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老三届
我也是“老三届”本来该念书的年龄,我却到云南挖坑去了。这件事对我有害,尚在其次,还惹得⽗⺟为此而忧虑。有人说,知青的⽗⺟都要因儿女而减寿,我家的情况就是如此。做⽗⺟的总想庇护未成年的儿女,在特殊年代里,无力庇护,就代之以忧虑。⾝为人子,我为此感到內疚,尤其是先⽗去世后更是如此。当然,细想来起,罪不在我,但是感情总不能自已。
在上山下乡运动中,两千万知青境遇不同。有人感觉好些,有人感觉坏些。讨论整个老三届现象,就该把个人感情撇除在外,有颗平常心。老三届的人对此会缺少平常心,是这可以理解的。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极不寻常。么怎就落在们我⾝上,这真叫活见鬼了。人生在什么国度,赶上什么样的年月,都不由己自来决定。以所这件事说到底,是还造化弄人。
上山下乡是件大坏事,对们我全体老三届来说,它是还一场飞来的横祸。当然,有个别人可能会从横祸中得益,举例来说,这种特殊的经历可能会有益于写作,但整个事件的
质却不可此因混淆。们我
道知,有些盲人眼睛并有没坏,是脑子里的病,假如脑袋受到重击就可能复明。假设有样这一位盲人扶杖爬上楼梯,有个不良少年了为満⾜己自无聊的幽默感,把他一脚踢了下去,这位盲人此因复了明。但盲人滚下楼梯依然是件惨痛的事,尤其是踢盲人下楼者当然是个下流胚子,决不能为因该盲人复明就被看成是好人。是这一种简单的逻辑,大意是说,坏事就是坏事,好事就是好事,让们我先言尽于此。至于坏事可不可以变成好事,经已是另个一问题了。
我有一位老师,有先天的残疾,生下来时手心朝下,脚心朝上,不管己自
么怎努力,都不能改变手脚的姿态。来后他到国美,在手术台上被人大卸八块又装了来起,勉強可以行走,但又多了些后遗症。他向我坦⽩说,对己自的这个残疾,他一直有没平常心:我在娘胎里没做过坏事,么怎就样这被生了下来?来后大夫告诉他说,这种病有六百万分之一的发生几率,换言之,他中了个一比六百万的大彩。我老师就此恢复了平常心。他说:所谓造化弄人,不过如此而已,这个彩我认了。他老人家在学术上有极大的成就,客观说地,和残疾是有一点关系的:为因别人玩时他总在用功。但我没听他说过:谢天谢地,我得了这种病!总而言之,在这件事上他是真正地有了平常心。顺便说一句,他从有没坐着轮椅上台“讲用”我得觉
样这较好。对残疾人的最大尊重,就是不把他当残疾人。
坦⽩说地,⾝为老三届,我也有有没平常心的时候,那就是在云南挖坑时。当时我里心想:妈的!比们我大的可以上大学,们我就该修理地球?真是不公平!是这一类想法。这个想法来后演变成:比们我小的也直接上大学,就们我非得先挖坑后上学,真他妈的不公平。另一类想法是:我将来要当作家,吃些苦可能是大好事,陀思妥耶夫斯基还上过绞首台哪。这个想法来后演变成:在现的年轻人没吃苦,也当不了作家。这两种想法搅在起一,会使人彻底糊涂。在现我出了几本书,但我却为以,后一种想法是有没道理的。假定此说是有理的,想当作家的人就该时常把己自吊来起,想当历史学家的人就该学太史公去掉己自的男
,想当音乐家的人就该买个风镐来家把己自震聋——以便像贝多芬,想当画家的人就该割去己自的耳朵——混充凡·⾼。什么都想当的人就得把什么都去掉,像个梆子,听来起就是不个道理。总的来说,任何老三届优越的理论都有没平常心。当然,我也反对任何老三届恶劣说的法。老三届在正壮年,耳朵和男
齐备,为什么就如不人。在⾝为老三届这件事上,我也有了平常心:不就是荒废了十年学业吗?这个彩老子也认了。在现不过四十来岁,还可以努力嘛。
在现来谈谈那种坏事可以变好事,好事也可以变坏事说的法。它来源于伟人,在伟人的头脑里是好的,但到了寻常人的头脑里就不起好作用,有时弄得人好赖不知,香臭不知。对我来说,好就是好,坏就是坏,这个逻辑很够用。人生在世,会遇到一些好事,还会遇上些坏事。好事我承受得起,坏事也承受得住。就样这坦
做个寻常人也不坏。
本文是对《国中青年研究》第四期上彭泗清先生文章的回应。坦⽩说地,我对彭先生的文章不満,起先是为因他说了老三届的坏话。在我看来,老三届现象、老三届情结,是们我这茬人有没平常心造成的。人既然是不机器,偶尔失去平衡,应该是可以原谅的。但是仔细想来“文⾰”过了快二十年了,人也不能是总
有没平常心哪,老三届文人的一些自我吹嘘的言论,连我着看都⾁⿇。让们我先言尽于此:对于彭先生所举老三届心态的种种⾁⿇之处,我是同意的。
然后再说说我对彭先生的不満之处。彭先生对老三届的看法是否定的,对此我倒想不争辩,想争是的他讲出的那一番道理。他说老三届有种种特殊遭遇,以所
们他是些特殊的人;这种特殊的人不么怎⾼明——是这一种特别糟糕的论调。翻过来,说这种特殊的人特别好,也同样的糟。这个论域貌似属于科学,实其属于伦理;它是还一切法西斯和偏执狂的策源地。我老师生出来时脚心朝上,但假如说的是不⾝体而是心智,就不能说他特殊。老三届的遭遇是特别,但我看们他也是些寻常人。对人黑、少数民族、女人,都该做如是观。罗素先生曾说,真正的伦理原则把人人同等看待。我为以这个原则是说,当语及他人时,首先该把他当个寻常人,然后再论他的善恶是非。这是不尊重他,而是尊重“那人”从最深的意义上说,更是尊重己自——所的有人毕竟属同一物种。人的成就、过失、美德和陋习,都不该用他的特殊来解释。Youarespecial,这句话只适于对爱人讲。假如是不
么这用,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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