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许多瞅一眼
尽管是个与他毫不相干的人,用
记记录下的与他毫不相干的事,但他此时迫切地想证明这些记录全是假的,是意
,是畸形的心理发
。
一
烟末,淡定下来,他惊讶地发觉自己似乎吃醋了,他的眼前忽然不自觉地映像出一个画面,那个睡女孩的粉白的玉足底,正对着自己,他仿佛嗅到了那股若有若无的体香…***我记不清自己萌生这种奇怪的癖好,是从何时开始。
但在有限的回忆中,从初中时代起,我就已经对女孩子的脚产生了莫名的好感。那时候不懂“恋足”这一闻所未闻的概念,只知道每每看见穿着凉鞋的漂亮女孩的脚,都会从内心深处迸发出想摸几下那对尤物的念头。
那时候,学校里有许多学习很差的、混混式的男同学,他们也是学校里第一批搞上对象的群体。当时虽说已近二十世纪末,但校园里谁和谁搞起了对象,还是会成为不大不小的新闻。
说起来
让人嫉妒的,肯与那些混混式的学生在一起,甚至交往的女生,都是各个班最漂亮的女孩子。
而学习优异的男生,是无人青睐的,至少,无漂亮女生青睐。像我这样学习尚可、又与“混”字不沾边的普通学生,更是无女孩肯多瞅我一眼。
久而久之,我们就对校园的女孩子产生了敌意,私下里抨击哪个女孩不要脸,瞎眼了只喜欢学习不好只会闹事的男生,甚至开始幼稚地抨击当代女
的世界观与价值观。
最后过足了嘴瘾,却只落得无奈的一声叹息…哎。我知道一个女孩,叫晓晓,比我大一届,当时正读初三。
晓晓是三年级有名的美人儿,在我眼里更是全校的no。1。她的体身,一切硬件都完全符合我的审美观,五官精致,身材苗条,皮肤白皙…
当时就在想,她的脚一定很漂亮,与人一样漂亮。只不过晓晓夏天从不穿凉鞋,只穿很好看的轻薄运动鞋。
她与同级的一个长相有点凶的混混男生经常在一起,我们班的知情人士曾经透
过,她和那混混正在谈恋爱,甚至已经上过
。我当时坚决拒绝这些听进耳里的字眼转化成意识,毫不动摇地告诉自己这只是个谣言,直到有一天。
当我终于如愿以偿地看见了她的
足时,我也彻底相信了这段被自己定义的“谣言”学校的西门外有一条不算宽敞的路,路旁都是大大小小的学生用品店和小吃店。
我那天出了校门,顺路刚走不远,便发现远处抱在一起的那对女男,女的正是晓晓!本来在这条路上,混混抱着女学生又亲又啃的情况我见多了,但这次女主人公是晓晓。
顿时让我莫名紧张与奋兴起来!那个长相很凶的男生坐在一家店铺外的凳子上,晓晓就横坐在他的腿上,被他抱着、肆意摸索着。
我拿出好学生惯有的一脸严肃的神情,目不斜视地向那边走着。近了,我突然发现晓晓的右脚是赤
着的,鞋袜被放在了男生
股下的还未等我在脑海中对这突如其来的情况作出反应,那男生又
下了她左脚上的鞋,拉掉了她的袜子,手在她的双脚上来回轻抚着,捏着…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自欺欺人地暗中祈祷着,晓晓的脚一定要很难看…但我错了,在两人面前走过时,我清楚的看见,晓晓的一对脚丫白得耀眼,脚趾柔软而漂亮!
