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说到婚礼现场时,对方律师提出,被告人(叶飞扬)当众指责她是第三者,还污蔑她怀有孩子,对方律师还请出了当时参加婚宴的人作为人证。
当问及,她是如何得知时,叶飞扬说是听到的,并请出了当时的人证黄华,叶飞扬站在被告席上,黄华看了她一眼,走上了证人席。
"请你将当时情景说一遍。"
"当时我去房间找飞扬,可看了看,发现并没有她的人影,这时候吕曼妮进来与我纠,我明确告诉她,我爱的是叶飞扬,然后让她死心,可她却突然告诉我,怀了我的孩子。"
"情况属实吗?…"
"法院,我有问题。"对方律师站起来,"我想问问证人,与被告是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
"你骗人。他是被告的前夫。"
"等等,我以为离婚了便并有关系,这是我的不对。"黄华连忙解释。
法官敲了一下,喊了一声"肃静。"继而对黄华发问,"证人,只要回答是或者不是。"
"是。"
"那鉴于你与被告的关系,你的证词不予采纳。若被告没有提供新的证人…"
"请问,黄华的堂妹与我在一起,可以吗?"
法官听后,与旁边的人耳语了一阵。
"我可以作证。"慕擎宇突然推开门走了进来。
当,慕擎宇与人约好谈事情,其实也不是凑巧,而是他故意将人约在那里,还将那人安排在酒店上面住,那天他上去找人,好巧不巧看到吕曼妮鬼鬼祟祟的,他便跟了上去,结果听到他们的说话内容,后来,黄母来了,他才走开。
慕擎宇将他所听到的告诉法院,可法院也没有采纳。只因他是叶飞扬的未婚夫。
这事告一段落,原告方也提出证人上场。
秦淑也在其中,最后俞律师辩解道,当时,我的当事人并没有直名道姓,何来污蔑一说。可能是另指她人呢?当时在场的所有女,包括不在场的,都有可能是她的怀疑对象。只因她手指着,那就代表一定指的原告吗?
当法官问及,被告有明确说是谁怀孕了吗?
证人支支吾吾,法官便心中有数,让证人离开。
最后是原告拿出了微博的截图,状告她在网络上发表不实言论,毁坏当事人的名誉。
结果当法院让技术部分来查证时,并没有发现有过这条微博。
原告是删了,当对方律师提出,联系网站,删除了贴子还是留有痕迹。
叶飞扬害怕得手都抖了,担心查出来怎么办。她看向慕擎宇,见他微微点点头,她安心了不少。
她相信他,只要他答应一定会做到的。
结果,那边传来消息说,不存在这件事,好像说网站前些时候,电脑一下子全瘫痪了,便新换了一批。
所以,一切都无法考证。
原告方提不出有力的证据,宣布罪名不成立。
叶飞扬知道,那网站的电脑不可能一下子就全换了,一定是慕擎宇帮的忙,他一定花了很多钱。
其实,那网站是慕擎宇一个铁哥们开的。
这事,其实并不难。
再说了,这事是吕曼妮自己惹出来的,要追究法律制裁的也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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