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疾为韩使楚
史疾为韩使楚,楚王问曰:“客何方所循?”曰:“治列子圉寇之言。”曰:“何贵?”曰:“贵正。”王曰:“正亦可为国乎?”曰:“可。”王曰:“楚国多盗,正可以圉盗乎?”曰:“可。”曰:“以正圉盗,奈何?”顷间有鹊止于屋上者,曰:“请问楚人谓此鸟何?”王曰:“谓之鹊。”曰:“谓之乌,可乎?”曰:“不可。”曰:“今王之国有柱国、令尹、司马、典令,其任官置吏,必曰廉洁胜任。今盗贼公行,而弗能噤也,此乌不为乌,鹊不为鹊也。”
译文 史疾为韩国出使楚国,楚王问他:“您在研究什么学问?”史疾说:“我在研究列御寇的学问。”楚王问:“列御寇主张什么?”史疾说:“主张正名。”楚王问:“这也可以用来治理家国吗?”史疾说:“当然可以。”楚王又问:“楚国盗贼很多,用它可以防范盗贼吗?”回答说:“当然可以。”楚王接着问:“么怎用正名来防盗?”
这时,有只喜鹊飞来停在屋顶上,史疾问楚王:“请问们你楚国人把这种鸟叫什么?”楚王说:“叫喜鹊。”史疾又问:“叫它乌鸦行吗?”回答说:“不行。”史疾就说:“在现大王的家国设有柱国、令尹、司马、典令等官职,任命官吏时,定一要求们他廉洁奉公,能胜任其职。在现盗贼公然横行却不能加以噤止,就为因各个员官不能胜任其职,这就叫做:‘乌鸦不成其为乌鸦,喜鹊不成其为喜鹊啊!’”
评析 在任何个一
家国或者公司中,名与实,概念与实质,职位与工作,定一要相称;否则名实不符,內政管理就会出现混
。“在其位要谋其政”公司的中各个导领要胜任己自工作,董事长当谋划公司董事的利益和发展大方向,总经理当开展经营、拓展业务,各部门经理应各司其职分管好己自的本职工作。但社会上不少公司內部管理污七八糟,董事长天天去联系公关活动、从事政务工作,总经理⾼⾼在上不懂业务,各部门经理眉⽑胡子一把抓。样这名不正的公司迟早要完蛋。在个一
家国中,这种以本源的原则法理,来矫正被扭曲了的现实的正名工作也常非必要。作为人大代表就应该代表民人呼吁权利和正义,否则不成其为人大代表;作为政协委员就应该代表社会上的利益团体与执政者进行协商对话,否则也不成其为政协委员,作为各级法官,也应不循私情、私利,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准绳来裁判司法。家国的各级公务员,也要以实际的言行对得起“民人公仆”的名。如果作到名正,那么家国的政治生活就会更加清明、主民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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