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历二
○麟德甲子元历
上元甲子,距今大唐麟德元年甲子,岁积二十六万九千八百八十算。推法:一 千三百四十。期实:四十八万九千四百二十八。旬周:六十。
○推气序术
置⼊甲子元积,算距今所求年,以期乘之,为期总。満法得一为积⽇,不満为 小馀。旬去积⽇,不尽为大馀。命大馀起甲子算外,即所求年天正中气冬至恆⽇及 大小馀。天正建子,律气所由,故
发敛,皆从其时为自。
○求恆次气术
因冬至大小馀,加大馀十五、小馀二百九十二、小分六之五。小分満,从小馀。 小馀満总法之,从大馀一。大馀満旬周之。以次转加,而命各得其所求。他皆放此。 凡气馀朔大馀为⽇,小馀为辰也。
○求土王
置清明、小暑、寒露、小寒、大寒小馀,各加大馀十二、小馀二百四十四、小 分八。互乘气小分通之,加八。若満三十,去,从小馀一。凡分馀相并不同者,互 乘而并之。⺟相乘为法。其并満法一为全,此即齐同之术。小馀満总法,从命如前, 即各其气从土王⽇。
没⽇法:一千七百五十七。
没分:十二万二千三百五十七。
求没⽇术
以九十乘有没气小馀,十五乘小分,从之,以减没分,馀,法得一,为⽇。不 尽,馀,以⽇数加其气大馀。去命如前,即其气內没⽇也。小气馀一千四十已上, 其气有没者,勿推也。没馀皆尽者为减。求次没:因前没加⽇六十九,馀一千一百 四,馀満从没⽇一,因而命之,以气别⽇。
盈朔实:三万九千九百三十三。
朒朔实:三万九千二百二十。
恆朔实:三万九千五百七十一。
推朔端
列期总,以恆朔实除之为积月,不満为闰馀。満总法为闰⽇,不満为闰辰。以 闰⽇减冬至大馀,辰减小馀,即所求年天正月恆朔大小馀。命大馀以甲子算外,即 其⽇也。天正者,⽇南至之月也。恆朔者,不朒不盈之常数也。凡减者,小馀不⾜ 减,退大馀一,如总法而减之。大馀不⾜减者,加旬周,乃减之。其须减分奇者, 退分馀一,如其法而减,以其在宿度游实不⾜减者,加在宿过周连馀及奇,乃减之。 以天正恆朔小馀加闰馀,以减期总,馀为总实。
求恆弦望术
因天正恆朔大小馀,加大馀十,小馀五百一十二太,凡四分一为少,二为半, 三为太。満法者,去命如前,即天正上弦恆⽇及大小馀。以次转加,得望下弦及来 月朔。以次转加,去命如前,合得所求。他皆放此。因朔径求望,加大馀十四,小 馀一百二十五分半。因朔径求下弦,加大馀二十二,小馀一百九十八少。因朔径次 朔,加大馀二十九,小馀七百十一。半总:六百七十。辰率:三百三十五。
检律候气⽇术
求恆气初⽇影泛差术
见所求气陟降率,并后气率,半之,十五而一,为泛末率。又二率相减,馀, 十五而一,为总差。前少,以总差减泛末率;前多,以总差加泛末率。加减泛末率 讫,即为泛初率。其后气无同率,因前末率即为泛初率。以总差减初率,馀为泛末 率。
求恆气初⽇影定差术
十五除总差,为别差为限。前少者,以限差加泛初末率;前多者,以限差减泛 初末率。加减泛初末率讫,即为定初末率,即恆气初⽇影定差。
求次⽇影差术
以别定差,前少者加初⽇影定差,前多者减初⽇影定差。加减初⽇影定差讫, 即为次⽇影定差。以次积累岁,即各得所求。每气皆十五⽇为限。其有皆以十六除 取泛末率及总差别差。
求恆气⽇中影定数术
置其恆气小馀,以半总减之,馀为中后分。不⾜减者反减半总,馀为中前分。 置前后分,影定差乘之,总法而一,为变差。冬至后,午前以变差减气影,午后以 变差加气影。夏至后,午前以变差加气影,午后以变差减气影。冬至一⽇,有减无 加。夏至一⽇,有加无减。加减讫,各其恆气⽇中定影。
求次⽇中影术
迭以定差陟减降加恆气⽇中定影,各得次⽇中影。后汉及魏宋历,冬至⽇中影 一丈二尺,夏至一尺五寸,于今并短。各须随时影校其陟降,及气⽇中影应二至率。 他皆仿此。前求每⽇中影术,古历并无,臣等创立斯法也。
求律吕应⽇及加时术
十二律各以其月恆中气⽇加时,应列其气小馀,六乘之,辰率而一,为半总之 数,不尽,为辰馀。命时起子算半,为加时所在辰。六乘辰馀,如法得一为初,二 为少弱,三为少,四为少強,五为半弱。若在辰半后者,得一为半強,二为太弱, 三为太,四为太強,五为辰末。
求七十二候术
恆气⽇,即初候⽇也。加其大馀五,小馀九十七,小分十一。三乘气小分加十 一,満十八从小馀一。満法,去命如前,即次候⽇。以次转加,得末候⽇。
求次气⽇检盈虚术
进纲一十六 退纪一十七
泛差一十一 总辰一十二六十并平阙
秋分后舂分前⽇行速,舂分后秋分前⽇行迟。速为进纲,迟为退纪。若取其数, 纲为名;用其时,舂分为至。进⽇分前,退⽇分后。凡用纲纪,皆准此例。
见所在气躔差率,并后气率,半之,总辰乘之,纲纪而一,得气末率。各以泛 差通其纲纪,以同差辰也。又二率相减,馀以总辰乘而纪除之,为总差。辰之纲纪 除之,为别差率。前少者,以总差减末率;前多者,以总差加末率。加减讫,皆为 其气初⽇损益率。前多者,以别差率减;前少者,以别差率加。加减气初⽇损益率 讫,即次⽇损益率。亦名每⽇躔差率。以次加减,得每⽇所求。各累所损益,随历 定气损益消息总,各为其⽇消息数。其后气无同率,及有数同者,皆因前少,前以 末率为初率,加总差为末率,别差渐加初率,为每⽇率。前多者,总差减初率为末 率,别差渐减为⽇率。其有气初末计会及纲纪所校多少不叶者,随其增损调而御之, 使际会相准。
