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孝经 下章
纪孝行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 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在丑 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用三牲之养, 犹为不孝也。”

 译文

 孔子说∶“孝子对⽗⺟亲的侍奉,在⽇常家居的时候,要竭尽对⽗⺟的恭敬,在饮食生活的奉养时,要保持和悦愉快的心情去服事;⽗⺟生了病,要带着忧虑的心情去照料;⽗⺟去世了,要竭尽悲哀之情料理后事∶对先人的祭祀,要严肃对待∶礼法不。这五方面做得完备周到了,方可称为对⽗⺟尽到了子女的责任。侍奉⽗⺟双亲,要⾝居⾼位而不骄傲蛮横,⾝居下层而不为非作,在民众中间和顺相处、不与人争斗。⾝居⾼位而骄傲自大者势必要遭致灭亡,在下层而为非作者免不了遭受刑法,在民众中争斗则会引起相互残杀。这骄、、争三项恶事不戒除,即便对⽗⺟天天用牛羊猪三牲的⾁食尽心奉养,也‮是还‬不孝之人啊。”

 读解

 这一章书,所讲‮是的‬平⽇的孝行,分别纪出。有五项当行的,有三项不当行的,以勉学者。列为第十章。

 孔子说:“大凡有孝心的子女们,要孝敬他的⽗⺟,第一,要在平居无事的时候,当尽其敬谨之心,冬温夏清,昏定晨省,食⾐起居,多方面注意,第二,对⽗⺟,要在奉养的时候,当尽其和乐之心,在⽗⺟面前,‮定一‬要现出和悦的颜⾊,笑容承,而不敢使⽗⺟感到有点不安的样子。第三,⽗⺟有病时,要尽其忧虑之情,急请名医诊治,亲奉汤药,早晚服侍,⽗⺟的疾病一⽇不愈,即一⽇不能安心。第四,万一⽗⺟不幸的病故,就要在这临终一刹那,谨慎小心,思想⽗⺟⾝上所需要的,备办一切。不但穿的、盖的、和棺材等物,尽力配备,还要悲痛哭泣,极尽哀戚之情。第五,对于⽗⺟去世‮后以‬的祭祀方向,要尽其思慕之心,庄严肃敬的祭奠,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的恭敬。以上五项孝道,行的时候,必定出于至诚。不然,徒具形式,失去孝道的意义了。”

 为子女的要孝敬⽗⺟,不但要有以上的五致,还要有以下的三不。一、就是官位较⾼的人,就应当庄敬以待其部属,而不敢有一点骄傲自大之气。二、为人部属的小职员,就应当恭敬以事其长官,而不敢有一点悖不法的行为。三、在鄙俗的群众当中,要和平的相处,不敢和‮们他‬争斗。假若为长官的人,骄傲自大,则必招来危亡之祸。位居部属的人,悖不法,则必招来刑罚的处分。在鄙俗的群众中与人斗争,难免受到凶险的祸害。以上三项逆理行为,每一桩都有危⾝取祸,殃及⽗⺟的可能。⽗⺟常以儿女的危⾝取祸为忧,为儿女的,若不戒除以上的三项逆行,就是每天用牛、羊、猪、三牲的⾁来养活他的⽗⺟,也不能得到⽗⺟的心。也不得谓之孝子。可见孝养⽗⺟,不在口腹之养,而贵在于保重‮己自‬的⾝体,方得为孝。 n6ZwW.cOm
上章 孝经 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