来冰凌店的时候,店内外已经围了好几名察警。
因为发生了孩童失踪案件,原本在店内用餐的客人,尤其是带着孩子一起的家长们,个个人心惶惶。
"你说大白天的在店里头,小孩怎么能被掳走呢?"
"会不会是仇家来寻仇什么的呀…"
"难说,这年头,什么怪事都有。"
"哎啊,我看我们都得小心点,绝对不能让孩子离开眼皮子底下,离开一分钟都不行!"
好不容易看见被围在察警中间的唐珍珍,程琳连忙走上前:"姐,情况怎么样了?"
唐珍珍一见到程琳,就像找到了主心骨,有了依靠,抬手擦干泪痕,急切地说:"小琳,你来得正好。我请察警帮忙调阅店内的监视录像,他们却说必须要有检察官的调阅命令才能执行,你说这该怎么办?"
程琳一听,眉头一凝,随即面向察警说道:"请问这里负责的警官是哪位?"
有位年级稍长的察警走上前回答:"是我。请问你是…?"
"您好,我是当事人的委托律师,程琳。"
"喔,原来您就是程律师,失敬失敬。我姓武,是这里的巡警。"
"武警官,刚才我当事人说的事,是真的吗?什么时候开始变更的程?"
"是这样的,上星期上头下了一道行政命令,后需要调阅店家或私人住宅的监控录像,需要有检察官的调阅令才行。据说是为了确保个人隐私权的缘故,才有的新的命令。"
"这样呀…"程琳沉了会儿,又说:"不过,这道命令针对现行犯并不适用吧。"
"现行犯的话…"武巡警顿了下,面迟疑。
程琳确实没说错,所有的行政命令,针对现行犯来说,都有另一套对应的准则,并非一体适用。
见到巡警迟疑了,程琳又加把劲儿地说:"孩子是刚才在店内失踪的,因为不确定是被人掳走还是自己走丢的,那么,在这个情况来调阅店内监控录像厘清,是必须的。"
"不过,我刚才问了下该店的店长,据他所说,店内的监控录像几天前就坏了,总公司还没派人来修,所以刚才在店内发生的事情,并没有记录。"
"若是这样就没办法了。那么,店内呢?我看了下,店外的大街上有监控录像,那个总能派上用场吧。"
"是,我这就派人去调阅录像。"
"麻烦武警官了,有任何结果尽快通知我。"
武警官点点头,带着同伴去忙了。
等到察警们走远了点,程琳这才低声的问唐珍珍:"芊芊不见了,你知道可能是谁动的手吗?"
"是温世豪!"
"姐夫?!呸呸呸,是前姐夫。"程琳顿了下,连忙问道,"姐,这话怎么说?"
"前天他才来找过我,要我带芊芊去做骨髓配对,救他儿子。"
见到程琳听得迷糊,于是,唐珍珍只好提了下那天的情况。
"搞半天原来是这样!温世豪也太无了!为了儿子,就可以牺牲女儿?!再说,芊芊本身心脏也有问题,根本也不适合骨髓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