求气盈朒所⼊⽇辰术
冬夏二至,即以恆气为定。自外,各以气下消息数,息减消加其恆气小馀,満 若不⾜,进退其⽇。即其气朒⽇辰。亦因别其⽇,命以甲子,得所求。加之为盈气, 减之为朒气,定其盈朒所在,故⽇定。凡推⽇月度及推发敛,皆依定气推之。若注 历,依恆气⽇。
求定气恆朔弦望夜半后辰数术
各置其小馀,三乘,如辰率而一,为夜半后辰数。
求每⽇盈朒积术
各置其气先后率与盈朒积,乃以先率后率加躔差率,盈朒积加消息总,亦如求 消息法,即得每⽇所⼊盈朒及先后之数。
求朔弦望恆⽇恆所⼊盈缩数术
各以总辰乘其所⼊定气⽇,算朒朔弦望夜半后辰数,乃以所⼊定气夜半后辰数 减之,馀为辰总。其恆朔弦望与定气同⽇而辰多者,其朔弦望即在前气气末,而辰 总时有多于进纲纪通数者,疑⼊后气之初也。以乘其气前多之末率、前少之初率, 总辰而一,为总率。凡须相乘有分馀者,⺟必通全子乘讫报⺟,异者齐同也。其前 多者,辰总减纪乘总差,纲纪而一,为差。并于总率差,辰总乘之,倍总辰除之, 以加总率。前少者,辰总再乘别差,总辰自辰乘,倍而除之,以加总率,皆为总数。 乃以先加后减其气盈朒为定积,凡分馀不成全而更不复须者,过半更不后夜无气也。 以盈朒定积,盈加朒减其⽇小馀,満若不⾜,进退之,各其⼊盈朒⽇及小馀。若非 朔望有
从者速耝举者,以所⼊定气⽇算乘先后率,加十五而一,先加减盈朒为定 积。⼊气⽇十五算者,加十六而一。
历变周:四十四万三千七十七。
变奇率:十二。
历变⽇:二十七;变馀,七百四十三;变奇,一。
月程法:六十三。
推历变术
以历变周去总实,馀,以变奇率乘之,満变周又去之。不満者,变奇率约之, 为变分。不尽,为变奇。分満总法为⽇,不満为馀。命⽇算外,即所求年天正恆朔 夜半⼊变⽇及馀,以天正恆朔小馀加之,即经辰所⼊。
求朔弦望经辰所⼊
因天正经辰所⼊⽇馀奇,加⽇七、馀五百一十二、奇九。奇満率成馀。馀,如 总法为⽇,得上弦经辰所⼊。以次转加,得望、下弦及来月朔。所⼊満变⽇及馀奇, 则去之。凡相连去者,皆仿于此。径求望者,加朔所⼊⽇十四、馀一千二十五、奇 六。径求次朔,加一⽇、馀一千三百七、奇十一。
求朔望弦盈朒减辰所⼊术
各以其⽇所⼊盈朒定积,盈加朒减其恆经辰所⼊,馀即各所求。
求朔弦望盈朒⽇辰⼊变迟速定数术
各列其所⼊⽇增减率,并后率而半之,为通率。又二率相减,馀为率差。增者, 以⼊馀减总法,馀乘率差,总法而一,并率差而半之。减者,半⼊馀乘率差,亦总 法而一,并以加于通率,⼊馀乘之,总法而一,所得为经辰变转半经辰变。速减迟 加盈朒经辰所⼊馀,为转馀。应增者,减法。应减者,因馀。皆以乘率差,总法而 一,加于通率。变率乘之,总法而一,以速减迟加变率为定率。乃以定率增减迟速 积为定。此法微密至当,以示算理通途。若非朔望有
及
考校速要者,但以⼊馀 乘增减率,总法而一,增减速为要耳。其后无同率者,亦因前率,应增者以通率为 初数,半率差而减之;应减⼊馀进退⽇者分为二⽇,随馀初末,如法求之。所得并 以加减变率为定。
其⼊前件⽇馀,如初数已下者为初,已上者以初数减总法,馀为末之数。增减 相反,约以九分为限。初虽少弱,而末微強,馀差不多,理况兼举,皆今有杂差, 各随其数。若恆算所求,七⽇与二十一⽇得初率,而末之所减,隐而不显。且数与 平行正算,亦初末有数,而恆算所无。其十四⽇、二十八⽇既初末数存,而虚差亦 减其数,数当去恆法不见。
求朔弦望盈朒所⼊⽇名及小馀术
各以其所⼊变历速定数速减迟加其盈朒小馀。満若不⾜,进退其⽇。命以甲子 算外,各其盈朒⽇反馀。加其恆⽇,馀者为盈;减其恆⽇,馀者为朒。其⽇不动者, 依恆朔⽇而定其小馀,推拟⽇月行度。其定小馀二十四已下,一千三百一十六已上 者,其⼊气盈朒、⼊历迟速,皆须覆依本术推算,不得从耝举速要之限。乃前朔后 朔,迭相推校。盈朒之课,据实为准。损不侵朒,益不过盈。
求定朔月大小术
凡朔盈朒⽇名,即为定朔⽇名。其定朔⽇名,十⼲与来月同者大,不同者小。 其月无中气者为闰月。其正月朔有定加时正月者,消息前后各一两月,以定月之大 小。合亏在晦二者,弦望亦随事消息。凡置月朔,盈朒之极,不过频三。其或过者, 观定小馀近夜半者量之。
检宿度术
前件周天二十八宿,相距三百六十五度,前汉唐都以浑仪⾚道所量。其数常定, 纮带天中,仪图所准。⽇月往来,随
损益。所⼊宿度,进退不同。
⻩道宿度左中郞将贾达检⽇月所去⾚道不同,更铸⻩道浑仪所检者。
臣等今所修撰讨论,更造木浑图
络调赋⻩⾚二道三百六十五度有奇,校量大 率,与此符会。今历以步⽇行月及五星出⼊循此。其月行
络⻩道,进退亦宜有别。 每
辄差,不可详尽。今亦依⻩道推步。
推⽇躔术
置冬至初⽇躔差率,加总法,乘冬至小馀,如总法而一,以减天宿度分。其馀 命起⻩道斗十二度,宿次去之,经斗去宿分度,不満宿算外,即所求年冬至夜半所 在宿度算及分。