用万念俱灰来形容当时的心情,并不过分。伴随着剧烈的心跳,我的脸热得吓人。我在想,我已经再也不会遇到有一双这么漂亮的脚的女孩子了,世界上只有一个晓晓,已属别人。
见两人正专心情调,并未注意我,我向前走了几步,装出一副有东西忘在教室里的样子,硬着头皮又原路折返回去。
我边走边贪婪地瞥着那双玉足,当那名男生托着她圆润的脚跟,嬉闹着抬起她的左脚,无意中使得那淡粉
的脚底完全正对我时,我突然感觉自己的体内什么东西碎了。
炽热的
体
淌开来…晚上,匆匆吃完晚饭后,我以学习的姿态躲进了房间,迫不及待地躺在
上,
火起来,夜里,我梦见晓晓的那只脚就在我的枕边,我抱着那只尤物,疯狂地
着
着,满身大汗…
苏凯放下
记,点起一只烟,油然想起自己的初中时代。要说青春期的躁动,那时候他的全部心思都在女孩的脸和刚刚发育的
上。
作为学校里数一数二的学习尖子,n元n次方程比起让他在街边抱着校花又亲又啃,更有
惑力。虽说是大城市的孩子,可他第一次正儿八经地碰触女孩,还是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
冯宁宁已经是他的第二任女友了,无论相貌还是内涵都比第一任强多了,苏凯对初恋没有太多的留恋,那时候是懵懂的,是一段堪比实验品的光
。
从冯宁宁开始,他才有了好好经营这段感情、将来谈婚论嫁的现实念头。中午,苏凯煮了泡面,炒了盘花生米,坐在沙发上喝起啤酒来。他吃了几粒花生米,随手拿过机手刚要给冯宁宁发信短,没想到她的信短却先到了。
冯宁宁的信短内容有一定的规律,第一条是问在干嘛,第二条便是牢
,哪个教授又“毁人不倦”了,或又直勾勾地盯着她的新裙子。
苏凯向后靠在沙发里,刚要回信短,想了想,索
直接拨通了她的电话。电话那边
糟糟的,一听就是刚下课。她在电话里撒了会儿娇,说下午放学后得陪寝室的女生去逛街,晚一些再去找他。
苏凯问用不用开车去送她们,她笑着说还是算了,别让我室友
想我在外面傍大款。放下电话,苏凯不觉一笑,仰头喝光了杯子中的啤酒。他想,傍大款又怎么样了,那也得有那个先天条件才是。再说,他这个未婚大款,还一门心思的想娶她呢。
吃完饭,苏凯打个
嗝,拿过遥控器打开电视,随便调到一个播午间新闻的频道,便拿过茶几上的那本
记,点起烟读了起来。
我不知道那个男生是否跟我一样,也喜欢女孩的脚。他在晓晓的脚上又摸又捏,一定有原因。可我现在不恨他,我恨的是晓晓。
一个女孩子,怎么可以在学校旁边的路上,就那么轻易的让男生
去鞋袜,
出自己的脚呢!这个世界真的很不公平,外貌那么优异的女孩,同样有一双那么好看的脚,却又偏偏被一个经常逃课打架的男生完全占有着!
我已经相信她和他上过
了,她不值得令人惋惜,自作孽。看过晓晓的脚后,我整整三天没有从那份参杂着奋兴的嫉妒中缓过神。
有时在教学楼里偶尔遇见,我会不自觉的悄悄白她一眼,再不自觉地低头盯着她脚上的鞋,想着那里面包裹着的那一对白
的玉足,我感觉自己有些态变了,因为我竟然萌生了,一定要摸到她的脚的念头!
我害怕,怕那个长相很凶的混混打我,但是,我认为那么漂亮的脚,根本就不该属于他。***
冯宁宁到苏凯这边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她看出苏凯有些不高兴,于是进了屋就急忙从包里掏出一大盒巧克力,
进了苏凯怀里,同时
去一个吻。苏凯顺势抱住她,算是给自己随后
出的笑容找了个台阶下。
其实冯宁宁并不是那种可以给人惊
感觉的女美,甚至与“女美”二字沾边都略显牵强,但她属于身段皮肤一
、比较耐看的女孩。用苏凯自己的话说,现在看着感觉“还行”n年后看着也感觉“还行”
至少不像一些看第一眼险些倾了京城的美人儿,审美保质期却只有一年而已。自打读了那本
记后,苏凯现在开始更多的关注冯宁宁的脚了,冯宁宁的脚型属于典型的南方女孩,大脚趾最长,其余四趾相继次之。凭心而论,冯宁宁的脚虽然好看。
但与上品还是有差距,她更多的,是沾了皮肤白的光。说起来,那本“秘籍”苏凯刚修炼不久,远非足矣鉴赏玉足的个中高手。
但作者大量的细节描写,反复浮现在他脑海中,渐渐定出了标准线,而他便用这条线,衡量着冯宁宁的那双脚的各个得分点…冯宁宁洗完澡后,嚷着要看期待已久的《电锯惊魂3》,苏凯对此兴趣全无,因为他已经看到《6》了。
索
拿着
记坐进沙发,以读闲书的名义陪冯宁宁坐着。冯宁宁在身上围着浴巾,拿着
巾坐进沙发里,边擦头发边将两条修长白皙的腿先后放在苏凯的腿大上,侧过身欣赏起电影来。
苏凯瞄了一眼她白白的腿,目光转移到
记本上,左手掌漫无目的地在她的小腿和脚丫上游走起来。
“我经常想起晓晓的那双玉足,便是在吃饭的时候。我想
吃她的脚,所以每一次食物被送入嘴中、大口嘴嚼时,我脑海中都会不断回闪着那天放学后看到的画面,因此油然觉得今天的米饭格外香甜…我想我可能态变了,但是我又觉得比起那些强
女人的混蛋,我不知要高尚多少个层次!
我常常在想,那个长相很凶的学长与晓晓上
时,会不会将她的那双白皙的脚紧紧抱在怀里,吻个不停呢?每当想到这里,脑海中被嫉火点燃的画面都仿佛会随身烫伤我的大脑。
从那天以后,我无数次的下决心,一定要摸到、吻到晓晓的脚,但每当发
的脑袋冷静下来后,我又觉得这是多么遥不可及的事情!
我根本没有机会去碰到她的脚,甚至连靠近她的机会都没有。她是不会看上我这样在学校默默无闻的男生的,也许多瞅我一眼,都是一种思考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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