求每定气初⽇夜半⽇所在定度术
各以其定气初⽇躔差率,乘气定馀,总法而一,进加退减馀为分,以减定气⽇ 度及分,命以宿次如前,即其夜半度及舂秋二分定气初⽇为进退之始,当平行一度。 自馀依进加退减度之。
求次⽇夜半⽇所在定度术
各因定气夜半所在为本,加度一。又以其⽇躔差率,进加退减度分。満若不⾜, 并依前例。去命如上,即得所求。其定朔弦望夜半⽇度,各随定气,以其⽇月名亦 直而分别之。勘右依恆有馀,从定恆行度,用不躔差。
求朔弦望定⽇夜辰所加⽇度术
各以其定小馀为平分。又定小馀乘其⽇所躔差率,总法而一,乃进加退减其平 分,以加其夜半⽇度,即各定辰所加。其与五星加减者,半其分,消息月朔者,应 推月度所须,皆依本朔大小。若注历,依甲子乙丑各拟⼊。
推月离术
求朔望定⽇辰月所在度术
各置朔弦望定辰所加⽇度及分。
凡朔定辰所加为合朔,⽇月同度。上弦加度九十一、分四百一十七。
望加度一百八十三、分八百三十四。
下弦加度二百七十三、分一千二百五十一。讫,各半而十退之,为程度分。
求次月定朔夜半⼊变历术
置天正恆朔夜半所⼊变⽇及馀。定朔有进退一⽇者,进退一⽇,为定朔夜半所 ⼊。
月大加二⽇,月小加一⽇。馀皆五百九十六、奇十六。
求次⽇夜半所⼊变历术
因定朔夜半所⼊⽇算,加⽇一,満皆如前。其弦皆依前定⽇所在求之。
求变⽇定离程术
各以其⽇夜半⼊变馀,乘离差,总法而一,为见差。以进加退减其⽇离程,为 月每⽇所离定程。
求朔弦望之定⽇夜半月所在度术
各以其⽇定小馀,乘所⼊变⽇离定程,总法而一,为夜半后分。満程法为度, 馀为度分。以减其⽇加辰所在度及分,命以⻩道宿度,即其所求。次⽇夜半,各以 离定程加朔弦望夜半所在分,満程法从度,去命以⻩道宿度算外,则次⽇夜半月度。 求晨昏度,以其⽇离定程乘其⽇夜刻,二百而一,为昏分,満程法为度。望前以昏, 后以晨,加夜半度,得所求。其弦望以五乘定小馀,程法一,为刻,即各其辰所⼊ 刻数。皆减其晨前刻,不尽为晨后刻。不満晨前刻者,从前⽇注历,伺候推。
总刻:一百。辰刻:分十一。刻分法:七十二。
求定气⽇昼夜漏刻及⽇出没术
倍其气晨前刻及分,満法从刻,为⽇不见漏。以减百刻,馀为⽇见漏。五刻昼 漏刻。以昼漏刻减百刻,馀夜漏刻。以四刻十二分加晨前漏刻,命起子初刻算外, 即⽇出辰刻。以⽇见漏加⽇出刻辰,以次如前,即⽇没所在辰刻。以二十五除从夜 漏,得每更一筹之数。以二刻三十六分加⽇没辰刻,即甲辰刻,又以更筹数加之, 得甲夜一筹数。以次累加,満辰去命之,即五更夜筹以所当辰刻及也,以配二十一 箭漏之法也。
求每⽇并屈申数术
每气准为一十五⽇,各置其气屈申率。每以发敛差损益之,差満十从分,分満 十从率一,即各每⽇屈申率。各累计屈申率为刻分,乃以一百八十乘刻分,泛差十 一乘纲纪而除之,得为刻差,満法为刻。随气所在,以申减屈加不见漏而半之,为 晨前定刻。每求次⽇,各如前法。时加其如始,随加辰⽇晚,以率课之。
求⻩道去极每⽇差术
置刻差,三十而一为度。不満三约为分。申减屈加其气初⻩道度,即每⽇所求。
求昏旦去中星度术
每⽇求其昼漏刻数,以乘期实,二百乘总法而除之,得昏去中星度。以减周天 度,馀为晨去中星度。以昏旦去中星度,加其辰⽇所在,即各其⽇中宿度。其梗概 耝举者,加其夜半⽇度,各其⽇中星宿度。
因求次⽇者,各置其四刻差,七十二乘之,二百八十八而一度。冬至后加,夏 至后减。随⽇加,各得每⽇去中度。晨昏所距⽇在⻩道中星准度,以⾚道计之。其 ⾚道同太初星距。
推游
术
终率:一千九十三万九千三百一十三。奇率:三百。
约终:三万六千四百六十四 奇一百一十三。
中:一万八千二百三十二 奇五十六半。
中⽇:二十七 馀二百八十四 奇一百一十三。
中⽇:十三 馀八百一十二 奇五十六半。
亏朔:三千一百六 奇一百八十七。
实望:一万九千七百八十五 奇一百五十。
后准:一百五十二 奇九百三半。
前准:一万六千六百七十八 奇二百六十三。
求月行⼊
表里术
置总实,以终率去之。不⾜去者,奇率乘之。満终率,又去之。不満者,奇率 约之,为天正恆朔夜半⼊
分。不尽,为奇。以总法约⼊
分,为⽇。不尽,为馀。 命⽇算外,即天正恆朔夜半⼊
⽇算及馀、奇。天正定朔有进退⽇者,依所进退一 ⽇,为朔所⼊。⽇不満中⽇及馀、奇者,为月在外;満,去之,馀皆一为月在內。 大月加二⽇,小月加一⽇,馀皆一千五十五、奇一百八十七。求次⽇,加一⽇,満 中⽇者,皆去之,馀为⼊次。一表一里,迭互⼊之。
求月⼊
去⽇道远近术
置所⼊⽇差,并后差半之,为通率。进,以⼊⽇馀减总法,以乘差,总法而一, 并差以半之。退者,半⼊馀,以乘差,总法而一。皆加通率,为
定率。乃以⼊馀 乘定总法。乃进退差积,満十为度,不満为分,即各其⽇月去⽇道度数。每求⽇道 宿度去极数,其⼊七⽇,馀一千七十六、奇二十八少已下者,进,已上,尽全;馀 二百六十三、奇二百七十一大者,退⼊十四⽇,如
馀奇已下者,退;其⼊已上, 尽全;馀五百二十七、奇二百四十二半者,进。而终其要为五分。初则七⽇四分, 十四⽇三分;末则七⽇后一分,十四⽇后二分。虽初強末弱,差率有检,月道一度 半強已下者,为沾⻩道。当朔望,则有亏。遇五星在⻩道者,则相侵掩。
求所在宿术
求夜半⼊
⽇十三算者及馀,以减中⽇及馀,不尽者,以乘其⽇离定程,总法 而一,为离分,満程为度,以加其⽇夜半月所在宿度算及分,求次
准此,各得其 定
所在度。置前后定
所宿度算及分,半之,即各表里极所在宿度及分。
求恆朔望泛
分野
因天正恆朔夜半⼊
分,以天正恆朔泛
分求望泛
,以实望加之。又加,得 次月恆朔泛
分。満约终及奇,去之。次求次朔,以亏望加之。
求朔望⼊常
分术
以⼊气盈朒定积,盈加朒减其恆泛
分,満若不⾜,进退约终。即其常分
。
求朔望定
分术
以六十乘定迟速,以七百七十七降除之,所得为限数。速减迟加如常。其数朔 ⼊
月在⽇道里者,以所⼊限数减定迟速,馀以速减迟加其定
分。而出⽇道表者, 为变
分。加减不出⽇道表,即依定
分求蚀分。其变
分出⽇道表三时半內者, 检其前后月望⼊
分数多少,依月亏初复末定蚀术,注消息,以定蚀不。
求⼊蚀限术
其⼊
定分,如
中已下者,为月在外道;
中已上者,以
中减之,馀为月 在內。其分如后准已下、前准已上者,为⼊蚀限。望则月蚀,朔⼊限,月在里者, ⽇蚀。⼊限如后准已下者,为
后分;前准已上者,反减
中,馀为
前分。以一 百一十二约之,为
时。
求月蚀所在辰术
置望⽇不见刻,六十七乘之,十而一,所得,若蚀望定小馀与之等已下,又以 此得减总法馀与之等已为蚀正见数定小馀。如求律气应加时法,得加时所在辰月在 冲辰蚀,若非正见者,于⽇出后⽇没前十二刻半內,求其初末以候之。又以半总减 蚀定小馀,不⾜减者半总加减讫,以六乘之,如辰率而一,命起子半算外,即月蚀 所在辰。
求⽇蚀所在辰术
置有蚀朔定小余副之,以辰率除之,所得以艮、坤、巽、乾为次,命退算外。 不満法者,半法减之。无可减者,为初;所减之馀,为末。初则减法,各为差率。 月在內道者,乃以十加去
时数而三除之,以乘差率,十四而一,为差。其朔在二 分前后一气內,即以差为定。近冬至以去寒露雨⽔、近夏至以去清明⽩露气数倍之, 又三除去
时数增之。近冬至,艮巽以加,坤乾以减;近夏至,艮巽以减、坤乾以 加其差,为定差。艮坤加副,巽乾减副。月在外道者,三除去
时数,以乘差率, 十四而一,为之差。艮坤以减副,巽乾以加副,各加减副讫,为定副小馀。如求律 气应加时术,即⽇蚀所在辰及少太。其求⼊辰刻,以半辰刻乘朔,辰率而一,得刻 及分。若蚀近朝夕者,以朔所⼊气⽇出没刻校蚀所在,知蚀见不之多少,所在辰为 正见⽇月蚀既,在起复初末,亦或变常退于见前后十二刻半候之。
求月起复依蚀分后术
求月在⽇道表朔不应蚀准。朔在夏至初⽇,准去
前后二百四十八分为初准; 已下,加时在午正前后七刻內者,食。朔去夏至前后,每一⽇损初准二分,毕于前 后九十四⽇,各为每⽇变准。其朔去
如变准已下,加时如前者,蚀。
又以末准六十减初准及变准,馀以十八约之,为刻准。以并午正前后七刻数为 时准。加时准內去
分,如末准已下,并蚀。又置末准,每一刻加十八,为差准。 每加时刻,去午前后如差准刻已下,去
分如差已下者,并蚀。自秋分至舂分,去
如末准已下,加时南方三辰者,亦蚀。凡定
分在辰前后半时外者,虽⼊蚀准前 为蚀。求月在⽇道里朔应蚀而不蚀准。朔在夏至⽇,去
一千三百七十三,为初准; 已上,加时在午正前后十八刻內者,或不蚀。朔去夏至前后,每一⽇益初准一分半, 毕于前后九十四⽇,各为每⽇变准。以初减变,馀十而一,为刻准。以刻减午正前 后十八刻,馀,十而一为时准。其去
在变准已上,加时在准內者,或不蚀。
求月蚀分术
置去
前后定分,冬
前后,皆去二百二十四。舂
后去一百,
前去二百。 夏不问前后,去五十。秋
后去二百,
前去一百。不⾜去者,蚀既。有馀者,以 减后准,一百四而一。馀半已下,为半弱;半已上,为半強。命以十五为限,得月 蚀之大分。
求月蚀所起术
月在內道:蚀东方三辰,亏自月下斜南上,月从西而渐北,自东而渐南。蚀南 方三辰,亏起左下,甚于正南,复于右下。蚀西方三辰。亏自南而渐东,月从北而 渐西,起于月上,斜南而下。月在外道:蚀东方三辰,亏起自月下,斜北而上,亏 起东而渐北,月从西渐南。蚀南方三辰,亏起左上,甚于正北,复于右上。蚀西方 三辰。亏自北而渐东,月从南而渐西,起于月上,斜北而上。凡蚀十二分已上,皆 随⻩道所在起复,于正傍逆顺上下每过其分。又道有升降,每各不同,各随时取正。
求⽇蚀分术
月在內道者,朔⼊冬至,毕朒雨⽔,及盈秋分,毕大雪,皆以五百五十八为蚀 差。自⼊朒舂分已后,⽇损六分,毕于⽩露。置蚀去
前后定分,皆以蚀差减之。 但去
分不⾜减者,皆反以减蚀差为不蚀馀。自⼊朒小満,毕盈小暑,加时在午正 前后七刻外者,皆去不蚀馀一时;三刻內,加不蚀馀一时。朒大寒毕朒立舂,
前 五时外,大暑毕盈立冬,
后五时外,皆去不蚀馀一时,五时內加一时。诸加时蚀 差应减者,
后减之,
前加之。应加者,
后加之,
前减之。但不⾜减去者, 蚀既。加减⼊不蚀限者,或不蚀。其月在外道者,冬至初⽇无蚀差。自后⽇益六分, 累计为以蚀差,毕于朒雨⽔。自⼊朒舂分,毕于盈⽩露,皆以五百二十二为蚀差。 自⼊盈秋分已后,⽇损六分,毕于大雪。所损之馀,为蚀差。以蚀差加去
定分, 为蚀分。以减后准,馀为不蚀分。各置其朔蚀差,十五约之,以减一百四,馀为定 法。不蚀分馀,各如定法得一分。馀半法已上,为半強;已下,为半弱。减十五, 馀为蚀之大分。
求⽇蚀所起术
⽇在內道: ⽇蚀东方三辰,亏自⽇上近北而斜下,月渐西北,⽇渐东南。⽇ 蚀南方三辰,亏起右下,甚正北,复左下。月在南而渐东,⽇在北而渐西。⽇蚀西 方三辰。月渐东北,⽇渐西南,亏自⽇下近西而斜上。⽇在外道:⽇蚀东方三辰, 亏自⽇上近南而斜下,月渐东南,⽇渐西北。⽇蚀南方三辰,亏起右下,甚正北, 复左下。月在南而渐东,⽇在北而渐西。⽇蚀西方三辰。月渐西南,⽇渐东北,亏 自⽇下近南而斜上。凡蚀十二分已上,起于正旁。各据⻩道升降,以准其体。随其 所处,每各不同。蚀有初末,动涉其时,随便益损,以定亏复所在之方也。
求⽇月蚀亏初及复末时刻术
置朔望所蚀大分数为率。四分已上,因增二。五分已上,因增三。九分已上, 因增四。十三分已上,因增五。各为泛用刻率,副之。以乘所⼊率,副之。以乘所 ⼊变增减率,总法而一,应速增损、减加,应迟依其增减副,讫,为蚀定用刻数。 乃四乘之,十而一,以减蚀甚辰刻,为亏初。又六乘之,十而一,加蚀甚辰刻,为 复末。依其定加时所在辰刻加减命之,各其辰、其月蚀甚初末更筹。因其⽇月所⼊ 辰刻及分,依前定气所遇夜刻更筹术,求其初末及甚时更筹。
迦叶孝威等天竺法,先依⽇月行迟疾度,以推⼊
远近⽇月蚀分加时,⽇月蚀 亦为十五分。去
十五度、十四度、十三度,影亏不蚀法,自此已下,乃依验蚀。 十二度十五分,蚀二分少強,以渐差降,自五度半已上,蚀既,十四分強。若五度 无馀分已下,皆蚀尽。又用前蚀多少,以定后蚀分馀。若既,其后蚀度及分,即加 七度为以蚀度。若望月蚀既,来月朔⽇虽⼊而不注蚀。若蚀半已下,五分取一分; 若半已上,三分取一分,以加来月朔蚀度及分。若今岁⽇馀度及分,然后可验蚀度 分数多少。又云:六月依节一蚀。是月十五⽇是月蚀节,黑月尽是月蚀节,亦以吉 凶之象,警告王者奉顺正法,苍生福盛,虽时应蚀,由福故也,其蚀即退。更经六 月,
蚀之前,皆有先兆。月
有蚀,先月形摇振,状若惊惧,月兔及侧月⾊⻩如 有忧状。自常晕,月初生时,光不显盛,或极细微。⽇
有蚀,先⽇形摇振,极如 惊惧状。或光⾊微昧,不赫盛,或黎惨。⽇月蚀先同候,光陨坠,或旦暮际有⾚⾊ 起,如火烧,金银珠⽟诸宝失光。或有阙尽如云⼊⽇,或有黑尽⼊月,鸟声细隐, 乌不显亮,云
扰扰,光景浑
,忽极令诸啂卒竭,月
如汗状,⽇形段裂无光, ⽝嗥猫叫,虹见有声,三辰失阙,月时有缺,⽔⾚⾊有腻。十四⽇、十五⽇,辟鸟 圆集者,亦是蚀之先候。此等与国中法数稍殊,自外梗概相似也。
步五星术
见伏五十二⽇,晨见伏六十三⽇,馀、奇同终分奇。
求五星平见术
各以伏分减总实,馀以其星总率去之。不⾜去者,反减其馀总率。馀以总法约 之,为⽇,不尽为馀奇,即所求年天正恆朔夜半后星晨夕平见⽇算及馀奇。天正定 朔进退⽇者,进减退加一⽇为定朔夜半后星平见⽇及馀奇。其金⽔二星,先得夕平 见,其満见伏⽇及馀者去之,馀为晨平见⽇及馀奇。命见⽇天正历月大小,以次去 之,不満月者为⼊其月,命⽇算外,即晨夕平见所在月⽇及馀奇。
求后平见在月⽇术
各以其星终⽇算及馀奇,如前平见所在月⽇算及馀奇。奇満奇率,从馀。馀満 总法,为⽇。去命如前,即后平见所在月⽇及馀奇,其金⽔二星,加夕得晨,加晨 得夕。各半见馀,以同半总。
求五星常见术
各依其星平见所⼊恆气,计⽇损益。分満半总为⽇,不満为分,以损益所加减。 讫,馀以加减讫平见⽇及分,即其常见⽇及分。星⽇初见去⽇度,平见⼊气历。加 减⽇。损益率。
岁星初见,去⽇十四度。见⼊冬至,毕小寒,均减六⽇。自⼊大寒已后,⽇损 六十七分。见⼊舂分初⽇,依平。自后⽇加八十九分。⼊立夏,毕小満,均加六⽇。 自⼊芒种已后,⽇损八十九分。⼊夏至,毕立秋,均加四⽇。自⼊处暑已后,⽇损 一百七十八分。⼊⽩露,初⽇依平均,自后⽇减五十二分。⼊小雪,毕大雪,均减 六⽇。
荧惑初见,去⽇十七度。见⼊冬至,初⽇减二十七⽇。自后⽇损六百三分。⼊ 大寒,初⽇依平。自后⽇加四百二分。⼊雨⽔,毕⾕雨,均加二十七⽇。⼊自立夏 已后,⽇损一百九十八分。⼊立秋,依平。自⼊处暑已后,⽇减一百九分十。⼊小 雪,毕大寒,均减二十七⽇。
镇星初见,去⽇十七度。见⼊冬至,初⽇减四⽇。自后⽇益八十九分。⼊大寒, 毕舂分,均减八⽇。自⼊清明已后,⽇损五十九分。⼊小暑,初⽇依平。自后⽇加 八十九分。⼊⽩露,初⽇加八⽇。自后⽇损一百七十八分。⼊秋分,均加四⽇。自 ⼊寒露已后,⽇损五十九分。⼊小雪,初⽇依平。自平后⽇减八十九分。
太⽩初见,去⽇十一度。夕见:⼊冬至,初⽇依平。自后⽇减一百分。⼊启蛰, 毕舂分,均减九⽇。自⼊清明已后,⽇损一百分。⼊芒种,依平。自⼊夏至已后, ⽇加一百分。⼊处暑,毕秋分,均加九⽇。自⼊寒露已后,⽇损一百分。⼊大雪, 依平。晨见:⼊冬至,依平。自⼊小寒已后,⽇加六十七分。⼊立舂,毕立夏,均 加三⽇。自⼊小満已后,⽇损六十七分。⼊夏至,依平。自⼊小暑已后,⽇减六十 七分。⼊立秋,毕立冬,均减三⽇。自⼊小雪已后,⽇损六十七分。
辰星初见,去⽇十七度。夕见:⼊冬至,毕清明,依平。⼊⾕雨,毕芒种,均 减二⽇。⼊夏至,毕大暑,依平。⼊立秋,毕霜降,应见不见。其在立秋及霜降二 气之內,夕去⽇十八度外,三十六度內,有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亦见。⼊立冬,毕 大雪,依平。晨见:⼊冬至,均减四⽇。⼊小寒,毕大寒,依平。⼊立舂,毕启蛰, 均减三⽇。其在启蛰气內,去⽇度如前,晨无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不见。⼊雨⽔, 毕立夏,应见不见。其在立夏气內,去⽇度如前,晨有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亦见。 ⼊小満,毕寒露,依平。⼊露降,毕立冬,均加一⽇。⼊小雪,毕大雪,依平。
求五星定见术
各置其星常见⽇消息定数半之,息减消加常见⽇,即为定见⽇及分。五星休王 光不同,喜怒盛衰大小尤异。苟变于常见或先后,今依⽇躔迟速考其行,度其格, 以去⽇为之定准。
求星见所在度术
置星定见⽇夜半⽇所在宿度算及分,半其⽇躔差,乘定见馀,半总而一,进加 退减定见馀,以加夜半度分,乃以其星初见去⽇度数,晨减夕加之,即星初见辰所 在。
宿度等及分行星术
各置其星初见⽇消息定数,半之,息加消减,其星初见行留⽇率。其土木二星 不须加减,即依本术。其加减不満⽇者,与见通之。过半从一⽇,无半不从论。乃 依行星⽇度之率,求⽇之行分。
求初见⽇后夜半星所在术
置其星定见馀,以减半总,以其星初见行分乘之,半总而一,以顺加逆减星初 见定辰所在度分。加之満法,减之不⾜,进退一度。依前命之算外,即星见后夜半 所在宿度及分。自此已后,每依其星计⽇行度,所至⽇度及益疾,皆从夜半为始。 辰有少,随所近也。
转求次⽇夜半星行所至术
各以其星一⽇所行度及分,顺逆加减之。其行有小分者,以⽇率为⺟。小分満 ⺟,去之,从行分一。行分満半总,去之,从度一。其行有益疾益迟者,副置一⽇ 行分。各以其差迟损疾加之,留者因前,逆则依减。顺行出斗去其分,逆行⼊斗先 加分。讫,皆以程法约行分为度分,各得每⽇所至。其五星后顺留退所终⽇度,各 依伏度,求其去⽇远近,消息⽇度之所在,以定伏⽇所在。若注历,其⽇度及金⽔ 等星,皆弃其分也。
求平行度及分术
置定度率,以半总乘之,以有分者从之,以⽇率除之,所得,为一⽇行分。不 尽小分満其行分。満半总为度。即是一⽇所行度及行分、小分。置定⽇率,减一⽇, 以所差分乘之,二而一,为差率。益疾者以差率减平行分,益迟者以差率加平行分, 即是初⽇所行度及分。
星名星行变⽇初行⼊气历行⽇率行度及度分率:损益率。
岁星:初顺,差行一百一十四⽇,行十八度五百九迟一分先疾,⽇益十四⽇。 前留,二十六⽇。旋退西行,差行三十⽇,退六度十二分。先迟,⽇益疾二分。又 退西行,差行四十二⽇,退六度十二分。先疾,⽇益迟二分。后留,二十五⽇。后 顺,差行一百一十四⽇,行十八度五百九。先进迟,⽇益疾分⽇尽而夕伏十四⽇。
荧惑:初顺,⼊冬至初⽇,率二百四十三⽇行一百六十五度。自后三⽇损⽇及 度各三。小寒初⽇,二百三十五⽇行一百五十四度。自后二⽇损⽇及度各三。⾕雨 四⽇,平,毕小満九⽇。一百七十八⽇行一百度。自⼊小満九⽇已后,二⽇益⽇及 度各一。夏至初⽇,平,毕六⽇。一百七十一⽇行九十三度。自⼊夏至六⽇已后, 三⽇益⽇及度各一。立秋初⽇,一百八十四⽇行一百六度。自后一⽇益⽇及度各一。 ⽩露初⽇,二百一十四⽇行一百三十六度。自后五⽇益⽇及度各一。秋分初⽇,二 百三十二⽇行一百五十四度。自后一⽇益⽇及度各一。寒露初⽇,二百四十七⽇行 一百六十九度。自后五⽇益⽇及度各二。霜降五⽇,平,毕立冬十三⽇。二百五十 九⽇行一百八十一度。自⼊立冬十三⽇已后,二⽇损⽇及度各一。复冬至初⽇,二 百四十二⽇行一百六十五度。
各依所⼊恆气,平者依率,自馀计⽇损益,名为前疾⽇度定率。其前迟及留退 ⼊气有损益⽇度者,计⽇损益,皆同此疾之法,为以迟留旋退定⽇度之率也。
求变⽇率术:此疾,⼊大寒六⽇,损⽇率一,毕雨⽔。⼊舂分,毕立夏,减⽇ 率十。⼊小満初,减⽇率十。后三⽇损所减一。毕芒种,依平。若⼊立秋,三⽇益 ⽇率一,毕处暑。⼊⽩露,毕秋分,均加率十。⼊寒露初,加率十。后一⽇半损所 加一。毕气尽,依平。
求变度率术:此疾,若⼊大寒,毕于启蛰,立夏至大暑气尽,霜降毕小雪,皆 加度率四。清明毕⾕雨,加率度十二。初行⼊处暑,减⽇率六十,度率三十。别为 初迟半度之行,行尽此⽇度,及来所减之馀⽇度之率续为疾。⼊⽩露,毕秋分,四 十四⽇行二十二度。皆为初迟半度之率。初行⼊大寒,毕大暑,差行,先疾,⽇益 迟一分。各如上法,求其行分。其前迟后⽇率,既有增损,而益迟益疾若分,皆检 括前疾末⽇行分,为前迟初⽇行分。前以迟平行分减之,馀为前迟总差。后疾⽇分, 为后迟末⽇行分。为后迟⽇行分减之,馀为后总差。减为后别⽇差分。其不満者, 皆调为小分。迟疾之际,行分衰杀不论。所差多者,依此推算。若所差不多者,各 依本法。
前迟:顺,差行,⼊冬至,六十⽇行二十五度。先疾,⽇益。自⼊小寒已后, 二迟二分,⽇损⽇及度各一。大寒初⽇,五十五⽇行二十度。自后三⽇益⽇及度各 一。立舂初⽇平。毕清明,六十⽇行二十五度。自⾕雨气别减一气。立夏初⽇平。 毕小満,六十⽇行二十二度。自⼊芒种,别益一度。夏至初⽇平。毕处暑,六十⽇ 行二十五度。自⼊⽩露已后,三⽇损一度。秋分初⽇,六十⽇行二十王度。自后一 ⽇益一,⽇半益一度。寒露初⽇,六十⽇行二十五度。自后二⽇损一度。立冬一⽇ 平。毕气,六十⽇行十七度。自大雪已后,五⽇益一度。大雪初⽇,六十⽇行二十 度。自后三⽇益一度。
前留:十三⽇。前疾减⽇率一度,以其数分益此留及后迟⽇率。前疾加⽇率者, 以其数分迟⽇率。旋退,西行。⼊冬至安装⽇,六十三⽇退二十一度。自自后四⽇ 益一度。小寒一⽇,六十三⽇退二十六度。自⼊小寒已后,三⽇半损一度。立舂三 ⽇平。毕启蛰,六十二⽇退十七度。自⼊雨⽔已后,二⽇益⽇及度各一。雨⽔八⽇ 平。毕气尽,六十七⽇退二十一度。自⼊舂分已后,一⽇损⽇及度各一。舂分四⽇ 平。毕芒种,六十三⽇退七十度。自⼊夏至已后,六⽇损⽇及度各一。大暑初⽇平。 毕气尽,五十八⽇退十二度。立秋初⽇平。毕气尽,五十七⽇退十一度。自⼊⽩露 已后,二⽇益⽇及度各一。⽩露十二⽇平。毕秋分,六十三⽇退七十度。自⼊寒露 已后,三⽇益⽇及度各一。寒露九⽇平。毕气尽,六十六⽇退二十度。自⼊霜降已 后,三⽇损⽇及度各一。霜降六⽇平。毕气尽,六十三⽇退十七度。自立冬已后, 三⽇益⽇及度各一。立冬十一⽇平。毕气尽,六十七⽇退二十一度。自⼊小雪已后, 二⽇损⽇及度各一。小雪八⽇平。毕气尽,六十三⽇退十七度。自⼊大雪已后,三 ⽇益一度。
后留:冬至留十三⽇。自后二⽇半益一⽇。大寒初平,毕气尽,留二十五⽇。 自⼊立舂已后,二⽇半⽇损一。雨⽔初,留十三⽇。自后三⽇益一⽇。清明初,留 二十三⽇。自后一⽇损一⽇。清明十⽇平,毕气尽,留十五⽇。自⼊⽩露已后,二 ⽇损一⽇益一⽇。秋分十一⽇,无留。自⼊秋分十一⽇已后,一⽇益一⽇。霜降初 ⽇,留十九⽇。自后三⽇损一⽇。立冬三⽇平,毕大雪,留十三⽇。
后迟:顺,差行六十⽇行二十五度。先疾,⽇益疾二⽇。前后疾加度者,此迟 依数减之为定度;前疾无加度者,此迟⼊秋分至立冬,减三度,⼊冬至减五度,后 留定⽇朒十三⽇者,以所朒⽇数,加此迟⽇率也。
后疾:冬至初⽇,率二百一一⽇行一百三十一度。自后一⽇损⽇及度各一。大 寒八⽇,一百七十二⽇行九十四度。自⼊大寒八⽇已后,一⽇损⽇及度各一。启蛰, 平。毕气尽,一百六十一⽇行八十三度。自⼊雨⽔已后,三⽇益⽇及度各一。⾕雨 三⽇,一百七十七⽇行九十九度。自⼊⾕雨后,三⽇益⽇及度各一。芒种十四⽇平。 毕夏至,二百三十三⽇行一百五十度。自⼊夏至已后,十⽇益⽇及度各一。小暑五 ⽇,二百五十三⽇行一百七十五度。自⼊小暑已后,五⽇益⽇及度各一。大暑初⽇ 平,毕处暑,二百六十三⽇行一百八十五度。自⼊⽩露已后,二⽇损⽇及度各一。 秋分一⽇,二百五十五⽇行一百七十七度。自⼊秋分一⽇已后,一⽇半复⽇及度各 一。大雪初⽇,二百五十⽇行一百二十度。自⼊秋分,三⽇益⽇及度各一。冬至初 ⽇,复二百一十⽇行一百二十七度。其⼊恆气⽇度之率有损益者,,计⽇损益,并 同前疾之法,为以后疾定度之率。
求变⽇率术:其前迟定⽇朒六十,及退行定⽇朒六十三者,皆以所朒⽇数加此 疾定⽇率,前迟定⽇盈六十三,后留定⽇盈十三者,皆以所盈⽇数减此疾定⽇率。 加减讫,即变⽇率。
求变度率术:其前迟定度朒二十五,退行定度盈十七,后迟⼊秋分至冬至减度 者,皆以所盈朒度数,加此疾定度率。前迟定度盈二十五,及退行定度⾁十七者, 皆以所盈朒度数,减此疾定度率。加减讫,即变度率。
初行,⼊舂分,毕⾕雨,差行。先迟,⽇益疾一分。初行,⼊立夏,毕夏至, ⽇行半度。六十六⽇行二十二度。小暑,五十⽇行二十五度。立秋毕气尽,二十⽇ 行十度,减率续行,并同前疾初迟法。损益依前,求其行分。各尽度而夕伏。
镇星:初顺,差行,八十三⽇行七度二百九分十。先疾,⽇益迟半分。前留, 三十七⽇。旋退,西行,差行,五十一⽇退三分十。先迟,⽇益疾少半。
太⽩:夕见,顺,⼊冬至毕立夏,⼊立秋毕大雪。一百七十二⽇行二百六度。 自⼊小満后,十⽇益一度,为定疾。初⼊⽩露,毕舂分,差行。疾,⽇益迟二分。 自馀平行。夏至毕小暑,一百七十二⽇行二百九度。自⼊大暑已后,五⽇损一度, 毕气尽。平行:⼊冬至初⽇及大暑,各毕气尽。一十三⽇行一十三度。自⼊冬至后, 十⽇损一,毕已后立舂,⼊立秋,⽇益一,毕秋分。启蛰毕芒种,七⽇行七度。自 ⼊夏至后,五⽇益一,毕于小雪。寒露初⽇,三十三⽇行二十二度。自后六⽇损一, 毕于小雪。顺迟:差行,三十二⽇行三十度。先疾,⽇益迟八分。前疾加度过二百 六度者,准数损此度。夕留,七⽇。夕退,西行,一十⽇退五度。⽇尽而夕伏。晨 初退,西行,十⽇退五度。⽇退半度。晨留,七⽇。顺迟,差行,冬至毕立夏,大 雪毕气尽。三十二⽇,先迟,⽇益疾八分。自⼊小満已后,率十⽇损一度,毕芒种。 平行,冬至毕气尽,立夏毕气尽。一十三⽇行一十三度。⽇行一度。自⼊小寒已后, 六⽇益⽇及度各一,毕于启蛰。⼊小満后,七⽇损⽇度各一,毕立秋。雨⽔初⽇, 二十三⽇行二十三度。自后六⽇损⽇及度各一,毕于⾕雨。处暑毕寒露,无此平行。 自⼊霜降后,五⽇益⽇及度各一,毕大雪。前迟行损度不満三十度者,此疾依数益 之。疾行,一百七十二⽇行二百六度。处暑毕寒露,差行,先迟,⽇益疾一分。馀 平行,行⽇尽而晨伏。
辰星:夕见,顺疾,一十二⽇行二十一度六分。⽇行一度五百三分。大暑毕处 暑,一十二⽇行一十七度二分。⽇行一度二百八分十。平行,七⽇行七度。自⼊大 暑后,二⽇损⽇及度各一。⼊立秋,无此平行。顺迟行,六⽇行二度四分。⽇行二 百二十四分,前疾行十一度者,无此迟行。⽇尽而夕伏。夕留,五⽇。晨见,留五 ⽇。顺迟行,六⽇行二度四分。⽇行二百二十四分。自⼊大寒,毕于启蛰,无此迟 行。平行,七⽇行七度。⽇行一度。大寒已后,二⽇损⽇及度各一。⼊立舂,无此 平行。顺疾行,一十二⽇行二十一度六分。⽇行一度五百三分。前无迟行者,一十 三⽇行十七度分十。⽇行一度二百八分十。各⽇尽而晨伏。
凡五星终⽇分奇,皆于伏分消遁,故于行星更不别见。
武太后称制,诏曰:“顷者所司造历,以腊月为闰。稽考史籍,便紊旧章,遂 令去岁之中,晦仍月见。重更寻讨,果差一⽇。履端举正,属在于兹。宜改历于惟 新,⾰前非于既往。可以今月为闰十月,来月为正月。”是岁得甲子合朔冬至。于 是改元圣历,以建子月为正,建丑为腊,建寅为一月。命太史瞿昙罗造新历。至三 年,复用夏时,《光宅历》亦不行用。中宗反正,太史丞南宮说奏:“《麟德历》 加时浸疏。又上元甲子之首,五星有⼊气加时,非合璧连珠之正也。”乃诏说与司 历徐保乂、南宮季友,更治《乙巳元历》。至景龙中,历成,诏令施用。俄而睿宗 即位,《景龙历》寝废不行。《麟德历经》,今略载其法大端。
⺟法一百。两大衍之数为⺟法。
旬周六十。六甲之终数为旬周。
辰法八刻;分,三十三少半。以十二辰数除一百刻,得辰法。
期周三百六十五⽇;馀,二十四;奇,四十八。一期之总⽇及馀奇数为期周。
气法十五⽇;馀,二十一;奇,八十五少半。以二十四气分期周,得气法。
候法五⽇;馀,七;奇,二十八;小分,四。以七十二候分期周,得候法。
月法二十九⽇;馀,十三;奇。为月法。
⽇法⽇舒月远乃舒一合朔之及馀奇为⽇法。
望法十四⽇;馀,七十六;奇,五十三。为因
后限。二分月法得望法。亦是 月行
历,后与朔望会
限。
弦法七⽇;馀,三十八;奇,二十六半。四分月法,得弦法。
闰差十⽇;馀,八十七;奇,七十六。月法去期周,馀得闰差。
没数九十一;馀,三十一;奇,十二。四分期周,馀四分之得没数。
没法一;馀,三十一;奇,十二。以旬周去期周,馀四分之,得没法。
月周法二十七⽇;馀,五十五;奇,四十五;小分,五十九。月行迟疾一周之 数,为月周法。
月差法一⽇;馀,九十七;奇,六十;小分,四十一。以月周减月法,馀得月 差。
周天法三百六十五度;馀,二十五;奇,七十一;小分,十三。二十八宿总度 数、相距总数及馀奇,为周天法。
周法二十七⽇;馀,二十一;奇,二十二;小分,十六七分。⽇行
一周
是于⽇之数,为
周法。
差法二⽇;馀,三十一;奇,八十三;小分,八十三分。以
周法减月法, 得
差法。
中法十三⽇;馀,六十;奇,六十一;小分,三分半。二分
周,得
中法。
前限十二⽇;馀,四十四;奇,六十九;小分,十六七分。月行
历,与朔 望会之限。
后限一⽇;馀,十五;奇,九十一;小分,九十一六分半。月行
历,后与 朔望会之限。
前限二十六⽇;馀,五;奇,三十;小分,二十五半分。月行
历,先与朔 望会之限。
木岁星合法三百九十八⽇;馀,八十六;奇,七十九;小分,八十。
火荧惑合法七百七十九⽇;馀,九十;奇;五十五;小分,四十五。
土镇星合法三百七十八⽇;馀,八;奇,四;小分,八十。
金太⽩合法五百八十三⽇;馀,九十一;奇,七十七;小分,七十。
⽔辰星合法一百一十五⽇;馀,八十七;奇,九十五;小分,七十。
太极上元,岁次乙巳,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之⽇,⻩钟之始,夜半之时,斗衡 之末建于子中,⽇月如合璧,五星若连珠,俱起于星纪牵牛之初踪。今大唐神龙元 年,复岁次于乙巳,积四十一万四千三百六十算外。上验往古,年减一算。下求将 来,年加一算。《乙巳元历》法积数,大约如此。其算经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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